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133】—— 特大盜竊案
2015年10月,S市公安局接到了市民朴先生的舉報,稱小區一輛車的後備箱放著被盜的大量金銀珠寶。警方根據車牌號,鎖定了車主大光頭。然而大光頭到案后矢口否認自己犯了盜竊罪,但警方很快確認這品價值不菲的高檔耐用品是城內一家珠寶行前不久丟失的物品,經過鑒定價值為1612萬元。
2015年12月17日,S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大光頭盜竊一案作出宣判。法院認為大光頭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盜竊數額特別巨大,到案后拒不承認罪行,認罪態度差,因此頂格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大光頭提出上訴,O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審查,審判長王凝巍認為案件事實不清,因此發回重審。許多媒體對這一決定表示質疑,認為O省高院與大光頭之間肯定有什麼不為人知的關係,但王凝巍表示這些都是流言而已,二審發回重審是有依據的,因為本案有一個關鍵疑點。
問:本案真如王凝巍所說有疑點嗎?
一個富翁在臨終之前,把三個兒子叫到身邊告訴他們,他的書房的書架上有一個機關,後面有一個暗室,進去之後是一個大廳 ,大廳有東西南北四個門,他現在有一把鑰匙,是四個門中一個的鑰匙,而且這個鑰匙只有一次使用機會,一旦插錯了門就會被永久禁閉,誰成功開了門他的遺產就歸誰...話還沒說完 ,這個富翁就去世了,於是三個兒子根據父親的指示 ,找到了這個暗室,大廳里空空如也 ,只有地上有一張紙條,上面寫著「當大門上耶穌的十字架傾斜,金錢將會出現在門下 」大兒子沉思了一會 ,拿起鑰匙走向其中一扇門,成功的打開了。
請問他打開的是哪扇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