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X被認定為某兇殺案的嫌疑犯,然而他堅稱自己是冤枉的。他說案發的那一個星期正值七月,他去了雅典旅遊,還向警方提供了三張照片作為證據:
第一張照片中,小X站在帕特農神廟前,後面是一些頂天立地的多立克式石柱。
第二張照片是在聖羅尼克灣沿岸,陽光明媚。
第三張照片是基菲索斯河,天氣是大暴雨,據說是突發的,不過河流在雨中顯得更美了。
三張照片中,有一張很可疑,是哪一張?(不考慮特殊情況)
年輕貌美的女作家管尾來到南口的律師事務所。說其貌美,可南口並不怎麼覺得,因為她那張臉怎麼看都像是整過容的。
管尾此行的目的是說受到幾年前在她未成名時,曾同住在一幢女子公寓的羽矢幾江的敲詐。羽矢當時是攝影學校的學生,曾半開玩笑地給管尾拍過一張裸照,現在欲以此照片要挾,聲言如不答應就將照片公之於眾。說著,她拿出一張照片遞給南口。照片中的管尾靦腆地沖著相機,兩手放在不太隆起的胸前捂蓋著乳房,關鍵部位似乎坦露在外。照片中大腿以下的部位被用剪子剪掉了,意在告訴你不要看下邊。雖說這樣更容易給人以肉體感,但照片中的她骨骼碩小根本談不上性感。
「這張照片是當初就這樣被剪過的嗎?」南口問道。
「是我剪的,我想連那兒都拿給你看,也太......」
「明白了。那麼,她不公開照片的條件是什麼呢?」
「我收入的百分之十,直到她死。」
南口決定近一兩天去見羽矢幾江,勸說她不要因此無謂之事觸犯法律,當日就將女作家打發回家了。然而,在南口還未去見羽矢時,問題卻意外地打上了休止符,羽矢被殺了。
羽矢自管尾搬出后,仍然一個人獨居在那幢女子公寓中,一心想當一名女流攝影師,卻始終未能如願,生活也比較拮据。她在自己的房中被人用帶狀東西勒死,房內沒有被翻動的跡象。
「糟糕了,先生,前一天我晚上一個人在家寫稿,沒人能證明我不在現場。」
羽矢被害的消息一出來,管尾就趕到南口這裡來。
「既然受害人是被強暴之後害死的,那兇手肯定就是男的,而你不過是同她在一起住過,總不會懷疑你」話說到這兒,南口注意到了什麼。
「不對,兇手就是你!」
「為、為什麼?假如是我讓人殺了她,照理會找照片把屋內翻得亂七八糟的。」
「我問過負責此案調查的朋友,沒聽說在屋裡發現過那種照片。當然了,那不過是你的伎倆,照片根本不存在。雖說保護人的利益是律師的職責,但你信口雌黃,還要利用我,那就怪不得我來告發你了。」
那麼,管尾用的是什麼伎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