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0点钟,在纽约斯密斯顿区的一条小街上,突然响起了两声清脆的枪声,又一起凶杀案发生了。下图是这个凶杀案的现场示意图。
从图中可以看到,汽车的挡风玻璃上留下两个弹孔,驾驶台上的一个男人被射穿左胸。他右手握着枪,可以看出他临死前开了一枪。汽车前面挡风玻璃上的右侧的弹孔是杀人者留下的,被害者射的 一枪子弹从玻璃上左面的弹孔穿出。
被害者是黑人路易斯,凶手是白人麦克雷。案发后,麦克雷一直没有离开过现场。他竭力为自己辩解。他说:"我开枪完全是正当防卫。我刚才在街上走,突然发现车上的路易斯向我开枪。我是迫不得已才出手还击的。"
麦克雷的这番话可信吗?
2019年9月13日晚十点多,某条横穿了东南沿海某城市的大河里,有人落水了。
事发河段周围没有路灯,只有几个当地居民下水施以援手,但终究没能把他从河里拉上来。
事后对几位救援者分别调查时,分别得到了如下证言——
甲:“我下水前还看准他的位置的,可是下水后因为周围没有灯光,月光又太暗,我在水里找了半天硬是没找到他,最后没体力了只好上岸,招呼其他人下水救人。”
乙:“我是被甲喊过来帮忙救人的,可下水后不知怎么就抽筋了,结果心里一慌,自己也呛水了,还好有丙和丁把我拖上岸。”
丙:“我下水后先把乙拖到岸边交给丁,又去游到那个人身边,但他当时有些神志不清,直接缠抱在我身上了,我好不容易才挣脱出来,但是已经没有体力再拉他了……我挣扎的时候好像是有给了他脑门子上一肘子。”
丁:“我先帮丙把出状况的乙拉上岸,然后下水把体力不支的丙拉上岸,再下水时,但那个人已经被河水往下游冲出很远了,我没能追上。”
那么其中谁的证言漏洞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