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130】——扑朔迷离
石天福是S市一家小车行的老板。2007年7月的一天,他下班后没回家,妻子给不少员工打电话,但所有人都说老板下班正常离开没有异样。警方接警后以为这是一起失踪案,就没有当即立案。
两天后,一个叫龚恭的年轻人向警方自首,说他和一个叫王自晋的人在酒吧与另一个男人因为酒后冲突发生打斗,两人把陌生男子打伤后自己就回家睡觉了,第二天才听王自晋说自己走后他继续殴打被害人,后来人死了。意识到事态严重,龚恭就来投案自首。很快警方以故意伤害罪对王自晋全国通缉,直到10月11日才把自尽未遂的王自晋逮捕。
归案后,王自晋承认自己和龚恭在酒吧打人的事实,龚恭说的属实。此外,王自晋买一送一,供认他还有一条命案,就是杀害了一个叫石天福的人。根据指认现场,警方在市郊一片荒草地中发现了一句已经开始腐败的尸体。办案人员立即对此人做DNA测试,结果大概需要一周。
就在10月12日,O省北部的Q市公安局接到一起报案,一个自称叫石天福的男子说自己失忆了,只记得自己七月份的一天下班后被一伙人绑架,然后打昏了。醒来后已经到10月12日,发现自己在Q市的一个公园长椅上躺着。他立刻想到报警,希望警察能逮捕绑架他的人。接电话的民警也是一头雾水,根据相貌描述,绑匪和王自晋的相貌极其相似。但是王自晋听说这一消息后立即翻供,说那具尸体是自己被捕前就刚好发现的,被捕后稀里糊涂认了,但事实上自己仅仅是失手打死酒吧里的人而已。
石天福的妻子确定回来的是自己的丈夫,很高兴,几天后DNA的比对也确定死者并非石天福。但不论如何,王自晋和龚恭的犯罪事实清楚。2008年6月10日,O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了王自晋的死刑判决,维持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龚恭有期徒刑十二年。
问:本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