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15】—— 少女的证词
时间倒回到上世纪八十年代,那时候的O省很多地方还未通电,夜晚漆黑一片,但也更加纯真自然。
某年6月27日,一名晚归的少女失踪了。警方立即出动,在附近搜索,而朴实的村民们自发寻找了三天三夜,但始终没有发现认的踪影。
出乎预料,一周后的7月4日,少女自己竟然回来了。她一回家就跑去警局,报警称自己遭到了绑架。根据她的描述,那天晚上她从集市回家,被一个陌生男子侵害,随后带到了一个二层小楼里囚禁。小楼里至少有三个人,因为她能听到一个男声和两种不同的女声。二楼没有窗户,楼顶倒是有个开口,但是三米的层高她实在爬不上去,只能每天吃着男子送来的狗食。终于她感觉自己身体不适,知道再这样下去肯定会死,就拼了命使劲向上跳,终于勾到了出口边缘。她用尽全身力气终于爬到楼顶,一咬牙从顶楼跳下,好在地上是一片农作物,只是受了些皮外伤。
看着她身上的挫伤,警方也不敢怠慢。很快,根据少女的指引,警方在几公里外果然发现了一座二层小楼。进入后果然生活着一家三口,一对夫妇与十来岁的女儿。少女看到男子后,经过一番思考确认对方正是绑架并非法拘禁自己的男人。
很快,夫妇俩被以绑架罪逮捕,男主人更是被追加了一条强奸罪。蹊跷的是,夫妇俩始终坚持自己无罪,并且连见都没见过这个女孩。警方在勘察现场时也发现,二楼是有窗户的,反而楼顶没有出口,但其他布局与少女的陈述没有明显出入。
9月12日,中级法院以强奸罪和绑架罪判处男主人死刑,以绑架罪判处女主人死刑,缓期执行。两人仍然不停为自己辩解,公派律师也指出了现场勘查中存在的疑点。11月11日,O省高院最终以案情存疑,将男主人由死刑减为死缓,女主人减为无期徒刑。
很显然,本案存在太多疑点,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