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夫妻倆爭吵,丈夫順手操起桌上的汽水瓶照著妻子的頭上砸去,當他揮起瓶子時,喝剩的半瓶汽水澆到妻子的肩頭,把罩衫弄濕了一大片。然而,當他想要再舉手打時,發現蜷縮在地上的妻子再也不動了,太陽穴被打破,鮮血流了一地,妻子這樣輕易的死去,使他一時不知所措。但馬上又冷靜下來,考慮善後處理。他將屍體裝進汽車的後車箱,扔到了郊外的一個公園裡。幸虧,深夜裡公園沒人,他將屍體放在花壇邊,趕緊要離開時,猛然想起忘了把兇器汽水瓶也帶來了。為了慎重起見,他從附近的垃圾箱里拖出一個汽水瓶子並且是個剛扔不久的新瓶子。
「就把它當兇器吧!如果留著誰的指紋就該他倒霉,肯定會被當作兇手的。雖然是不同廠家的出品,瓶里的汽水總會是一樣的東西吧。」他為了不留下自己的指紋,拾起空瓶子后,往瓶子上又沾了些死者的鮮血扔到屍體腳旁
當第二天屍體被發現時,罩衫肩膀已聚集了一大群黑螞蟻。
「為什麼螞蟻只聚在屍體的肩膀呢?」現場勘查的刑警覺得很奇怪。
「一定是用這個汽水瓶打人時,瓶里的汽水灑到了肩膀。汽水都是白糖作的甜水。」鑒定員說著從屍體旁邊拾起空瓶。「哎呀!奇怪了,瓶子這兒一隻螞蟻也沒有啊!」說著便歪著頭看汽水瓶上的商標,「兇器不是這隻瓶子,可見,屍體一定是從別處轉移到這裡的。」他果斷的下了結論。
那麼,為什麼鑒定員只看了一眼商標就破了兇手的偽裝現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