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中立是指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所有互聯網用戶都可以按自己的選擇訪問網路內容、運營應用程序、接入設備、選擇服務提供商。這一原則要求網路運營商平等對待所有互聯網內容和訪問,防止其從商業利益出發控制傳輸數據的優先順序,保證網路數據傳輸的「中立性」。根據上述定義,下列違反網路中立原則的是:
A、某郵箱與網路運營商有合約,故網路擁擠時使用該郵箱更快
B、某網路運營商採取技術手段,屏蔽了帶有欺詐性質的網站
C、某網站的某些圖片只有註冊用戶才有權瀏覽
D、某網路運營商向入網用戶收取寬頻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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