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件發生在我上初三的時候!
犯案后的結果:我們教室靠走廊一面的一塊玻璃被人砸碎了!
現場:1。玻璃碎片撒滿走廊,教室內的碎片極少。
2。被雜碎的窗戶的正下方的課桌有腳印。但是被同學不小心抹去了,這位同學有不在場證明!據說是因為他很氣憤誰踩了他的桌子才擦去的。(看起來象是球鞋)
3。窗戶有明顯被翻過的痕迹,因為那個窗戶不高,誰都可以翻進教室里!
犯案時間:鎖定在我們上體育課後和下課之前這段時間。(因為有足夠證據,所以這裡不在證明)
嫌疑犯:我認為有兩種可能——一個是最先到教室外邊的同學甲(這裡就用「甲」來代表更方便)。還有就是隔壁班的學生,因為最近和我班有矛盾!
我的證詞:
當時上完體育課過後,大部分就去喝水了(因為是夏天)。而我當時就獨自抱著足球回教室了,等我上完樓梯,就看見甲在那裡站著!玻璃碎片撒了一地。
甲的證詞:
我確實比他們走得早,因為我知道下課後要喝水的人很多,所以我就偷偷的先去喝水了。我一上來就看見玻璃碎了,我也不知道是怎麼會事?我上來不久就看見高彬雨從那面的樓梯上來了(這裡指的是側面的樓梯)。當時窗戶是這樣開著的,窗台上面還有腳印,但是好象被抹去了!
男同學們的證詞:(因為他們是從教學大樓的正面樓梯上來的)我們一下課就去喝水了,當時就沒看見「甲」,高彬雨說他要回去吹風扇,就先跑了。
我們當時上樓后就看見同學「甲」和高彬雨在那裡了!碎片撒了一地!
女同學們的證詞:我們當時也是這樣,沒有看見「甲」,高彬雨比我們上去得早!
高彬雨好象和我們是上的同一樓梯,(是從教學大樓的側面樓梯上來的)當我們上完后,看見高彬雨和「甲」在那裡。地上全是碎片!
窗戶的樣式是上下兩層,下層是毛玻璃,一共有四塊,破的是從右手邊的第二個,四塊都是封死了的,不能打開。上層可以打開,是透明玻璃,離地面高度大約在160cm左右。其實學校做這種玻璃就是防止有人在外面張望,即使把腳墊起也不容易看到裡面。
補充2。從操場到教室普通行走也許要5分多鐘。跑步一分半就差不多了。
從操場到小賣部普通行走只要一分半,再從小賣部沿另一條路走,也一共只要5分鐘到教室。女生在那裡居多!
還有就是洗手池,基本上男生都在那裡喝水,洗手池就在教學樓下面。喝完水,男生就西西落落的上來了!
補充3。男生上來的那面,只要一上來就能看見教室。而女生上來那面要拐一個彎才能看見。但是那個彎只要2,3秒鐘就能拐過!
補充4。平時上完體育課回教室,都經常會看見教室較中心的位置有一些課桌上的書本和文具盒有移動,而且有時還會發現少許泥土!但是在案法當天的這個體育課後,教室的這些異常表現卻不見了!
請問犯人是誰?這個案件至今都沒有解決,學校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