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店里有一对双胞胎兄弟,弟弟因交通事故两只脚从5年前就不能再走路了,只得终日坐在轮椅上。
有一天,警察接到报案说哥哥死在油漆店里了。警察赶到现场一看,哥哥已经倒在一堆油漆里。店里面弄的一团糟,到处都是打翻的油漆。弟弟的身上、头发、衣服都是还在流动的油漆,弄得皮鞋的皱痕里都是,甚至连领带的末端也粘上了。
当警察问到弟弟案发情形时,弟弟说道:这实在太可怕了!有两个年轻人持着枪到我们店里来打劫,把店弄的一团糟。当我哥哥准备反抗时,他们居然打死了我哥哥!然后从后门逃走了。可惜油漆没有沾到他们身上,要不然他们会留下痕迹的。
警察听完弟弟的话后,说到:别装了!你就是凶手!是你杀了他!
请问警察是凭什么断定他是凶手的呢?
藏宝箱的钥匙
北朝后周时,有个商人带了20斤金子到京城去做生意,他寄居在一户人家里,每逢外出,必定把金子锁在箱子里,钥匙亲自带着,没过多久,箱子里的金子不翼而飞,而锁却一点也没有损坏。商人认为是房东盗窃了他的金子,便告到县府。县府以酷刑审讯,房东无可奈何,只好招认。
当时做雍州别驾的柳庆听说后,感到怀疑,就把商人叫来问道:“你把钥匙常常放在哪里?”答:“一直带在身上。”又问:“金子被盗时,箱子可曾坏,锁可曾坏?”
答:“都不曾坏。”于是柳庆断定盗金者另有其人。
请分析分析柳庆的思路。
一名即将受到极刑的日本甲级战犯想逃回日本去。便趁月黑风高之时越狱了,狱警发现后,紧追不舍,甲级战犯走投无路,溜进了一位英国美容师家中,他用抢来的盒子枪逼着美容师帮他整容,美容师被逼无奈,只得为他做了整容手术。一会儿的功夫,那人的容貌在美容师的手里改变了模样。甲级战犯望着镜子里自己陌生的面孔,狡黠地笑了。然后站起来,恶狠狠地向美容师逼来。将他绑在椅子上,用旁边的一块布堵住美容师的嘴,边堵边说:“哟西,念你为我整了容,我今天不杀你。你暂时受点委屈吧!”说完,便大摇大摆地走出门去。谁知,甲级战犯刚离开美容师家,在大街上得意洋洋的走着,这时有一个国民党警察看了他几眼,忽然喊道,这里有个逃犯快来人抓起来,这是为什么呢?
有5条鲸鱼分别居住在不同深度的海洋里。一天,它们聚到一起聊天。下面是它们的对话,有关居住深度比自己浅的鱼的叙述都是真的,而比自己深的鱼的叙述就是假的。而且,只有一条鲸鱼说了真话。
A:“B住在900米或者1100米的地方。”
B:“C住在800米或者1000米的地方。”
C:“D住在1100米或者1200米的地方。”
D:“E是在1100米或者1200米的地方。”
E:“A住在800米或者1000米的地方。”
请你来猜一猜,A、B、C、D、E5条鲸鱼分别住在哪个深度?
巨款消失之谜
一台运钞车从东山市市郊区的一个金库缓缓驶出,车上坐着3名警察和司机,他们准备给市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送款,当进到东山市市中心的时候,不巧前面有一台卧铺车死火了,司机满头大汗的在摆弄,但是车子还是纹丝不动,一会儿就堵车了,运钞车也只能等着 在等待期间,司机为了防范抢劫阴谋,严格遵守规定,始终没有打开车门,半小时后,卧铺车终于弄好开走了,长长的车龙这才慢慢散开了,司机怕夜长梦多,便以最快速度往银行赶,但是当他们到达银行的时候,惊愕的发现车上六个钱箱少了3个 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爱丽丝在去参加麦德·哈特举办的茶会途中遇到一个岔口,他不知道该走哪条路。幸好,半斤和八两哥俩在那里帮忙。
“瓦勒斯告诉我,一条路通向麦德·哈特的家,而另一条路则通向魔兽的洞穴,我可不想去那里。他说你们知道正确的那条路应该怎么走,但同时也提醒我你们当中的一个总是说实话而另一个总是说谎。他还说我只能问你们一个问题。”然后,爱丽丝提出了她的问题,而不论问他们当中的哪个,她都能得出正确的答案。那么,你知道她问了他们什么问题后找到了正确的路吗?
在一所公寓里发生了凶杀案,一个画家在卧室里被人用到刺死了。卧室的墙壁上清晰地印着一个鲜红的手印,五个手指的指纹都清晰可辩,连手掌的纹路也很清楚。看起来是凶手逃跑时,不小心把沾满血的右手按到墙壁上。
福尔摩伍赶到现场时,见到老熟人巴特警官正在小心的收集上面的指纹。福尔摩伍仔细观察了一下,笑着对巴特说:“你还是看看有没有其他线索吧!”
巴特依然小心翼翼地做着自己的工作,头也不台的说:“这些指纹难道不是重要的线索吗?”
福尔摩伍耸了耸肩:“但这个血手印很可能是罪犯伪造的,目的就是要误导警察。”
巴特转过脸,好奇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福尔摩伍说道:“你试着用右手在墙上印个手印,就知道了。”
你知道福尔摩伍是怎么看出手印有问题的吗?
有一天晚上,警方接到某旅馆的报案:九点左右有一男子从楼顶上跳焉,当场死亡。
警方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发现楼顶有一块木板,木板的一边搁在铁块上,另一边向楼体的边沿倾斜,也向外呈滑坡状,一条接着水龙头的塑料管仍继续往外流着水。与此同时,警方收到法医送来的验尸材料,死者头盖骨骨折,但并非从楼上掉下来所致,有明显的被棍棒一类的钝器击打的痕迹。也就是说,这是一起凶杀案。而且,被害人在摔下楼之前,已经死了。警方经过仔细严密的调查,逮捕了重大嫌疑犯甲,但甲那天晚上从八点到十一点,一直在他的朋友家里下棋,并没有离开半步。也就是说尸体从楼上掉下来的时候,甲并不在场。然而事实上,凶手就是甲。
那么,甲究竟是如何制造不在场的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