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在一個星期一的上午,在一家公司的辦公樓中,清潔工打開茶水間,發現了一具男屍。清潔工很快報警,警察對公司的所有員工進行了細緻的盤查。死者是本公司的老闆,案發時間上午在茶水間開完會後的半小時內,也就是10點~10點半。死者生前為人吝嗇,經常扣押員工的薪水,在公司中無一好評。死者的死因是中毒身亡,在手腕向上處上驗出有毒物反應,而其他地方並沒有。
下面我們再來講講他的員工:
員工A是一個大大咧咧的人,明確的表示出對老闆的不滿。
員工B則很內向,表面上沒有什麼聲張,但從他人得知,他馬上就會被老闆掃地出門。
其餘參加會議的人也已被叫到此處傳話,他們分別是:
另一公司的老闆C及其秘書D。從他們口中得知,此次前來是為了關於兩公司之間的合作關係正式簽下合同。兩公司之間已經商量很久了。這家公司老闆的死,對兩家公司來說都沒有什麼好處。
還要補充的是,會議結束后,另一公司老闆等人先行離開。其次走的是員工A,最後是員工B。另外,除了死者外其餘的人都有抽煙的習慣,而死者對此表示不滿,當員工B走時,還看見老闆被煙嗆的在右手捂住嘴咳嗽。
請推理 兇手是誰?
【物理性詭計推理題】
百貨公司財務室發生了搶劫案,值班員李明被兇犯用鈍器擊打頭部受重傷,經搶救雖然脫離危險,但意識暫時喪失,醫生說約需一周時間才能恢復意識和記憶。刑警對被撬保險箱、辦公桌細緻勘查后,確認這是一起內部人員盜竊作案時被發現後轉化成搶劫的案件,兇手對財務室很熟悉。李明頭部作手術后,全天接受氧氣罩治療。公司里的幹部職工敬佩李明保護集體財產的精神,紛紛前來探視,但無法與李明對話,只好觀察李明一番后將禮品放在窗邊桌上便離去,李明家屬則每天晚上將禮品收好。第3天中午,李明的單人病房突然起火,幸好消防人員及時趕到滅火,才使李明免於一死。消防警和刑警共同勘查現場后,認為這是一起縱火案件,兇手一定就是那個搶劫犯,目的是燒死李明滅口。起火點被確定是放禮品的窗前那張桌子,起火物是桌上一張《新民晚報》,但引燃物究竟是什麼未能查明。當天上午先後有3人來探視李明,分別送來了鮮花、水果、迷你型觀賞金魚缸。消防警仔細檢查了3件禮物,未能發現引燃物,也未發現有什麼機關能引起火災。幾天後,李明恢復意識與記憶,指出的搶劫犯果然是那天上午探視的3人之一,兇犯後來也承認了作案和縱火。那麼請問兇手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