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233】——过年不消停
祁连杉在S市经营一家服装店。服装店的营业时间从早上8点到晚上10点,生意还不错。由于具有与时俱进、推陈出新的概念,祁老板的店铺从未受到冲击。但是,2025年1月30日,大年初三一大早,店铺被盗了。盗贼虽然不是明晃晃地抢劫,但对案发现场有一定的破坏,门口外边到处是玻璃碴,上面有一个大洞,足够犯罪嫌疑人通过。
罗辑警官正在处理一起大案(后面会写),就让由去年刚从刑警学院毕业的实习警员柯北辰负责办案。柯北辰来到现场,发现监控储存器已经被破坏了,磁盘也被盗走。而负责外围调查的民警锁定了4名嫌疑人,分别是李朱锋、杨子江、华北员和邬苏礼。四个人在口供中都坚称自己没有涉案,但没人能提供完整的不在场证明。
在综合线索后,柯北辰获得以下线索——李朱锋在昨晚11点到被带回前没有不在场证明。杨子江在昨晚9点到凌晨三点没有不在场证明。华北员从凌晨两点到早上七点没有不在场证明。邬苏礼从凌晨四点到现在没有不在场证明。
柯北辰稍微一分析,就指出了一个人存在重大嫌疑。那么他是谁呢?
【O省迷案 112】—— 包子有毒!
江伟是一个十分贪婪的S市高一学生,别看只有十五岁,但他那好占便宜的品行人尽皆知。班上同学非必要从来不和他交往,也可见这人有多可怕。
2021年3月的一天,学校组织社会实践,去临近的O省Y市,其中有一个项目叫做制作Y市的特色美食金沙(咸蛋黄)芋头水晶煎包。江伟和其他五个人被分到了同一组,这下大家苦不堪言,因为江伟肯定会吃最大的那个。但至少大家可以把包子做得一样大,这样江伟也不会说什么不公平。然而,当大家做完包子吃到一半时,只见江伟大叫一声满地打滚,随后一直呕吐。虽然及时送到医院,但仍因中毒过度抢救无效死亡。
这件事震惊了S市和Y市,未成年人遇害始终是社会重大新闻,很快警方封锁现场。经过初步判断,本案应当是针对江伟的犯罪,因为没有其他人中毒。根据现场勘察,警方发现了很多没吃完的煎包(江伟中毒后大家哪还有空吃),一些大小不一的盘子,很多瓶拆封的冬瓜茶,筷子若干。
这一桌的人共有五名:王小康,曲子涵,苏瀛,范民友和朴杰。警方的想法是凶手必须保证有毒的包子给江伟吃,但谁也不承认自己是把包子端上桌的人。案发现场又没有监控,咋办呢?
好在警方有了其他一些发现:经过调查,调料是王小康买的,冬瓜茶是曲子涵买的,盘子由苏瀛带过来,筷子是朴杰拎过来的,范民友负责买垃圾袋。
Y市刑警很快就把目光锁定到一个人身上,面对重大嫌疑TA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考虑到案发时未满16周岁,O省高院最终对TA判处无期徒刑。
推理TA是谁?
【O省迷案 86】——协助自杀?
在S市坑坑坑路和嗒嗒路的交界口,有一家杂货铺。这天老板沈南启报警称自己要自首,因为自己刚刚把妻子在浴缸中杀害。根据沈老板的供述,妻子薛秀因为精神压力大,多次想自杀。案发前她又一次想不开,写下遗书,又在店里大吵大闹,并要求沈南启帮她自尽。沈南启百般劝阻未果,只好把她按在浴缸里。
在案发现场,确实有死者亲笔遗书,说自己工作压力太大,而且很多顾客进店只看不买。浴室内确实也是案发现场,地上有许多飞溅的水迹。通过走访调查,警方核实沈南启和薛秀关系长期不和,薛秀经常无端怀疑沈南启有外遇而争吵,案发前晚薛秀在店内打骂吵闹动静极大,且骂得很难听。
很快,警方以帮助自杀把案件移交检察院,S市中院以故意杀人判处沈南启有期徒刑十五年。然而,审判后S市检察院发现了一个疑点,由O省检察院提出抗诉。2009年,O省高院采纳了抗诉意见,认为被告人帮助自杀情节不成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问:下列哪一个证据让检察院作出抗诉的决定?
【O省迷案 88】—— 作恶的下场
2005年3月21日,40岁的无赖张延年在村口被杀,身中一刀。嫌疑人是外村人,没人认识。据目击者反应,动作迅速,没有人追得上,只好先报警。
经过对张延年的人际关系排查,警方发现了三名与他有矛盾的外村人:李龟田,牟晟和伊佰玖。
李龟田,44岁,因为死者强行霸占侵犯李龟田之妻,年轻的女儿也被张延年强行绑架多次侵犯并以裸照威胁而苦大仇深,死者还多次强行进入李家闹事,搅得他们不得安宁。案发前晚死者又到李家叫骂威胁了两个小时,邻居怕被报复没人敢劝解。
牟晟,36岁,在隔壁村口开了一家杂货铺。张延年曾经用迷药迷晕牟晟之子并企图打残后拐卖,被街坊喝止。经常无故对店铺打砸抢并敲诈勒索导致重大损失,还多次写信反过头污蔑牟晟卖假货要求十倍赔偿。由于死者都戴头套作案,牟晟只知道他往隔壁村跑,但没看清长相。案发前三天还纵火烧了店面,并在楼外涂满了咒骂牟晟全家的脏话。
伊佰玖,31岁,是邻村的养殖户,为人老实,一辈子从不出村。就是这种人死者也不放过,多次在猪圈、牛棚和鱼塘投毒,给他造成巨额损失,并多次诬告伊佰玖出售有害肉制品,举报要求以销售有害食品判处伊佰玖死刑。案发前一天下午张延年手持凶器把伊佰玖的看门狗活活打死并在大门上泼油漆,激化矛盾。
虽然死者是个恶霸,但故意杀人就是故意杀人,警方高度重视该案。通过仔细分析,他们终于发现了线索,并据此抓获了嫌犯。2006年1月13日,O省高院宣判,考虑到被害人恶贯满盈以及案情的特殊性,他被判处无期徒刑。
问,他是谁?
【O省迷案 100】——钓鱼佬之死
1968年出生的董建是个资深钓鱼佬,虽然已经五十多岁,但身体强健,不知道的以为最多45。
2024年1月9日,董建在池塘边钓鱼时遇袭,由于案发地点偏僻,甚至偏僻到最近的一个在500m外的摄像头拍到死者经过后整整半个小时才有人经过。这儿平时几乎没几个人,也不是他常规的钓鱼地点,因此被发现时已经死亡。董建的死因是背后中了七刀而亡,明显系他杀。
经过调查,有五名嫌疑人浮出水面——
严培堂,绰号黏皮糖,40岁。此人曾经趁董建钓鱼钓一半去上厕所时偷鱼,没想到还没偷完人家回来了,因此两人发生冲突。
康无为,36岁,系执法队成员。曾经董建因为在禁渔期钓鱼被康无为罚款,董建非但不认错还打伤了康无为。
孟马象,51岁,经常还钓鱼佬董建一起垂钓,两人无话不谈。但案发前两周,董建曾透露过自己最近中了几十万元的彩票。
向诚勇,25岁,是董建的外甥,长期游手好闲,还喜欢赌博。董建一开始还借他钱,后来借的多了就不干了,因此小向经常扬言报复。
金煜,45岁,性格孤僻,25岁时因失手把长期剥削欺压自己的雇主柳某一刀捅死,被O省高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缓。三年前刚出狱,与社会脱节,也喜欢垂钓,和死者见过几次面,切磋过钓鱼技法。
警方经过仔细分析,把目光锁定在其中一个人身上。那么怀疑的是谁?
【O省迷案 102】—— 法院推理新编(3)
O省高院规定:被告人有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即某种犯罪行为在没有从轻从重情节时的量刑)的20%~30%,本条适用于法定刑全部在有期徒刑范围内的罪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范围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死刑。
李鹏因为邻居老苟多次强行侵犯、羞辱自己的妻子还往自家投放危险化学品未遂而上门理论,进而把老苟殴打致死。S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鹏犯故意伤害罪,考虑到被害人有严重过错,且被告人能主动投案自首,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李鹏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上诉期间李鹏从狱友口中获取了一起贩毒案的线索,并协助警方破获一起特大涉毒案件。2021年8月10日,O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鉴于二审期间李鹏有重大立功,在原判基础上进一步从轻处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李鹏对此表示不服,理由是即使按照20%的幅度从轻处罚,量刑也最多是有期徒刑十二年。但律师表示二审法院判决没有错误,因为本案不适用那条规定。李鹏又不服,说:“我一审可是只判了十五年,属于有期徒刑,怎么不适用啊?”
问: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李鹏的错误假设?
【O省迷案 127】—— 校园命案
2024年3月,F高中又双叒叕出事了,高一学生黄非鸿在宿舍被人勒死,由于是6人间,其他五个人都有嫌疑。黄非鸿死前写下“555”。
警方控制了控制了同舍的五名学生,并调查他们与死者的关系。
洪苏守,睡死者上铺,因为死者经常半夜违反校规偷打游戏吵得他睡不着觉,举报又遭死者殴打和死亡威胁而怀恨在心。
周师龙,睡死者对面上铺,因为死者喜欢给他起侮辱性绰号已经经常偷他钱而与之关系很僵,案发前一天黄非鸿又故意偷走周的作业本导致对方没交作业,事后带一帮人借机羞辱他,激化矛盾。
熊易戈,睡死者对面下铺。死者曾经与他追求高年级品学兼优的校花奈晴(此人本系列提到过),由于奈晴性格比较内向始终没有答应,死者就怀疑是熊易戈通过诋毁自己才达到的,于是到处散布谣言称熊与十几个女生有早恋行为,对他人身攻击。熊因此对死者颇有微词。
吴五金,睡第三张床上铺。黄非鸿因为他曾经偷过老师的东西而借机勒索,吴五金不堪其扰想“自首”,但始终没有勇气,于是与黄非鸿结仇。
王赟,睡第三张床下铺,对烟味非常敏感。由于黄非鸿经常在宿舍抽烟,包括555牌香烟,惹得他经常骂骂咧咧。黄非鸿非但不知错,还为此数次把王赟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王赟也不是好脾气,经常和对方相互诬告。
警方经过推理,找到了嫌疑最大的那位。面对审讯,年仅16岁的嫌犯毫无抵抗,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后悔万分。有意思的是,S市中院已于8月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他三个五年(有期徒刑十五年)。
问题:嫌疑最大的那位是谁?
【O省迷案130】——扑朔迷离
石天福是S市一家小车行的老板。2007年7月的一天,他下班后没回家,妻子给不少员工打电话,但所有人都说老板下班正常离开没有异样。警方接警后以为这是一起失踪案,就没有当即立案。
两天后,一个叫龚恭的年轻人向警方自首,说他和一个叫王自晋的人在酒吧与另一个男人因为酒后冲突发生打斗,两人把陌生男子打伤后自己就回家睡觉了,第二天才听王自晋说自己走后他继续殴打被害人,后来人死了。意识到事态严重,龚恭就来投案自首。很快警方以故意伤害罪对王自晋全国通缉,直到10月11日才把自尽未遂的王自晋逮捕。
归案后,王自晋承认自己和龚恭在酒吧打人的事实,龚恭说的属实。此外,王自晋买一送一,供认他还有一条命案,就是杀害了一个叫石天福的人。根据指认现场,警方在市郊一片荒草地中发现了一句已经开始腐败的尸体。办案人员立即对此人做DNA测试,结果大概需要一周。
就在10月12日,O省北部的Q市公安局接到一起报案,一个自称叫石天福的男子说自己失忆了,只记得自己七月份的一天下班后被一伙人绑架,然后打昏了。醒来后已经到10月12日,发现自己在Q市的一个公园长椅上躺着。他立刻想到报警,希望警察能逮捕绑架他的人。接电话的民警也是一头雾水,根据相貌描述,绑匪和王自晋的相貌极其相似。但是王自晋听说这一消息后立即翻供,说那具尸体是自己被捕前就刚好发现的,被捕后稀里糊涂认了,但事实上自己仅仅是失手打死酒吧里的人而已。
石天福的妻子确定回来的是自己的丈夫,很高兴,几天后DNA的比对也确定死者并非石天福。但不论如何,王自晋和龚恭的犯罪事实清楚。2008年6月10日,O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了王自晋的死刑判决,维持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龚恭有期徒刑十二年。
问:本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