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算術里,4-4=0,是唯一答案。而在生活中,四減四的結果,卻可以不等於0。例如,等於。當然,這種減法不是算術意義的減法,而是在生活中更廣泛意義上的一種減。你能想出個中緣由么?
由9個數字(1到9)和4個四則運算符號(+,-,*,/)組成的13個元素,求由其中的5個(可重複)元素的排列構成一算術表達式的個數。
A、174231
B、147321
C、137421
D、174321
能否找出 100 個不同的正整數,使得其中任意k(2 ≤ k ≤ 100)個數的算術平均數都恰為整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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