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店裡有一對雙胞胎兄弟,弟弟因交通事故兩隻腳從5年前就不能再走路了,只得終日坐在輪椅上。
有一天,警察接到報案說哥哥死在油漆店裡了。警察趕到現場一看,哥哥已經倒在一堆油漆里。店裡面弄的一團糟,到處都是打翻的油漆。弟弟的身上、頭髮、衣服都是還在流動的油漆,弄得皮鞋的皺痕里都是,甚至連領帶的末端也粘上了。
當警察問到弟弟案發情形時,弟弟說道:這實在太可怕了!有兩個年輕人持著槍到我們店裡來打劫,把店弄的一團糟。當我哥哥準備反抗時,他們居然打死了我哥哥!然後從後門逃走了。可惜油漆沒有沾到他們身上,要不然他們會留下痕迹的。
警察聽完弟弟的話后,說到:別裝了!你就是兇手!是你殺了他!
請問警察是憑什麼斷定他是兇手的呢?
藏寶箱的鑰匙
北朝後周時,有個商人帶了20斤金子到京城去做生意,他寄居在一戶人家裡,每逢外出,必定把金子鎖在箱子里,鑰匙親自帶著,沒過多久,箱子里的金子不翼而飛,而鎖卻一點也沒有損壞。商人認為是房東盜竊了他的金子,便告到縣府。縣府以酷刑審訊,房東無可奈何,只好招認。
當時做雍州別駕的柳慶聽說后,感到懷疑,就把商人叫來問道:「你把鑰匙常常放在哪裡?」答:「一直帶在身上。」又問:「金子被盜時,箱子可曾壞,鎖可曾壞?」
答:「都不曾壞。」於是柳慶斷定盜金者另有其人。
請分析分析柳慶的思路。
一名即將受到極刑的日本甲級戰犯想逃回日本去。便趁月黑風高之時越獄了,獄警發現后,緊追不捨,甲級戰犯走投無路,溜進了一位英國美容師家中,他用搶來的盒子槍逼著美容師幫他整容,美容師被逼無奈,只得為他做了整容手術。一會兒的功夫,那人的容貌在美容師的手裡改變了模樣。甲級戰犯望著鏡子里自己陌生的面孔,狡黠地笑了。然後站起來,惡狠狠地向美容師逼來。將他綁在椅子上,用旁邊的一塊布堵住美容師的嘴,邊堵邊說:「喲西,念你為我整了容,我今天不殺你。你暫時受點委屈吧!」說完,便大搖大擺地走出門去。誰知,甲級戰犯剛離開美容師家,在大街上得意洋洋的走著,這時有一個國民黨警察看了他幾眼,忽然喊道,這裡有個逃犯快來人抓起來,這是為什麼呢?
有5條鯨魚分別居住在不同深度的海洋里。一天,它們聚到一起聊天。下面是它們的對話,有關居住深度比自己淺的魚的敘述都是真的,而比自己深的魚的敘述就是假的。而且,只有一條鯨魚說了真話。
A:「B住在900米或者1100米的地方。」
B:「C住在800米或者1000米的地方。」
C:「D住在1100米或者1200米的地方。」
D:「E是在1100米或者1200米的地方。」
E:「A住在800米或者1000米的地方。」
請你來猜一猜,A、B、C、D、E5條鯨魚分別住在哪個深度?
巨款消失之謎
一台運鈔車從東山市市郊區的一個金庫緩緩駛出,車上坐著3名警察和司機,他們準備給市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送款,當進到東山市市中心的時候,不巧前面有一台卧鋪車死火了,司機滿頭大汗的在擺弄,但是車子還是紋絲不動,一會兒就堵車了,運鈔車也只能等著 在等待期間,司機為了防範搶劫陰謀,嚴格遵守規定,始終沒有打開車門,半小時后,卧鋪車終於弄好開走了,長長的車龍這才慢慢散開了,司機怕夜長夢多,便以最快速度往銀行趕,但是當他們到達銀行的時候,驚愕的發現車上六個錢箱少了3個 請問這是怎麼回事?
愛麗絲在去參加麥德·哈特舉辦的茶會途中遇到一個岔口,他不知道該走哪條路。幸好,半斤和八兩哥倆在那裡幫忙。
「瓦勒斯告訴我,一條路通向麥德·哈特的家,而另一條路則通向魔獸的洞穴,我可不想去那裡。他說你們知道正確的那條路應該怎麼走,但同時也提醒我你們當中的一個總是說實話而另一個總是說謊。他還說我只能問你們一個問題。」然後,愛麗絲提出了她的問題,而不論問他們當中的哪個,她都能得出正確的答案。那麼,你知道她問了他們什麼問題后找到了正確的路嗎?
在一所公寓里發生了兇殺案,一個畫家在卧室里被人用到刺死了。卧室的牆壁上清晰地印著一個鮮紅的手印,五個手指的指紋都清晰可辯,連手掌的紋路也很清楚。看起來是兇手逃跑時,不小心把沾滿血的右手按到牆壁上。
福爾摩伍趕到現場時,見到老熟人巴特警官正在小心的收集上面的指紋。福爾摩伍仔細觀察了一下,笑著對巴特說:「你還是看看有沒有其他線索吧!」
巴特依然小心翼翼地做著自己的工作,頭也不台的說:「這些指紋難道不是重要的線索嗎?」
福爾摩伍聳了聳肩:「但這個血手印很可能是罪犯偽造的,目的就是要誤導警察。」
巴特轉過臉,好奇地問:「你怎麼知道的?」
福爾摩伍說道:「你試著用右手在牆上印個手印,就知道了。」
你知道福爾摩伍是怎麼看出手印有問題的嗎?
有一天晚上,警方接到某旅館的報案:九點左右有一男子從樓頂上跳焉,當場死亡。
警方對現場進行了勘查,發現樓頂有一塊木板,木板的一邊擱在鐵塊上,另一邊向樓體的邊沿傾斜,也向外呈滑坡狀,一條接著水龍頭的塑料管仍繼續往外流著水。與此同時,警方收到法醫送來的驗屍材料,死者頭蓋骨骨折,但並非從樓上掉下來所致,有明顯的被棍棒一類的鈍器擊打的痕迹。也就是說,這是一起兇殺案。而且,被害人在摔下樓之前,已經死了。警方經過仔細嚴密的調查,逮捕了重大嫌疑犯甲,但甲那天晚上從八點到十一點,一直在他的朋友家裡下棋,並沒有離開半步。也就是說屍體從樓上掉下來的時候,甲並不在場。然而事實上,兇手就是甲。
那麼,甲究竟是如何製造不在場的證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