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133】—— 特大盗窃案
2015年10月,S市公安局接到了市民朴先生的举报,称小区一辆车的后备箱放着被盗的大量金银珠宝。警方根据车牌号,锁定了车主大光头。然而大光头到案后矢口否认自己犯了盗窃罪,但警方很快确认这品价值不菲的高档耐用品是城内一家珠宝行前不久丢失的物品,经过鉴定价值为1612万元。
2015年12月17日,S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大光头盗窃一案作出宣判。法院认为大光头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到案后拒不承认罪行,认罪态度差,因此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大光头提出上诉,O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查,审判长王凝巍认为案件事实不清,因此发回重审。许多媒体对这一决定表示质疑,认为O省高院与大光头之间肯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关系,但王凝巍表示这些都是流言而已,二审发回重审是有依据的,因为本案有一个关键疑点。
问:本案真如王凝巍所说有疑点吗?
【寻找鸳鸯大盗之"二"】
美国冬季的一天晚上,警探史蒂夫来到某带有监控的酒店,准备参加第二天早晨的朋友的婚礼,就在抵达该酒店的大厅时,他临时获得一个准确的线报:有一对警方已经通缉多时的鸳鸯大盗,正投宿在该酒店的三楼,随身藏有大件赃物.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史蒂夫决定亲自去捉拿.
(由于二人作案时候经常在夜晚且速度极快,故几乎无人见过他们的模样,线索也仅仅是根据作案规律推导出来的)
史蒂夫向酒店经理出示了证件,询问了一下,发现三楼有三间房间有人入住.这三间房入住的分别是两男、两女以及一男一女,但不排除有大盗男扮女装或女扮男装的可能性.
史蒂夫心想:"看来,这对鸳鸯大盗一定是在其中的一个房间".于是,他便向酒店经理借了一件服务生的衣服,对三间房子进行了调查.
首先是301房间,两个男的,以下是对话:
史蒂夫:……(大概是谎称自己是服务生以及相关的一些询问是否需要服务的话)请问你们二位为什么全是汗呢?
其中一男:我和他刚才在做俯卧撑,所以才是这样.
史蒂夫看到了屋内除了床之外,桌子上放着打火机、烟,还有一个打开的大行李箱,里面全是衣服.
然后是303号房间,两个女的,以下是对话:
史蒂夫:……请问你们二位在做什么?
其中一女:我在用电脑写论文,她用暖手宝暖手,她是个挺怕冷的人.
史蒂夫看到另一人低着头用三个暖手宝暖着手.写论文的女人的电脑里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屋里也有一个名牌的行李箱,但是是盖上的,看上去用了一段时间.因为是女士的物品,所以他没有要求打开.
最后是305号房间,一男一女,以下是对话:
史蒂夫:请问你们二人为何住在这里?
女:我们是来旅行的,这里的冬天雪景非常棒!
男:似得似得,没搓!(是的是的,没错)
史蒂夫看到二人已经铺好了床,正准备睡觉,男人因为在刷牙刚才的话说的含糊不清的;女人则是在看当天在外面拍下来的照片,照片上清晰的记下了拍摄时间,是当天的下午.他们也有一只行李箱,打开以后没有发现什么特殊的东西或者痕迹.
史蒂夫:不打扰您了,您慢慢休息.
从305出来以后,史蒂夫在走廊上回想过程.
经理过来询问情况,听了他的讲述以后,说到:"貌似没有什么问题呢..."
史蒂夫回到:"是的呢,到底是怎么……等等,我知道了!有一处反常,我们可以去那个房间再次调查下".
随后,经史密斯调查,果然在其中一个房间内抓获了鸳鸯大盗,原来这二人不仅藏了之前的钱,还企图在半夜去附近的博物馆盗窃珍宝!
那么,二人究竟是住在了哪个房间呢?
【寻找鸳鸯大盗之"一"】
一日,警探史蒂夫来到某饭店,准备参加朋友的婚礼,就在抵达该饭店的大厅时,他临时获得一个线报:有一对警方已经通缉多时的鸳鸯大盗,正投宿在该饭店的三楼。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史蒂夫决定亲自去捉拿。
史蒂夫向饭店工作人员出示了证件,查看了饭店的住宿记录,发现三楼有三间房间有人入住。这三间房入住的分别是两男、两女以及一男一女,计算机上显示出的记录是:301—男、男;303—男、女;305—女、女。
史蒂夫心想:“看来,这对鸳鸯大盗一定是在303房间。”于是,他火速冲到三楼,准备一举捉拿他们。然而,就在史蒂夫要撞破303号房门时,饭店经理突然出现了。
经理把史蒂夫拉到一旁,悄声对他说:“其实,住宿记录已经被人篡改过了!计算机上的显示和房间里住客的身份是完全不符的。”
史蒂夫想了一会,只敲了其中一间房门,听到里面的一声回答,就完全搞清楚三间房间里的人员情况了。
那么,警探史蒂夫到底敲了哪间房门呢?
【大盗的失手】
“大清早就出去啊?”
“恩,去南方度假了,老邻居,一个月后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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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虽然明媚,不过天可真冷!
保险起见,一直蹲了几个小时才行动。
太好了,这个别墅真豪华。
瞧瞧这吊灯,多气派。
呦呦呦,还有真火壁炉,偷了这么多家第一次看到。
嗯,点着之后,整个屋子暖和多了。
哈哈,老规矩保险箱开始!
“叮铃铃~”
座机不能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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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d,被抓了”
大盗最有可能从哪里开始露出破绽?
一大盗证人甲从芝加哥美术馆盗出一张举世名画,马上逃往纽约。进了城之后,在吃东西,没想到遇到了locky侦探。
他与大盗证人甲聊着聊者,突然证人甲要走,locky一把抓住她说:“别急着走,那件事不是已经干完了吗?还是不要那么急着走吧。”说完便抓住了他。
“我不明白……你指什么呀”他依然故作镇静。
“刚刚电视里说了,昨天芝加哥失窃了一张名画,难道不是你的拿手好戏吗?”
“你这是什么话,我着一个星期都没有离开过纽约。”
“不用装傻,你刚偷来的表已经告诉我了”
那么理由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