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191】—— 荒涼山莊
在O省一個偏僻的地方,有一處山莊,雖然看上去比較破落,但從一些雕塑上可以看出曾經的輝煌。
1995年的一天,李二路過這裡,由於時間太晚,只好投宿於此。進了莊園,這裡只有一個老大爺和一個女人。老大爺看起來很是氣派,而女人躺在床上,嘴裡不停的念叨著「1,2,3,……,12。」
「她在說什麼啊?」李二疑惑不解。
「她得了妄想症,以為自己是一台時鐘。」老人輕描淡寫地說。李二畢竟只是住一晚,加上早已睏倦,倒頭就睡。
第二天,李二拜別了老人,繼續趕路。一路上,他總感覺哪裡不對勁,但又說不來。
試著解答李二的困惑,也就是還原山莊發生的事
【O省迷案 184】—— 少女綁票
F高中的柔絮被綁架了!警方反應迅速,但奈何狐狸太狡猾,兇手的逃跑路線實在太隱蔽,導致案發三天後都沒有沒有消息。
實際上,綁匪把她藏在了市中心高樓的26層一間房內,頗有種大隱隱於市之感。綁匪要求柔絮家繳付1000萬元的贖金,否則就撕票。受到綁匪的電話,警方立即進行定位,但實際上打電話的只是團伙中的一個成員,故意跑到荒郊野嶺打完就走。
眼看離撕票時間僅剩三個小時了,柔絮心灰意冷,但仍然懇求能寫一封遺書給雙親。在多次苦苦哀求后,綁匪同意她寫一封信,通過拍照轉發給那名同夥後轉給柔絮的父母,但寫信的內容必須經過監視。
柔絮在信中正文部分寫到「在這秋霞漫天,東郊橋下溪水潺潺的時節,但我卻可能再也無法與你們相逢。也許人生就是一場夢,清醒時分就是訣別。如果思念我,請撥打我小時候的固話電話——15360972,算作一種心碎交織著美好遐想的夢幻吧。」
看著這封遺書,綁匪沒有絲毫觸動,但也算履行諾言,經過轉手把信轉給柔絮的父母。看到照片后,夫妻倆痛哭失聲,覺得真的就要與女兒訣別了。
刑警大隊長劉穩提出了偵查思路,據此警方在2小時內突擊了那戶人家,將即將被殺害的柔絮解救出來了。
以下推斷,最不可能的是——
【O省迷案 193】—— 疑點
家住S市的趙合德是個典型的封建頭腦和大男子主義,經常對妻子施暴、百般虐待,還養了很多情婦。這讓妻子李飛燕忍無可忍,甚至患上精神疾病,試圖離婚又遭到丈夫的死亡恐嚇,多次試圖輕生卻因放不下孩子而作罷。
2024年3月15日,對於江北小城S市已經挺暖和了。這天早上,羅輯警官接到了報案,報案人自稱李飛燕,說她的丈夫在家上吊了,自己已經把人送到醫院,但感覺凶多吉少。羅警官來到趙家,發現在卧室靠近陽台門一處有個倒下的椅子,而現場有一張列印的遺書,落款有趙合德的簽名(經筆跡鑒定是本人所寫)。遺書上說,結婚三十年來對妻子家暴,對婚姻不忠,到今天才幡然悔悟,就給妻子償命。
醫院方面傳來消息,說趙合德已經死了,而且在當天凌晨三點就死了。至於死因,畢竟不是法醫,他們也不能確定,但應該不是突發疾病。警方接手了該案,在進行屍檢時,趙合德雙眼發直、牙齒乾淨,軀幹沒有蜷曲,脖子上有一道勒痕。
這時,羅輯警官向劉穩隊長報告自己的發現。二人很快達成一致,並以涉嫌故意殺人為由逮捕了李飛燕。後來,在鐵證面前,李夫人承認了自己不堪長期虐待和外遇而殺害親夫的事實。就在一周前的2025年1月8日,O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被告構成故意殺人罪,考慮到死者具有過錯、被告人認罪認罰和積極施救、趙家親屬給予一定程度諒解等諸多情節,從輕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問——警方在決定逮捕李飛燕時,從哪裡看出了疑點呢?
【O省迷案 197】—— 死亡之謎
2024年4月9日深夜,在S市的穩態一區發成了一起命案。報案人叫蘇昭君,死者是他的丈夫趙道襄。兩人住在7號樓的一樓,這是一棟老式小區,沒有監控和停車場。
羅輯和鄧斯維警官趕赴現場,報案人蘇昭君一個勁兒地哀嚎,但沒有哭。鄰居楊大哥是個好心人,已經先一步把死者送到醫院。但有時候人會幫倒忙,楊大哥是干調律師的,而非律師,對保護現場缺乏意識,導致現場被破壞。蘇昭君並沒有跟往醫院,而是在報警后在地上顫抖。蘇昭君緩了好一會兒,才勉強能開口說話。她說,就在剛剛,有三個蒙面人闖入了他倆的卧室,每人手持一根木棒對她和丈夫進行毆打。丈夫一直搏鬥,她選擇撞死逃過一劫。警方在門口發現了三根擺放整齊的木棒,上面確實有血跡。死者的傷勢基本在頭部,剩餘傷痕多為抵抗傷,的確是鈍器打擊致死。案發現場遺留著一個錢包,裡面空空如也。
劉穩隊長召開分析會,發現了一個極其不合理的點,於是下令把蘇昭君作為頭號嫌疑人調查。終於,蘇昭君頂不住心理攻勢,承認是自己不堪丈夫十四年的家暴、謾罵和折磨,用木棍失手殺死趙道襄的事實。
2025年1月16日,O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認定蘇昭君構成故意傷害罪,考慮到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性,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S市公安局高泰局長表示,這一判決讓正義終得伸張。
問,分析會時發現的疑點是什麼?
【O省迷案 202】—— 倒霉的老頭
今年60歲的張大伯是個很本分的O省人,一輩子遵紀守法,連派出所都沒去過。但是他走南闖北,見多識廣。由於在O省待久了,他只會說O省南部方言,而O省南部方言沒有v(如驢)這個音,都發成i,比如毛驢說成毛梨。
2025年1月10日,張大伯在從批發市場下班時被蒙面人襲擊,身中六刀。兇手作案手段極其殘忍,警方高度重視。很快,四名案發時間出現在相關路段的嫌疑人都被帶去做筆錄。
王蛤蟆——「我壓根不認識死者,跟他無冤無仇,再說我在魔都打拚這麼多年了,也算有一定積蓄,犯不著自找沒趣。」
李鶇——「我認識張大伯,他賣一些農作物,我偶爾去他那邊買。他賣的東西質量很好,但價格稍高,所以我算不上常客,更沒有恩怨情仇。」
陶象——「死者我見過,就當天我聽他在叫賣薏米,就過去買了兩斤。後來我先走了,那時候他沒收攤,所以我根本不知道他下班往哪走。」
郭鯉——「我當天早些時候見過死者,他在叫賣胡瓜。我看他那邊人不少,而且我本人也不喜歡吃胡瓜,看了幾眼就走了。」
警方對案發現場進行調查,又走訪了相鄰攤位,最終發現有個人在說謊。那麼他是誰呢?
【O省迷案 205】——租客遇害
李本體是一個租客,他是河北人,到O省經商。他與房東一家四口因為有共同的興趣,所以相處的還算融洽。
然而房東夫婦不講信用,原本說好租一年,但突然變卦改成6個月。李本體怒火中燒,對著房東夫婦破口大罵又動粗,並把房間里很多東西拿走,還拒絕修好用壞的傢具。就在這場鬧劇激化時,李本體在屋內遇害,原因是腹部被捅了一刀。在案發現場留有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兩個字「木瓜」。很顯然,這是死者生前拚命留給警方的線索。
警方認定是房東一家裡的人作案的,但是又不知道是誰。四口人分別是男主人齊德隆,女主人董小婉,上高中的兒子齊開晟和上初中的女兒齊韻。
鄧斯維和羅輯兩位警官一直沒有思路,但當時任副大隊長的劉穩分析后,認定了其中一個人。最終,O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該犯因租賃糾紛矛盾而行兇,已經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那麼TA是誰?
【O省迷案 187】—— 新年第二案
濱湖廣場是S市的中高檔小區,但年關將至,蟊賊蠢蠢欲動。所以小區物業規定,任何非住戶出入小區不得超過1小時,且都得登記,公幹除外。
2025年1月11日,在S市的濱湖廣場2109室發生了一起命案。死者名叫趙元浩,40歲,是附近一家便利店的老闆。根據警方的報告,趙元浩的頭部有被鈍器反覆擊打的痕迹,床上還留著一個血跡斑斑的減震器。
根據走訪附近住戶,2208室的楊大哥稱昨晚半夜三點左右確實聽到有人喊「救命」。住在2106的絲妤(就是本系列F高中的絲妤)也說自己半夜上廁所的時候聽到有人在叫救命,但她看動漫看多了,以為純屬有人半夜發中二病,也沒當一回事。
警方找來找去,找到了4個嫌疑人。
李匡胤(非住戶)——「他死了?好也,開香檳了!這東西欠我錢,我前後討要五十幾次都沒成。聽說最近他搬到這,我昨晚就在門口晃蕩,看到他進去后就假裝有事登記,跟蹤到他家門口,但他發現了我就把我趕走。」
馬叫牛(住戶)——「啊?他死了?!我昨天晚上六點到他家討說法,這人太可氣,騙了我12萬。他壓根不讓我進門,把我轟走了。」
霍煥(住戶)——「趙老闆和我關係還好,昨晚九點我到他家裡喝酒,他很高興,說過年要發財了。我坐到十一點,看著時間不早了就回自己家去。」
沙仁范——「我承認我是個賊,今天凌晨兩點多我假裝進小區找朋友在門口登記,然後隨手選了那棟樓進行扒竊,沒想到總共只偷到13塊。電子支付時代對我們梁上君子真的不友好。我似乎有聽到人在喊,但喊什麼沒聽清,因為我只顧著斂財來的。」
很快,屍檢報告讓大家陷入沉思,因為趙老闆的死亡時間是凌晨一點(±30分鐘)。而楊大哥絕對錶示自己不會聽錯,因為他聽力很好,職業就是調律師。絲妤也表示自己每天凌晨三點左右有都會起來上廁所,因為F高中學習壓力大,每晚都要喝咖啡,但她很怕黑(只是在奈晴面前裝作不怕),由於心慌非常警覺,肯定不會聽錯。而很快,測謊結果顯示四個人說的都是事實。而警方在二度勘察現場時發現了一個體積不大但非常吵的喇叭,被藏在床下。
刑警隊長劉穩在匯總了專案組意見后,認定了一名嫌疑最大的人。在連環審訊下,他終於崩潰,承認了犯罪事實。那麼他是誰呢?
【O省迷案 222】——小伎倆
毛毛是S市一小學學生。因為有網癮,他的父母每天晚上都監視他做作業。終於有一天,他父母加班,晚上很晚才回來。回來時毛毛還在寫作業,一邊看電腦。
毛毛的媽媽突擊檢查,發現當天毛毛自從開機后電腦瀏覽記錄只有百科詞條「空調」,而毛毛解釋說他正在寫學校要求的說明文,他選擇介紹空調。看著他筆下有模有樣的作文,毛毛的父母只得放過了他。
問,毛毛到底有沒有欺騙父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