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教授原创系列 110】——凌霄之死
以前说过,焦漳市第十一小学是非常离谱的小学,校长是广告商。我老教授忍无可忍,于2024年1月要求立即关闭这所学校。在学校关闭前,已经发生了好几起命案。岳明浙案的凶手布吉格已经于2024年3月19日被执行死刑,而另一个更早前杀害凌霄的凶手于2024年6月1日也被我签发了死刑令。现在就说说凌霄案。
2023年9月,焦漳市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之前说过焦漳市与南半球气候一样)。6年7班的学生凌霄在午休时被人刺杀,当场死亡。案发后,似乎大家都不太想管,因为凌霄比起岳明浙有过之而无不及,简直就是个校霸。他不仅喜欢校园欺凌,还喜欢造谣生事,甚至有同班同学受不了他的侮辱和诋毁而跳楼。所以人死了,大家普遍认为凶手是遭受欺凌不堪忍受才作案的,不想让他受到处罚。因为神秘世界只要年满10周岁犯杀人案的即可判处死刑,而且故意杀人的死刑率高达99%。
但是,有其子必有其父,凌霄的父母不干了,天天到学校闹。学校迫于压力,同意查案。学生又炸锅了,虽然11小的学生素质普遍较差,但校园欺凌是不对的这个观点还是多数人认可。他们由学生家长代表联名写信要求抓获凶手后不得判处死刑,校方也答应到时候交给法院。
十一小实行走读制,没有住宿的,但中午都是留校,原则上都要在班上,但实际上很多人都躲起来了。这种现象在规范的一小二小是绝不可能发生的。那天中午,班上总共前后只有五个人,除了凌霄还有王皑奏、李孰优、程旭源和陶泰。但由于没有监控,不知道谁是最后进班的。
王皑奏——“我中午吃完饭回教室,凌霄坐在座位上,看起来不高兴。后来李孰优进来,问我凌霄怎么了,我小声说说管他干嘛,后来就睡了。估计行凶的时候我还在做梦。”
李孰优——“我进来时李孰优和凌霄已经在班上,我问程旭源凌霄怎么了。过了会陶泰边唱边进班,我在看书,让他小声点。后来我看一半迷糊了也睡了。”
程旭源——“我进来的时候比较晚,那时候只有凌霄一个人,我估计其他人又溜出去玩。但仔细一看,发现凌霄没有呼吸,脖子上有一道勒痕。我吓死了,但转念一想死个坏人没什么,好事。”
陶泰——“我进班的时候李孰优在看书,王皑奏正在趴着睡,后来程旭源进来了还跟凌霄吵了几句。我就在写作业和偷玩手机,当然就沉迷进去,不知多久听到程旭源喊了一声,我一看发现是凌霄死了。”
根据上述口供,警方终于发现了一个人在撒谎。经过审讯,他终于承认是自己因为遭到校园欺凌而杀害凌霄的。3月19日,我作出终审裁定,虽然死者有不当行为,但远没有到非要杀人的地步,而且被告已满11周岁,实在不足以从轻处罚。而联名信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根本不用看。因此维持了对他的死刑判决。问,他,这名真凶是谁?
【老教授原创系列 113】—— 不攻自破
这案子相对早一点,是2010年的。那时候萨特星还叫母猪星,发生了一起命案,一个叫王等的作者被杀。实际上,王等相当讨人嫌,因为他的文章就是三流作家,还自比帕慕克,说什么《我的名字叫红》里面也是各种男欢女爱乱七八糟的。
2010年2月1日,王等参加了一场作家交流会。这个交流会实际上是受总督伯根松的监控,因为与会的都是三流作家,对神秘世界的主流观点进行抨击。伯根松安插了一些密探,打算搜集证据起诉这群人。没想到,当天下午,王等倒毙在宾馆内。实际上,按照神秘世界法律,出版非法刊物的量刑也就是五年至无期,没有死刑,王等没被起诉,反而先死了。由于密探都在整理材料,实际上有作案嫌疑的就四个人,也就是王等的狐朋狗友——赵加法、刘商、贺兰公式和费马虎。这四位都给出了不在场证明,且听之。(为防止打草惊蛇,警方并没有说会上有密探的事)
赵加法——“我下午四点应该在逛商场,我去了一家叫蜗小牛居酒屋,不知道监控能不能拍到我。”
刘商——“我下午在睡大觉,结束的时候都两点半了,我睡到五点多起来觅食。”
贺兰公式——“别提了,下午四点我参加了个拍卖会,卖一个宋代龙泉窑丁午年的笔筒。我要是狠狠心出高价买下来,现在就赚了啊!”
费马虎——“我下午四点开车去机场,没想到车半路抛锚了,后来在4S店修理。要不是车坏了,你们想找我问话都找不到。”
问,谁的口供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