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步舞曲
琴聲伊始,緊隨湧入大廳的女士先生們,踩響不知名的樂章,流動在步伐迥異的人群足下:一張張閉口不言的臉龐,彷彿在驚嘆這場音樂浪潮多麼震撼…………
「……噢,很清楚嘛。」終於有人開口,不過發生在監聽室,「只有鋼琴,我是說,沒有任何雜音。」
另一個戴著耳機的人挑了挑眉:「目前可以打滿分,是吧?若熱(Roser)。」
像是某種儀式,人群組成隊伍,形若盤蛇,滑入大廳。若要畫蛇添足,他們的足跡將紛繁而緊湊。
「人一定很多,要被鋼琴淹沒了。」若熱閉上眼,觸碰腦海中閃爍的琴鍵,「我叫這一段為:《出埃及記》。」
「埃及可沒有我們生產的舞鞋,但隨你。」梅朵(Medong)眨了眨眼,「只收取鞋子發出的聲音,真是個好主意。我可不想再聽到玻璃和木頭的聲音。」
人群在大廳里散開,邁著小步,每人走向自己的位置。除了男士們的腳步聲,只有女士們的腳步聲,徘徊在空蕩的大廳——他們把鋼琴放哪了?
「哦,旋律變了,第二段開始。」梅朵按著耳機的按鈕,保存了第一段錄音。「怎麼,這段還是鋼琴?」
「不願意的話,你只能想象。」若熱挑挑眉:「產品現在只納入了鋼琴的音階,誰都知道。」
「那可不是,他們又聽不到。」梅朵托起臉頰,「話說這一段音樂慢極了。」
大廳里的人們慢慢伸展,翩翩起舞。側身旋動,趾尖輕點,每一幕捕捉,都是電影般的慢鏡頭。主持人攜手兩位掩面來賓,走上舞台…………
「………想好了,就叫它《神秘園之歌》………為什麼?因為下一段好像急著開始了。」
耳機里的琴聲由舒緩變得富有節奏,若熱看著梅朵,跺了跺腳:「哦,神秘,是很神秘,我還沒弄懂,這段他們是怎麼發聲的,或許是這樣?或者這樣?」
「很明顯是腳尖的音色,」梅朵踮了踮腳,指著耳機,「現在才該是跺腳的音樂。」
人們望著舞台上的人物,舞步變得急促起來,舞者身影如濃密的烏雲,腳步忽而雨點般墜落,步伐伸展,風雨交加,舞蹈中漸漸出現奇怪的動作,似一瞬夾雜的雷電…………
……雷聲讓監聽室里的人們嚇了一跳,若熱朝窗外望去。「………這雨真夠大的,哦,對了,今天的場次來賓都試穿了我們的舞鞋吧?」
梅朵點點頭,扶正耳機:「中途進場的可能會沒有,不過他們人本來就多,不影響收音。」
「嗯哼,好聽。」若熱閉上眼睛,托起臉頰,「剛剛這段讓我想起了愛情,我要叫它《愛的羅曼史》。嗯……要是他們也能欣賞就好了,可惜不能讓他們發現。」
「現在這段也很好聽,」梅朵保存好第三段錄音,「再收集一份,今天工作結束了,我們真了不起……」
…………
…………
舞台之上,極盡浪漫。
舞池之下,一眾歡顏。
深愛他的新娘,
燃燒起她的面紗。
熾熱滿目,盡數蠶食
迷途腳步,注滿舞池
急促的腳步在大廳里回蕩,小步輕點,人影消弭,大步重落,刀光劍影。踢踏、火光、碎窗、燃木;疾步、穿刺、血涌、痛喊…………
…………
……監聽室內,二人饒有興緻地按著耳機。耳機里的琴聲,逐步走向樂章高潮:節奏一陣高昂衝出黎明、一瞬狂暴悵語別吟,夾雜人群的驚嘆和叫喊,彷彿在為看不見的鋼琴師大聲喝彩……
「真是不可思議,這是我聽過最完美的音樂。」若熱瞪大眼睛望著前方,彷彿在研究鋼琴師的每一處動作,「這段收場讓這次產品試驗變得完美,真是了不起的設計……」
「《夢中的婚禮》,」梅朵滿足地摘下耳機,「它值得這個好聽的名字,我的婚禮也要放這首曲子………當然,不能只有鋼琴,不如下次我們在舞鞋裡加點別的,比如吉他?哈哈……」梅朵保存了最後一段錄音,哼著令她難忘的旋律,準備下班。
「…………!!」若熱突然拉住梅朵,後者一臉疑惑地望著她。「…………不,我們還不能走……」許久,若熱開口,驚恐地看著她,雙腿因害怕不停顫動。如果此時穿著舞鞋,若熱說不定能為我們開啟、更加華麗而絕妙的、小步舞曲、最新篇章。
提問:若熱和梅朵最可能會重新檢查哪一樂段?
【O省迷案 161】—— 最後的大案
2006年1月,O省高院規定,所有死刑案件都得開庭,確保審判公平公正;所有法官開庭都得穿標準著裝,包括天平圖案的領帶,這條持續到2010年。同年,增設刑三庭和刑四庭,幫助複核死刑案件。
2006年12月29日,O省高級人民複核了最後五起死刑立即執行的案件。其中,刑四庭庭長韓成鋼審理了一起大案:家住Y市的牛大壯因為彩禮和岳母經常發生衝突,又因岳母經常炫富而認為岳母並不缺錢而是拿彩禮戲弄自己,於是產生殺害岳母的想法。案發當日,牛大壯持刀捅死岳母,然後換了身衣服,和一群朋友去楊侃家打牌,因為大家早就約好,晚上8點開場。他們從20:00打到22:00。然後,牛大壯回家殺害岳母。這與死者死亡時間是19:00-20:00吻合。Y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牛大壯死刑。
牛大壯上訴,稱楊侃家的鐘快了一個小時左右,所以實際上開場是19:00。其他證人表示,他們確實是按楊侃家的鐘打了兩個小時的牌。
這樣看來,牛大壯的說法好像確有可能,但審判長韓成鋼仔細分析了案件后,認定牛大壯的上訴理由不成立,因此駁回上訴。牛大壯不久被執行死刑。
問:牛大壯的說法到底有沒有破綻呢?
【O省迷案 162】—— 誰有問題?
2005年11月,S市發生一起詭異的命案:丁師傅在小區地下停車場的一條人跡罕至的小徑上發現了一具女屍。丁師傅平時牛哄哄的,現在也嚇得兩腿發軟,急忙報警。
法醫分析死亡時間是兩天前的晚上,死因是中毒,后被拋屍。由於是05年,監控設施不全,小區只有門口有一個,但在走訪過程中,9號樓的一家住戶反映,家裡有人失蹤。很快,看過DNA比對確認,死者就是這家的女主人蘇靛。在全面分析后,警方認定本案是熟人作案。死者家有老爺子(死者的公公)、死者的丈夫、死者的大女兒和死者的情夫。警方把在停車場發現女屍和大致案發時間說了一下,再問他們是什麼看法。
老爺子李曙:「我兒媳婦確實挺煩人的,家裡說一不二,很霸道,經常和人吵架,還動輒因為學習問題打罵子女,甚至感情出軌,還無端懷疑我兒子有外遇,還藉此常常打罵吵鬧。不過這些斷不至於讓我動手,俗話說不痴不聾不作阿家翁。」
丈夫李洵:「我妻子不僅經常吵鬧像個潑婦,而且有外遇。不僅如此她還經常懷疑我有外遇。有時候我也挺委屈的,作為一個男人這麼憋屈,像個烏龜。不過我這身板沒多少力氣,根本背不動她。」
死者大女兒蘇雨涵:「我媽挺強勢的,看我的姓氏就知道了,還經常嫌我考得不好,用尺子把我打得雙手紅腫。我不知道她有外遇,這事也沒人跟我說。我是斷然沒有作案時間的,因為我是住校生。」
死者情夫:「我和她關係雖然沒有名分,但我倆互相發誓一年內離婚再結婚。誰能想到發誓后才過兩個月就出事了,雖然我這事做的挺不道德的,但我現在的婚姻是包辦婚,憑什麼自由婚姻非要讓位於封建傳統?我愛她還來不及,有必要作案嗎?」
警方認為上述有一個人口供有問題,對此人加大審訊力度,最終TA供認不諱。2006年5月24日,O省高級人民法院下令對該犯槍決。
問:此人是誰?
【O省迷案 133】—— 特大盜竊案
2015年10月,S市公安局接到了市民朴先生的舉報,稱小區一輛車的後備箱放著被盜的大量金銀珠寶。警方根據車牌號,鎖定了車主大光頭。然而大光頭到案后矢口否認自己犯了盜竊罪,但警方很快確認這品價值不菲的高檔耐用品是城內一家珠寶行前不久丟失的物品,經過鑒定價值為1612萬元。
2015年12月17日,S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大光頭盜竊一案作出宣判。法院認為大光頭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盜竊數額特別巨大,到案后拒不承認罪行,認罪態度差,因此頂格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大光頭提出上訴,O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審查,審判長王凝巍認為案件事實不清,因此發回重審。許多媒體對這一決定表示質疑,認為O省高院與大光頭之間肯定有什麼不為人知的關係,但王凝巍表示這些都是流言而已,二審發回重審是有依據的,因為本案有一個關鍵疑點。
問:本案真如王凝巍所說有疑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