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接到报案,王在家中写作时中毒身亡(王是一个作家,每日上午,王都会去晨跑,10点回到家吃午饭,11点半开始写作,且总会泡一杯咖啡,咖啡中会放冰糖,这是他的习惯,家里的人都知道,包括仆人)
王死于下午三点,期间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他的儿子在
游戏厅里打
游戏,有朋友可以作证。监控摄像头也证明他当时在游戏厅内,午饭过后儿子就出门,未回过家。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接到通知后,才从游戏厅赶回家。而他的妻子在外地旅游至今未回,两人关系不好。总因财产纠纷吵架。儿子是站在的妻子这边的。案发当时,妻子也确在外地。也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两人都有作案动机。其次是仆人。他上午帮王打扫完房间。直到王回来。仆人不爱洗手。因此常常被主人嫌弃。但因为价格十分便宜,王又是一个很吝啬的人。别留了他在家里。在同王吃过午饭后,便出门与一些老友打麻将。老友说,仆人的手很脏。看起来有一段时间没洗了。且他们表明,在打麻将期间仆人并未去上过洗手间。那些老友可以为仆人作证。因此也有不在场证明。
在搜索儿子房间时,发现有大量现金。初步判断是儿子从王那里偷来的。(儿子目前无业。)而妻子远在外地。房间里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在仆人的房间发现一张报纸。夹在日记本里。上面有一条新闻写到,制糖工厂的老板,因贪小便宜。在糖中掺杂杂物,使多人食物中毒。因此营业不善。最后倒闭,工厂老板也因此跳楼自尽,有一个他十分疼爱的儿子也不知所踪。揭发人是一个姓王的作家。且在仆人的电脑中,看到了王的招聘通告。且这份通告是在两个月前发出的。
(在王家中的冰箱,发现了一袋冰糖,冰糖是今天早上仆人与王一起去超市买的。刚买来便且亲手交给王。没有过多接触到冰糖。却与王有肢体接触。儿子一看到冰糖便拿走。说要泡咖啡喝。之后仆人也并未接触到过冰糖。里面查出了毒物的成分。在主人的手指和咖啡中。也查出了这类成分。)
杨笑了笑。一口便指认出了凶手。请问他是怎么知道凶手是谁的?并且作案动机是什么?(补充一下:当天家中停水,王并未洗手。仆人是在两个月前来到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