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疑案 28】——少女驚魂
奈晴最近有些飄了,也許是玩33IQ手感越來越好,對學業生活就沒那麼上心了。
周一早上,奈晴出門上學,都走到校門口了才發現自己居然穿了涼鞋!五月的S市確實開始熱了,但她是住校生,穿涼鞋可不能上體育課。還好,趕回家換鞋還來得及。奈晴轉身往家裡趕,沿著山道路由北往南走,但越走越不對勁,總覺得身後有人跟著……
「啊!——」走到一個三岔口,少女背後中刀,倒在地上,鮮血不斷從傷口湧出。路人連忙報了警,120也很快把奈晴送往醫院。
趕在光天化日對未成年人行兇,O省省廳都發怒了,要求限期破案!偵查人員不敢怠慢,立即追查犯罪分子。
不幸的是,案發現場附近沒有攝像頭。雖然F中學是名校,但周圍多是上下坡的老路和小巷子。這個三岔口由南北向的山道路、西南—東北向的先鋒路和東南—西北向的灣塢路交匯而成,夾角都是120°。不少目擊者提供了線索,但警方只能確認他往灣塢路逃竄。警方整條路上設卡,最後找到了五個形跡可疑的人。
嫌疑人A:我當時在早餐鋪吃飯,看到了受害者在街對面,行色匆匆,並沒有看到刺殺案發生。印象里他身後跟了一個人,當時只以為是個路人,沒想到竟然是個嫌犯。後來我吃完往灣塢路走,就被懷疑了。
嫌疑人B:我那時候在晨練,沿著灣塢路往西北走。走到三岔口,我沒看到少女,但是看到黑影往這邊一閃而過,我下意識追了幾步,但是實在追不上。
嫌疑人C:我一個送外賣的怎麼好作案?案發時我騎車沿先鋒路往東北方向送餐,突然用戶給我改地址,我只好在三岔口掉頭往灣塢路趕,你看我這車左側這條划痕就是當時轉彎來不及跟馬路牙子蹭了的。話說目擊者那麼多,為什麼偏偏懷疑我?
嫌疑人D:我當時忘了在哪條街,遇到一名小姑娘急匆匆地跑回家去,原本這也沒啥特別的,直到半分鐘后我聽到一聲慘叫,出去一看才發現就是那個女孩。
嫌疑人E:我根本就沒到過三岔口,僅僅因為事發當時正在沿灣塢路往東南方向跑就被你們懷疑,真倒霉。快放我走吧,我還趕著上班。
請推理,誰是真兇?
【O省迷案 91】—— 冤家路窄
老胖和老瘦是一對死對頭,正所謂冤家路窄,這天他倆在體育用品超市見面了。
老胖:「瘦子,看啥呢?」
老瘦:「我買羽毛球拍礙著你什麼事了?」
老胖:「你看看你買那破球拍,保准有事!」
老瘦氣哼哼地回懟:「你這是司馬昭之心,見不得我走運買這品牌的最後一個球拍,就想勸我別買然後自己摟下來。」
老胖:「得了,良言難勸死鬼,等著倒大霉吧!」
老瘦沒再啰嗦,把球拍買回家了。
請從理性的角度分析,相比於其他買到球拍的顧客,老瘦是更幸運還是更吃虧?
【O省迷案 88】—— 蹊蹺的事故
老李對小王說:「你知不知道昨天隔壁工地出事了?」
小王:「啥事啊?」
老李:「那個梁二狗開著貨車突然翻車了,他跳車逃生,被車頭壓死了!」
小王:「就是那個我們都認識的梁二狗?太不幸了。」
但是小王越想越奇怪,總感覺有不合理的地方,卻又找不到。
那麼到底有沒有疑點?
【O省迷案 58】—— 子夜命案
F高中的宿舍有二人間、四人間和六人間,奈晴和絲妤就住在二人間,這也是最好的待遇。女生宿舍的布局為:一層六人間,二層四人間,三層二人間。樓梯在大樓中部,左右完全對稱,除了每層最右邊多了一個衛生間而已。就寢時間(22:30~6:30)一樓大門上鎖,人員不得出入。
4月9日,發生了一件極其驚悚的事。睡到半夜(凌晨2:46),奈晴醒了過來,想去上個廁所,但她最近玩33IQ恐怖推理玩多了,加上原本就怕黑,更是不敢過去,摟著自己的睡裙瑟瑟發抖。正在她猶豫是去還是忍著繼續睡時,她居然發現絲妤翻了個身,又爬起來倒了杯水。她可不能錯失良機,換上一直被她當拖鞋穿的涼鞋,叫上絲妤陪著去廁所。
衛生間位於走廊東盡頭,絲妤她們這間宿舍在西盡頭,等於得穿過整條走廊。正在行進過程中,絲妤竟然走到了奈晴身後,這讓她十分害怕,硬是拽著對方把她推到自己前面。
當走進離門第二個隔間時,奈晴尖叫起來。原來,地上躺著一具屍體,而且重點是男屍!奈晴哭著跑出衛生間,把發現男屍的事告訴了絲妤。門外的絲妤也嚇得夠嗆,沒敢進去,當她發現奈晴被嚇得尿褲子,立即掩護她回宿舍換衣服。隨後,膽子稍微大一點的絲妤立即向宿管反映情況。
經過調查,死者叫蕭沸,是一名高三生。此人身高165,酷愛女裝,而且總能打扮得十分逼真,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來。很明顯,此人在4月8日晚潛入女生宿舍。經過仔細勘察,警方認定女衛生間是第一案發現場,應當是在洗手台前發生打鬥后被勒死(地上有比較雜亂的腳印),然後轉移到隔間里。
經過屍檢,警方確認蕭沸的死亡時間是當天01:00到01:30間,死因是勒頸。從在樓梯口往東拍攝的監控可以看到,這段時間共有四人往三樓走廊東頭走。她們分別是1:03的張薇、1:25的王沁柔、1:13的蘇蕾和1:09的保潔員。
張薇:我住在316室,位於樓梯東。那天晚上我半夜反胃,就去衛生間處理,我長期消化不良,周圍朋友可以作證。時間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我。我在離門第二個隔間嘔吐,然後就回去了,當時有一扇門是處於上鎖狀態,應該有人,但我記不清是哪一個隔間了。我認識蕭沸,他這個人很機靈,也喜歡男扮女裝,我私底下和他關係挺好,他人很體貼,每年生日都送我驚喜,只是有這個怪癖而已。
王沁柔:我住在223室,昨晚半夜憋醒了想上廁所,但二樓的衛生間在維修,我就只能去三樓。我當時進的是靠門第一個隔間,沒發現屍體。我不認識蕭沸,只聽說學校以前通報過男扮女裝的事,是他乾的,僅此而已。
蘇蕾:我住在307室,昨晚我去上廁所,等走到衛生間才知道已經離開了宿舍,又趕緊跑了回去。我與蕭沸私下也有關係,算是男女朋友,因為他這人雖然搞怪,但是人真的不錯,我經常勸他不要往女宿舍跑。
保潔員:我是1:09進去清掃的,那時候我每間查過去,除了其中有一間被反鎖的裡面有人沒有查。當時沒有任何異常,我也沒怎麼打掃就走了。
經過核實,四個人對與蕭沸之間關係的描述都屬實。其餘部分,只有兇手撒謊。
通過上述證詞和現場情況,誰的嫌疑最大?
【O省迷案 63】——盜墓案
2020年3月,S市一座千年古墓被盜,墓主人是一位討伐侯景之亂的將領,現場留有兩個盜洞。當警方繼續深入勘察時驚訝地發現洞內的棺槨已經失蹤,而出現了一具男屍。
根據DNA資料庫比對,死者名叫馬上雙,1964年出生,有過多次盜竊前科,多次出入監獄,但每次涉案金額都非常有限,通常就判個三五年。量他也有賊心沒賊膽,不太可能對這座歷史遺迹下手。馬上雙的死亡時間約在1星期前,死因是背部中刀。死者身著一件大衣外套,還戴著口罩,說明應當是在外遇害的。然而,據村民即報案人魏大爺稱,前天他經過這裡時還沒有盜洞,並且出示了前天他閑著沒事時拍的照片。經過技術鑒定和村民的印證,可以證實魏大爺的說法。
由於事發地在半山腰沒有監控,警方也沒有在現場發現作案工具,他們決定從死者人際關係入手調查。死者仇人眾多,許多是曾經的失主,還有就是可能合夥作案的慣犯。經過篩查,最終的嫌疑名單上有五個人:費傑荷、黃權祿、靳士琰、梅治和陳仕鎂。
費傑荷:於2008年被馬上雙扒竊一個錢包,認為法院判得太輕,多次揚言要動私刑。長期住在市區,但案發前他偶然得知了死者的新住處,進行過踩點。
黃權祿:同案犯,與馬上雙合夥偷盜新華都共計63208元,於2012年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馬上雙因為退贓表現更積極獲刑四年零六個月。認為法院偏袒馬上雙,也耿耿於懷。住在事發地附近,每天都走始發地的道路。喜歡看盜墓小說,但沒打算動手。
靳士琰:另一同案犯,與馬上雙合夥偷竊郵政機構十餘萬元。由於馬上雙半途害怕,後續由靳士琰一人完成。2002年,馬上雙因屬於中止犯,並有坦白退贓情節,獲刑五年;靳士琰是主犯,獲刑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案發時剛出獄。對死者心懷怨恨,而且敢犯大案,對盜墓有研究,還把姚玉忠視為偶像。住在事發地附近,至少三天內有路過事發地。
梅治:死者的獄友,因搶劫一起致一人重傷被判處死刑,后O省高院考慮其立功等情節減為死緩。此人對盜墓更有研究,還曾著手實施過兩次,但方法不當才未能得手。
陳仕鎂:死者的好友,不務正業,喜歡考投機取巧和貪小便宜過活,家境拮据。案發前聽說死者中了五萬元,總想佔為己有。為事發地附近村民,近一個月沒回去,但有人昨天目擊到他出現在村中。
以下是口供環節:
費傑荷:我是恨死者,但也怕被判刑。聽說他死了,我很高興,終於除掉了仇人還不用負法律責任。
黃權祿:啊,他死了?肯定是參與盜墓了吧(警方告訴過五個人死者在古墓中被發現)?這種人死性不改,憑什麼判得比我輕,我總共就偷過一起啊!
靳士琰:那小子我已經管不著了,自生自滅吧,反正我沒殺他。
梅治:墓是我盜的,我坦白,但我盜了墓就走了,可沒見裡面有屍體啊!
陳仕鎂:死者中彩票的事我一直懷疑是他買通了彩票站的人,要真是那樣黑吃黑他肯定不敢報警。但我還沒動手他人就死了,這是我都沒想到的。
綜合上述證據,警方很快確認了一個真兇(殺害馬上雙的人),他是誰?
【O省迷案 67】——分配工作
關於O省高院(2017年)某三日的工作安排,已知:
1. 11月15日的刑事案件不全由刑一庭審理,11月16日的刑事案件全不由刑二庭審理,11月17日的刑事案件全部由刑三庭審理
2. 如果庭長參與審案,則庭長擔任審判長
3. 所有的重大案件(一審被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都要由庭長參與審案
4.刑一庭庭長姓王,刑二庭庭長姓婁,刑三庭庭長姓楊。
5. 11月15的案件全部是重大案件,11月16日的案件不全是重大案件,11月17日的案件全是重大案件。
6.刑三庭這三天只有一天有庭長擔任審判長
7.這三天所有審理的重大案件都當庭作出宣判裁定了。
關於這三天的工作,以下正確的是:
①這三天刑三庭肯定審理過非重大案件。
②11月17日刑三庭有些案件可能審判長不是楊庭長。
③11月16日所有重大案件都是王庭長擔任審判長。
④可能有一個刑事庭這三天都沒審理過重大案件。
【O省迷案 57】——奈晴的秘密
F高中創新一班的副班長才女奈晴有兩個小秘密,一個相對廣為人知,即嗜糖如命,但就是吃不胖,夠讓人嫉妒;另一個就很詭異了,有次她在閨蜜班長絲妤家剛好想上廁所,就去了。兩人在家裡完了好幾個小時的遊戲,中間奈晴還解鎖了絲妤的手機幫她玩了兩把。然而,等絲妤下午去衛生間取衛生工具時,發現馬桶蓋是立起來的。後來奈晴害羞地承認,自己上廁所都是站著噓噓,感覺很過癮,絲妤也答應保密。
4月4日下午4:44,絲妤回家后驚訝地發現自己家的掛鐘被人動過,仔細一看,藏在鍾背後的一張密碼紙不見了。這可不是件小事,要知道她的手機鎖屏密碼和遊戲的賬號密碼都寫在上面!知道這張密碼紙且能通過指紋進入絲妤家的除了一家三口,只有四個人——絲妤的堂哥林繼魁、絲妤的好朋友奈晴和柔絮(女)、鐘點工包三強(先生)。
經過調查,衛生間的馬桶蓋處於立起的狀態,燒水壺裡的水很燙,家中沒有翻動痕迹。
林繼魁:28歲,原銀行工作人員,現為彈性工作者。據稱有不良嗜好,但具體未知。最近絲妤的父母比較忙,請他來家裡幫忙收拾。
奈晴和柔絮:絲妤的朋友,但她們倆之間不對付,因此從不一起來絲妤家。
包三強:鐘點工,服務時間為下午5點~6點,負責炒菜做飯,收拾屋子。
問:誰的嫌疑最大?
【O省迷案 51】—— 又是法院推理
從1983年至2002年,O省高院規定:對故意殺人罪,除非犯罪時是未成年人、防衛過當、患有嚴重精神疾病或者脅從犯,否則一律判處死刑(含死緩)。
假設該條規定嚴格執行,下列情況都有可能發生,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