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0點鐘,在紐約斯密斯頓區的一條小街上,突然響起了兩聲清脆的槍聲,又一起兇殺案發生了。下圖是這個兇殺案的現場示意圖。
從圖中可以看到,汽車的擋風玻璃上留下兩個彈孔,駕駛台上的一個男人被射穿左胸。他右手握著槍,可以看出他臨死前開了一槍。汽車前面擋風玻璃上的右側的彈孔是殺人者留下的,被害者射的 一槍子彈從玻璃上左面的彈孔穿出。
被害者是黑人路易斯,兇手是白人麥克雷。案發後,麥克雷一直沒有離開過現場。他竭力為自己辯解。他說:"我開槍完全是正當防衛。我剛才在街上走,突然發現車上的路易斯向我開槍。我是迫不得已才出手還擊的。"
麥克雷的這番話可信嗎?
2019年9月13日晚十點多,某條橫穿了東南沿海某城市的大河裡,有人落水了。
事發河段周圍沒有路燈,只有幾個當地居民下水施以援手,但終究沒能把他從河裡拉上來。
事後對幾位救援者分別調查時,分別得到了如下證言——
甲:「我下水前還看準他的位置的,可是下水后因為周圍沒有燈光,月光又太暗,我在水裡找了半天硬是沒找到他,最後沒體力了只好上岸,招呼其他人下水救人。」
乙:「我是被甲喊過來幫忙救人的,可下水后不知怎麼就抽筋了,結果心裡一慌,自己也嗆水了,還好有丙和丁把我拖上岸。」
丙:「我下水后先把乙拖到岸邊交給丁,又去游到那個人身邊,但他當時有些神志不清,直接纏抱在我身上了,我好不容易才掙脫出來,但是已經沒有體力再拉他了……我掙扎的時候好像是有給了他腦門子上一肘子。」
丁:「我先幫丙把出狀況的乙拉上岸,然後下水把體力不支的丙拉上岸,再下水時,但那個人已經被河水往下游衝出很遠了,我沒能追上。」
那麼其中誰的證言漏洞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