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被溺死於自家浴缸中,根據眼球化學法判斷她死於下午3點,浴室被膠帶密封,1點有A,B來拜訪她,他們一起吃了飯,A於1點45離開,2點時B離開,4點時全樓停電,第二天12點被人發現,室內有AB的指紋,到兩人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死者家門口的監控上有A的指紋,大樓電閘有B的指紋 浴缸的水沒滿,但地板上有水,但沒有水龍頭打開 屍體胃裡有安眠藥。 請詳述兇手與作案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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