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密室遊戲
一陣眩暈感襲來,伴隨著迷藥勁兒殘留的頭暈,小汪強忍著頭部的不適,睜眼爬起來看了下所在的環境,小汪處在一間封閉的房間,正中央有一個桌子只有一扇門可以離開,但門上沒有把手,沒有鎖眼,看來是一個電子門,該死,到底是誰!把我關在這裡的,這一激動,小汪的頭暈感反而消失了,想起了自己到這兒的原因。
班裡流傳著惡魔許願的傳說,只要在網上一家「黑魔法小屋」里下單一份「惡魔契約」,收貨后在睡前枕邊放上,夢中完成惡魔的考驗后,就能實現任何一個願望,但若完不成,將永遠醒不過來。氪金買遊戲、考上名牌大學、獲得女神芳心,少年的夢想誘惑著小汪,讓他進行了儀式。
只要完成考驗,就能實現願望了,這下小汪冷靜了下來,打算從桌上找線索,小汪黑色的信封,打開一看,是一張用詭異紅色字跡留下的一段話:
歡迎來到惡魔密室,只要完成了我的謎題逃脫密室,我就可以完成你的願望,失敗的話,就桀桀桀。當你打開信封的時候就開始計時,一小時內若逃脫不了,就會永墜黑暗,信息都在紙上了。看好了,電子門是光感電子鎖,只要六面牆(四面牆加天花板和地板)上各顯現出六種不同顏色,門就會打開。桌上黑盒子裡面放有26個六面不同顏色的空心玻璃方塊,和一個提供光源的魔法球,你把六面玻璃方塊,拼成一個3階的魔方,將光源放在其中空心的地方,補上最後一塊玻璃方塊,這樣6種不同顏色的光線照射在牆壁上,門就能打開了。記住,每個玻璃方塊都非常脆,稍有不注意就會碎,碎了的話,可沒有額外的補充哦,桀桀桀。。。我設置了點小魔法,必須把魔方拼好,再讓牆壁上顯現六種不同顏色的光才能開門哦,期待你的表現。
小汪看完了信,估摸一下看信的時間,大約5分鐘,仔細思索了一下,又打開了黑盒子,裡面果然放著26個六面不同顏色的玻璃方塊,顏色分別是紅、橙、黃、綠、藍、紫。透明玻璃方塊大小比骰子大,和小魔方的零件大小差不多,不過果然,和惡魔說的一樣,表面玻璃很薄,感覺一碰就容易碎,看來得拼得小心點了,還好我動手能力強,應該不是問題,小汪這麼想著。盒子內還有一個白色發光小球,還附贈了拼接的透明膠帶。小汪估摸了一下,小球的大小確實可以塞進去拼進去的魔方正中央。看來惡魔考研的是我的拼裝能力啊。小汪送了一口氣。這拼裝別說1小時,20分鐘就能搞定,這惡魔挑戰也不過如此小汪自通道。
不一會兒,才半個小時,小汪就按照惡魔的要求小心謹慎得將六色玻璃方塊拼好了25塊,將發光魔法球塞了進去,接著用最後塊六色玻璃方塊放入最後的缺口,然後,這才是絕望的開始。
之後牆面將會發生什麼?小汪會有如何下場?
廚師的手段
查理想除掉與他同父異母的弟弟克魯斯,於是舉辦了一場宴會在,其間讓廚師將毒藥下在弟弟的菜裡面
眼見夏天就要到了,廚師按順序依次上菜:牛舌丸子,香菇餅,無花果,葡萄,海螺浸橄欖油,冷凍餅乾,甜品
由於天氣特別熱,克魯斯接連將兩份冷凍餅乾食下肚
當他吃完所有菜品的時候,隨之便口吐白沫倒在地上暴斃了
後來廚師對查理說:「我用的毒藥是番木鱉鹼」
你知道廚師將毒下在哪一道食物裡面?
一日,大偵探黃俊鑫和好友安正閑聊,忽然接到報警,富商寧某不明不白的死了。於是兩人立刻前往。
管家阿福說,富商寧某性格孤僻,平時幾乎不和什麼人來往。大約十多天前,家裡來了位客人,是寧某的一位舊友甲,他帶了件禮物,精緻的盒子裝著,是一個亮晶晶的翡翠吊墜,寧某看了很喜歡,當場就收下了。中途寧某接了個電話,同學乙請他去吃河豚,舊友甲表示另外有約,就先離開了。
到了飯店,因為寧某和同學有事要談,管家阿福只是遠遠的候著,聽不清他們談話的內容,但從他們的表情里能看出他們起了爭執,最後是鬧得不歡而散的。飯後寧某回答家中,幾個小時后,就出現了噁心 嘔吐等癥狀。剛好他的妻子旅遊回家,見狀就把他送到醫院。幾天過去了,病情沒有絲毫好轉,於是迷信的她就去了寺廟求了個丹藥回來讓寧某吃了下去。又過了幾天,寧某肢體潰爛而死。
後來大偵探還了解到寧某和舊友甲曾經因為生意上的事情有過節;同學乙曾經瘋狂的追求他的妻子,是他的情敵;而他的妻子也正和他提出離婚。
大偵探 黃俊鑫一邊聽一邊四處觀察。同時還向管家問了一些酒店用餐時的細節,在桌上他看見了一張包過丹藥的符,上面畫滿了各種字元,還有一個空著的首飾盒,他用手掂了掂,很沉。他沉思片刻,說道:「我已經知道誰是兇手了」
聰明的你請回答 :誰是兇手? 殺人手法又是什麼?
一天Y偵探在某旅館的房間里看書,突然聽見門外一聲槍響,就迅速跑了出去,發現302號的房門大開,女主人在門口驚恐地坐在門口,房間中央躺著中槍的男主人,剛剛死去。在門前的中央有一發手槍彈殼。
警方到后,調取了賓館的監控錄像,三樓無人進出,所以兇手就在三樓的房客中。下面是警方搜查的結果:
305號:男,隨身物有一個行李箱,火柴,一個煙斗(煙斗左側有碳跡),一個紳士杖。
306號:女,隨身物品有一個墨鏡,一把洋傘,一對高跟鞋(其中一隻壞了)。
310號:男,隨身物品有一支左輪手槍,一個行李箱,一套積木玩具。
三人都沒硝煙反應。
下面是口供:
死者老婆:當時我聽見有敲門聲,就去開門,只見門外有一個戴著帽子、口罩、墨鏡,穿著大衣的人,他二話沒說就給了我老公一槍,然後就飛快逃走了。
305號:我當時在屋裡抽煙,什麼都不知道。
306號:我不認識死者,案發時在看電視,只聽見一聲巨響,嚇了一跳。
310號:我什麼都不知道,我當時在房裡睡覺。我帶槍是為了路上防身,我可沒有殺人呀!
警員說:「由於他們的房間的窗戶外有一條河流,兇手可以將行兇時的行頭扔進河裡。所以我們搜不到有硝煙反應的衣物也很正常。」
Y偵探笑了笑:「兇手應該是他,而且他還說了謊。」
兇手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