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流涌動的劇團(事件篇)
涉及人物:
AB:A女B男,都是24歲,是一對情侶,也是兩位專業偵探。
C:女,33歲,是負責此事的警探。
O:男,27歲,黑色短髮,膚色白皙,長相俊俏清秀,對各種劇目都很熟悉,既擅長來自東方的京劇(擅長旦角),也擅長西式戲劇,一般是扮演舞台上男主角,家與劇團所處地方很近。
P:女,28歲,棕色長捲髮,嬌小玲瓏,長相清純可愛,演技很好,是劇團台柱之一,一般扮演女主角。平時喜歡穿粉色衣服。家和劇團所處劇院很近。
Q:男,29歲,棕色中長發,長相俊美,個子高挑,是劇團幾個月前的化妝師。化妝技術高超,很受女孩子喜歡。
R:女,27歲,黑色短髮,長相英俊,打扮偏向於中性化,個子高挑,也是劇團演員。
S:女,26歲,銀色長發,藍色眼睛,長相極其美麗,是在自己男友T的推薦下進入劇團,剛進劇團沒幾個月,演技和歌喉都很好。
T:男,30歲,棕色短髮,戴著一副黑色眼鏡,溫文爾雅、文質彬彬,是S的未婚夫,和S交往兩年,劇團在劇團里不負責表演,而是負責撰寫劇本的作家。
除OP外,其他人的住所都離劇團較遠但路程不超過30分鐘。
非常長,但是有黑體字可以加重重點,認真梳理可以找到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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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的視角:
我翻了半天衣櫥,終於找到了一件不錯的衣服,說實話,還是這種衣服適合我的職業——當然其實也不是那麼適合了。
我化妝后簡單收拾一下就出門了,沒有人知道接下來出現在舞會上的人是我。
我今天在下午五點結束了今天的表演工作之後,因為我不負責晚上的表演,於是我打算回家稍微休息一下。
在劇團門口,有人叫住了我,我回頭一看,發現是R叫住了我,之後她告訴我她收到了一張邀請函,但是她不想去。然後她覺得直接扔了這樣有點可惜,知道我有喜歡聚會的習慣,就給了我這張邀請函,讓我代替她去。
我沒有想到R還這麼細心,於是也感謝了她的好意收下了,順手給她來了一個惡作劇,說晚上有個劇本要讓R和P表演,R看起來真信了,她後來就跑著去找P了。
之後我便回到屋子裡去簡單看了一下邀請函,這看起來是一個在晚上七點半開的化妝聚會,而且是在一個我不知道的偏僻路段的房子里聚會。
我有點好奇了,畢竟這裡的聚會我都參加過,但是這個我從來沒有去過,於是我打算過來湊一下熱鬧。
我決定用我平時聚會用的打扮(我也挺喜歡這樣),然後我拉開了衣櫃,挑了一件比較心儀的衣服便在六點走了,路上花了我一個多小時,在晚上七點十分到門口。
但是讓我有點奇怪的是,我在門口等了大概得有半個小時,卻沒有人開門,而後來也沒有人來,我想起來今天是四月一號,懷疑這其實是一個騙局,然後便離開了這裡。
回家之後我簡單收拾了一會屋子,又稍微玩遊戲之後就10點了,然後我回到床上一直就胡思亂想。
R性格嚴肅,應該也不會做這種無聊的惡作劇,所以我問了一下R邀請函的來源,但是R說她也不知道是誰做的邀請函。
哎……難道是P、Q、S、T中一個人乾的,那最有可能也只能是P她吧……
我明天問一下P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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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的視角:
還是這件粉色的裙子適合我呢~
說實話,自從三個月前劇團新來S,六個月前新來Q這兩個人之後,我感覺我們劇團熱鬧多了。
T介紹過來的他的未婚妻長得好漂亮,和我也聊得上話,我和她關係還不錯。
而Q呢,他長得也很好看,是我的理想型,我和他聊了一會發現我倆有很多相似點,有點希望和他進一步交往了。
不過我走前,R帶著我打算去後台綵排,說是O告訴她我倆之間還有新劇本要排練,她給我拿了劇本看,我一看就知道是假的,但是較真的R必須帶我去導演處。這花了我們半天時候,然後才知道,R和S要排練一下,而Q來幫忙化妝。沒有我的事。
較真的R不信,必須打了電話向O核實。核實之後她才知道是O在騙我們,於是我和Q簡單寒暄了一會,聊了一下劇團里的事就回去了。我回家之後又打電話給了O,得知他正在參加聚會的路上,那時候他已經在路上坐了二十分鐘的車了。
大概在8:30左右,我接到了一通電話,聽到ta邀請我去他家做客,我以為是惡作劇,不打算去……
不過既然是他的話,倒是可以試一試?
如果是真的就太好了,如果是假的也沒事,我都很高興。反正等到了明天我得找O好好理論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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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的視角:
今天的聚會用什麼配飾點綴好呢,是藍寶石、紅寶石、還是粉寶石呢?
我玩著寶石,自顧自的思索著,幾個月前剛買來的藍寶石真的太美了,導致我本來計劃用的粉寶石和紅寶石失去了原有的光澤。
T找我要為S設計衣服,我思索了半天終於設計了衣服和相應的首飾——我覺得沒有什麼比銀和閃蝶的翅膀適合那個小姐了。
今天下午之後,T叫住了我和S、R兩個人,表示他可能要和她們排練一下新的劇作,我呢,則為她們準備服裝和妝容,化好妝之後TRS三個人都很滿意,我也很少見過比S小姐更適合化妝和打扮的頭顱和身體了———她真是我見過的最完美的作品了。真可惜她已經是T先生的對象了……
而在中場休息時,T又和S聊起來了自己收集的無聊的都市怪談——他似乎覺得可以藉此寫一個新劇本,R小姐似乎也很感興趣,不過我覺得如果用這些無聊的東西當作素材,最終作品也得是挺無聊的東西。
不過排練的時間也太長了,我才發現我預定的聚會已經泡湯了,我攥著我手中那個邀請函,之後嘆了一口氣,然後把這個扔進了垃圾桶。排練結束后,大家也都回去了。
回去以後,我想了半天,還是覺得自己應該為之後的聚會做好準備,我相信我很快會參加第二起聚會的。我端詳了半天自己手中的三枚寶石,心中已經有了想法。
為了接下來用藍寶石弄出更加完美的妝造……我需要換一個寶石練一下手……看來今晚註定要過一個不眠之夜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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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的視角:
S拍了一下我穿著紅色燕尾服的肩膀,遞給了我一張邀請函。我抬起頭,好奇地看向她。
「啊呀,抱歉,是這樣的,晚上我和T有點事,可能不方便去參加這個聚會了。」她對我笑了一下。
我收下了這張邀請函,思索了半天,決定把這個給O,因為他最喜歡這種亂七八糟的聚會了。O看到我也很高興,還告訴我今天我和P有新劇本《只因你太美》要排練,我聽他說的挺有一套的就信了,沒想到他在誆我。
不過我確實有排練,是T的新劇本,我演男角,S演女角,不得不說,這是S第一次試著演女主角,但是她這次排練演的相當精彩,可以說和P不相上下了,不過她似乎有點慌亂,有些動作還挺僵硬的…不過在她看了T之後似乎這種問題緩和了不少,我想我明天可以和她交流一會,希望她可以緩解一下自己的慌張——在舞台上表演畢竟T不會在台下看她的。
在休息時,T又聊起來了排練前自己就說過的怪談——這是他的癖好吧,反正我覺得比O的癖好正常多了。至於Q有沒有癖好,我就不確定了,畢竟我和他也不熟,他之前經歷也沒人知道。不過T要比OQ正常多了,OQ他倆一直讓我覺得很輕佻,但是P喜歡他們這種,所以我也不當面說了。
說實話,T那個怪談確實挺悚然的,別說S這種美人了,就連我都有點害怕了,不過Q似乎不以為意,可能覺得這畢竟只是一個怪談吧。
我們一直排練到了8點,之後打算回去,S和T同租,所以他們一起回去,Q似乎看我有點害怕,主動表示要陪我回去,同時問我用不用參觀他家。雖然我感謝他的好意,但是我對他沒大有好感,也不想去他人家中,於是就皺著眉頭自行打車回家了。
回家之後,我簡單洗漱一下,然後又自己練習了一會台詞,又和T探討了一會劇本,這時就已經10:30了。我於是就睡覺了,畢竟我明天還有劇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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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的視角:
看著面前棕發男子盯著我的樣子,我內心有點恐懼……他似乎很喜歡我,但是這種喜歡讓我內心感到深深的恐懼。
我想起了那個怪談了……每年的四月一號,都會有一個年輕貌美的女孩失蹤,但實際上她不是失蹤,而是成為一個自詡為「收藏家」的男子的收藏品……
我一直思索那個男人的模樣,那個男人,應該看起來長得不錯、很受歡迎……也許有一頭棕發,也許……他會不會就在我眼前呢?
在打扮的時候,Q給了我一個美麗的吊墜,據說他是用閃蝶的破碎的翅膀和花瓣製作的——據說他喜歡破碎的美感——也的確很美,有一種紅藍結合的耀眼,我感謝了他的好意,他表示很榮幸為我化妝。
不過我確實沒想到排練會這麼久……感覺一直被一個人盯著真的很不自在……不過晚上8:00以後就散場了,我和T也坐車回家了。那種不安感緩解了一些。
真晚啊……我躺在床上進入了夢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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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的視角:
我盯著被Q打扮的S,心中莫名燃起了一陣恐懼。
我早就知道把S介紹進這個劇團以後會是什麼樣的結果,她的魅力註定會征服男人,但是我仍舊這樣做了,因為我相信我對於她是獨一無二的,她不會選擇背叛,而且她天生屬於舞台。
但是看到Q為S打扮那一刻,我有點動搖了……我有點懷疑我之前的做法,但是說實話,是因為一個奇怪的原因……我有點覺得可能不是真的。
其實當我在S化妝間里看到那個不知道是誰送的邀請函的時候,那個奇怪的想法就油然而生了……
於是,我排練的時候,一直盯著S,直到結束。我和她回去了,R自己也回去了。
雖然回來也有點晚了,而且也許因為我,她看起來也很不自在……不過一切往我想象的方向上發展了……
回到屋內,坐在床上,我看著身邊的她,她銀色的長發在月光的照射下熠熠生光,而半閉著雙眼的她,似乎也有著一種靜謐和柔弱的美……
雖然已經晚上10:30了,我依舊還是睡不著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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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XX劇院(前文六人所處劇院)出事了,有一個人失蹤了!」警探C叫來了A B。
當A B向剩下五人了解消息后(他們如實供述以上的事,視角里的人物心理和行為皆為真實,AB不知道失蹤者視角),驚出一身冷汗,之後告訴了C這很有可能是一起刑事案件,且兇手就在剩下五人之中。
果然,C通過AB的推理發現了兇手,並在兇手提供地址發現了死去多時的失蹤者。
Q1:兇手是誰(本題只需回答此問題)
Q2:失蹤者是誰
Q3:背後故事
小明的家,學校,劇院,公園順次在一條從西向東的馬路上,小明從學校出來,要去東邊辦事,可是家在西邊,若步行回家取自行車則需要15分返回學校;若在學校門口等汽車則要等50分;當然他也可以步行。已知步行速度是4千米/小時,騎車速度是16千米/小時,汽車速度是48千米/小時。小明算了一下,到劇院以遠,騎車比步行合算;到公園以遠,坐汽車比騎車合算。問:劇院和公園相距多少?
簡單的推理題
卡潘尼公司發生命案。警方很快抵達現場。公司位於一棟平房,從大門內進入。左手面兩間房間分別是員工辦公區和經理辦公室。右面只有一間房間,是廁所。
門口門衛表示自己一直在門口監視,同時門口攝像頭也證明,下午1.30分之前所有員工、部長和經理都來到公司(早上上完班中午外面吃飯),之後無人進出和進入,公司窗戶鎖死無外部入侵痕迹。
死者是公司經理,死在自己的辦公室內,他的辦公室採用加厚鋼門,地面和天花板挖空墊上鋸齒狀消音棉(地面鋪上鐵絲網),同時牆面也如此。在這個房間中完全聽不到外面的聲音(內部的聲音也被牆面反射吸收,外面聽不到)。據說原因是經理喜歡清凈,不喜歡打擾,不僅工作時間鎖上門,還不能讓外面聲音傳入,影響自己工作效率。
死亡現場有一台電腦(內容被格式化無法恢復),一疊紙質文件、一瓶沒打開的礦泉水、一支水筆、水筆架、兩本職場書、一盒紙巾、打火機、煙灰缸、一尊小金人雕像(手辦大小)。經理倒在地上,頭部有多處毆打痕迹。雖然煙灰缸被清洗乾淨(非常嶄新),但經魯米諾試劑查證,煙灰缸為兇器。房間內有一個單間,裡面是馬桶和洗手池(經理獨衛)。死者右手扭曲,似乎曾經抓住什麼東西又被人掰開過。另外,房間煙霧繚繞,應該抽過不少煙。
第一發現者為公司部長,報警時間下午4:55。他解釋自己每天都會用檔案夾裝著4:50都會來找經理彙報工作,敲了幾下門發現門沒鎖,之後打開后發現經理倒地身亡於是立刻報警。
隔壁是員工辦公區,所有員工在這裡工作(位子貼緊面對面,共兩排,十幾名員工),部長位置獨立面對大家,只有部長和市場處員工有電腦。警方詢問現場工作人員,經理1:30曾來這裡看了一眼,之後到了隔壁工作(當時還活著),大部分員工都沒有離開過辦公室,除了男員工A(測繪處),女員工B(市場處)和部長。
請注意,員工區域只有前門,雖然大家都認真工作,但絕對不可能有人在不注意的情況下溜走。離開的人為:
2:00:男員工A離開15分鐘
3:00:女員工B離開15分鐘
4:00:部長離開15分鐘
4:30:男員工A離開10分鐘
4:50:部長離開5分鐘,發現屍體
警方調查死者,經理老闆的表弟,老闆認為他年輕能幹於是將他「空降」為經理,本身才30歲。公司主營業務為由市場處挖掘熱門產品,測繪處拆解后將零件測繪研究,設計處繪製圖紙並更改部分尺寸,模仿原型,之後手繪圖紙,員工多為新入職的大學生,公司人員流動大。
部長是公司建立就在的員工,由經理來后不久提拔為部長,他收集手下調研報告、測繪報告和圖紙,寫評審意見並簽字校對,最後經理審批。不合格的寫第二版直到合格,而剩下合格的經理會安排子公司生產。
經理每周只來周二下午,剩下的日期分別排滿計劃,例如公司高層會議、與供應商合作、安排生產、安排銷售等等....他會在一下午內將部長上周提交的文件完成審批。有一個美女秘書與他一起在辦公室工作,只是今天女秘書生病請假,只有經理一人工作。
員工對經理幾乎一致好評,認為他平易近人,工作效率高,只花一下午就完成了這麼多文件的審批。雖然沒有與他們當面溝通,但大部分意見都合情合理,對於圖紙的把關也非常專業,懂得很多。而且員工與經理接觸較少,未發現殺人動機。
警方通過測試,發現員工辦公區距離廁所有一走廊距離,正常5分鐘結束,因此懷疑三人中有兇手。警方通過調查,發現三人均有殺人動機(以下證詞取自員工主流意見和當事人)。
1.男員工A
員工們的證詞:男員工A上班懶散,我們覺得他不好合作,部長的要求他也不聽,於是部長把他辭退了。接著他去經理那裡鬧,結果把經理鬧煩了,說有事找你領導。當時兩人吵得很響。
男員工A的證詞:沒錯,我是和他有矛盾。經理這孫子以前和我同村的,他什麼能力我不知道,現在當了經理還配了美女秘書,就翻臉不認人了?案發當天我去他屋外轉門把手,轉了半天打開后他看到是我就把門關上鎖死了。我發誓,我沒進屋殺人,只是想找他通融,不能開除我!
2.女員工B
員工們的證詞:女員工B初來這裡沒幾周,工作不認真,整天穿著條短裙,說話嗲聲嗲氣,令人反感,聽說上周被秘書小姐罵了一頓,說她不要臉,她也罵秘書小姐狐狸精,然後被經理一把推開。
女員工B的證詞:什麼嘛。明明是我先來的。經理是我的前男友啊,當時給我花了很多錢,後來不要我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他的公司,可惡,我總覺得那個秘書和他有一腿。今天好不容易這狐狸精不在,我想去找他,結果敲了半天門沒開,氣死我了。
3.部長
員工們的證詞:部長資歷最老有十幾年工齡,但對他們非常嚴格,平時經常給他們布置很多任務,完不成就得自願加班不然扣工資。但他自己的文件校對也不仔細,就比如圖紙,經理往往會畫很多錯誤並端端正正的字寫出,而部長則幾乎沒有看出錯誤,只會在校對欄簽自己的名字。今天還假惺惺的買了西瓜給大家分,誰去吃啊,一堆活根本沒時間。
部長的證詞:我可不會殺經理啊,我能力不到殺了他也不可能到他的位置。我上廁所慢是因為廁所水龍頭不知道怎麼堵了,我花時間疏通了一下管道。
最後經理是一個老煙槍,一天差不多兩包煙,另外,經理桌上的文件只批閱了上面的4份並簽字,正常一下午應該完成30份報告審批。走廊盡頭髮現兩支香煙蒂,而員工里抽香煙的只有男員工A。
<所有線索已給出,請指出殺死經理的兇手>
【O省迷案 107】——被害人過錯
下定義:被害人過錯指在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對被告人及其近親屬事先故意犯下過明顯違背公序良俗的事,導致原本不想加害被害人的被告人因為對方的行為而在該行為未受到處罰前就對被告人進行的刑事犯罪的情況。
2004年9月4日,O省高級人民法院複核了五起一審被判處死刑的案件,最終以被害人過錯為由將其中一起改判死緩,其他四起維持原判並執行死刑。
故意殺人犯程永明,因為大學舍友反對他開空調而把舍友捅死。
故意殺人犯龐通,因為妻子被鄰居張二狗強姦而一氣之下掐死張二狗。
故意殺人犯熊躍,因為不堪建築隊長對自己的舍友長期欺壓剝削而用鋼管將對方打死。
故意傷害犯王慕,被被害人蒲某無端毆打導致受傷,后經過協調蒲某賠償王慕醫療費。但王慕認為賠少了遂找到蒲某把他打死。
故意殺人犯劉子業,因為鄰居80歲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牛爺爺經常威脅殺劉子業全家而勒死對方。
問:誰被改判了死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