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旅遊結束了,而我的人生也往另一個方向走去。今天差點趕不上回家的飛機,取票、過安檢...都在爭分奪秒,還好中途沒有耽擱趕上了。一路上,我很慶幸母親一直都陪在我身邊沒有離開過,但是我也很想她。不過馬上就要到家了......」這時候,空乘播報的目的地信息,讓我的思緒飛出了窗外,手機上的記錄也就此停止。
傍晚六點半,我從飛機下來后就直接往家的方向趕去。拖著沉重的行李箱,我快速地走在大街上。冰城的寒風刺骨,雨水浸濕了衣服,但我毫不在意,滿腦子都在想如何擺脫那罪惡感。
來到家樓下經常光顧的小吃店買了份晚餐后準備離開,碰巧遇到了鄰居小孟。
「阿信,你終於回來了呀!看你們一家三口各自發的朋友圈,看來這次旅遊不錯嘛。」
「嗯,還好吧。」
「聽說今天下午四點左右,排在你後面的人的行李箱被檢查出危險品?他還大鬧三亞機場?」
「你怎麼知道的?」
「聽你爸說的呀」
「啊~怎麼會?我不是已經把他......」我突然被她的話嚇一跳,恐懼感油然而生。
「你怎麼了?」
「沒事,不好意思我有點事情先走了。」
回到家,我將行李箱推到房間里,剛打開就把母親的屍體從裡面抱出來。想了想母親因窒息而死,就緊緊地抱住沒有鬆手,含著哭腔說:「媽,對不起,兒子沒能好好地保護你。」
下列選項中,最不可能正確的是?
上午10點鐘,在紐約斯密斯頓區的一條小街上,突然響起了兩聲清脆的槍聲,又一起兇殺案發生了。下圖是這個兇殺案的現場示意圖。
從圖中可以看到,汽車的擋風玻璃上留下兩個彈孔,駕駛台上的一個男人被射穿左胸。他右手握著槍,可以看出他臨死前開了一槍。汽車前面擋風玻璃上的右側的彈孔是殺人者留下的,被害者射的 一槍子彈從玻璃上左面的彈孔穿出。
被害者是黑人路易斯,兇手是白人麥克雷。案發後,麥克雷一直沒有離開過現場。他竭力為自己辯解。他說:"我開槍完全是正當防衛。我剛才在街上走,突然發現車上的路易斯向我開槍。我是迫不得已才出手還擊的。"
麥克雷的這番話可信嗎?
男友阿羽失蹤了,怎麼也聯繫不上他,以往這種事情絕對不可能發生。我想到最近在市裡出現變態殺人狂,不會阿羽他……我不敢想。
我立馬打110報警。警方說法是還未超過24小時,不予立案。
在可能出現的地方找尋過後,我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到我和男友的出租屋裡。
「哥,阿羽一直不接我電話……」
「嗯……沒關機的話我可以試著追蹤一下他手機。」
只好拜託在很懂it的哥哥身上了。
走進卧室,我讓自己身體放空,倒在了公仔堆里。我很喜歡各種各樣的公仔,男友也送了我很多,最喜歡的就是他送的大型泰迪熊了。
「我不在家的時候,他就會像我一樣陪著你,他還會放歌哦。」那是阿羽在我去年的生日送我禮物時候說的。
我突然想聽聽小熊發出的音樂,我對著開關按了一下,沒反應。
又按了一下,還是沒反應。壞掉了?
過了一會兒,音樂聲響起來了。
這是他最喜歡的歌《lonely》,無論是鬧鈴還是手機鈴聲還是什麼全都是這歌,我也不知道這首歌哪來這麼大吸引力。
「lonely,I'm mr.lonely,I have nobody for my own.」我跟著旋律輕輕哼道。
我躺回床上,抱著比我還大的玩具熊,想著和男友往事的點點滴滴,眼淚淌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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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手機響了。
「哥?怎麼樣了?」
「你們不要整我啦,我很忙的。」說完手機就掛了。
什麼意思?我沒弄懂。先洗個澡冷靜下吧。
我拉開衣櫃,裡面藏著一個手拿尖刀的中年男子……我突然懂哥哥什麼意思了……
請問阿羽現在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