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喜歡去各種奇怪地方探險的A、B到了一間荒廢了很久的小屋。
他們仔細察看了每個有趣或可疑的地方,最後來到了一個樓梯前,根據平面圖,可以得知這間小屋共有地下二層,然後還有兩樓。
A和B決定,A往上,B往下。
A:我從上面往下面探索,你從下面往上面探索,待會兒好會合。
B:好。
他們最終還是在樓梯處會合了。
B:探索了兩樓,地下一層、地下二層,都什麼也沒發現,看來沒什麼靈異恐怖的東西嘛。
A:我也是。我獨自一人也仔仔細細的找了兩樓,什麼靈異的都沒有。剛剛我們一起探索的這一樓,也什麼都沒有。一開始還以為地上的影子很像一朵花,抬頭一看才發現原來是燈上蓋了一層花朵形狀的紙。總有飛蛾莫名其妙地飛進來,仔細一看桌面竟發現了可以吸引飛蛾來的東西。
B聽完,驚恐地看著A:你、你說什麼?
A也忽然明白了過來,露出了驚恐的神情。
請問,哪裡不對勁?
【誤判與錯放】
「誤判」是把無罪者判為有罪;「錯放」是把有罪者判為無罪。
一個完全公正的法院,就應該要「沒有誤判,也沒有錯放」。
某國的司法機關每年計算「誤判率」和「錯放率」來評核各法院的司法公正度,為了簡化評核的流程,他們提案「只用誤判率來評定各法院的司法公正度」,同時提出了以下幾項論點來佐證:
論點1:「誤判」冤枉好人又放過壞人,「錯放」只是放過了壞人,所以「誤判」比「錯放」嚴重;
論點2:各法院的錯放率相差不大;
論點3:錯放率高的法院,誤判率也會高。
請問:若以上論點皆為事實,你覺得哪一(幾)項能夠支持這個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