中外合作辦學存在的種種亂象,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監管不力。依據《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中外合作辦學實施辦法》的規定,中外合作辦學,首先應由中方學校向教育部提出申請,然後經由全國專家組論證、審批。但是許多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卻沒有經過這些程序。
作者接下來最有可能介紹的是?
A、中外合作辦學的審批程序
B、監管不力的表現
C、中外合作辦學的具體規定
D、造成中外合作辦學存在亂象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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