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175】—— 正确与否
常铠深是个无业游民,这天他突发奇想,在菜市场门口诈赌。黄某好占小便宜,认为通常开赌场的会先让人赢几把,所以就打算只玩两把。然而第一把时黄某就输了,于是转身就走。常铠深不干,以报警“同归于尽”的方法勒索黄某500元。黄某为了脱身照办,但走出几步后返回,向常铠深索要500元。常铠深为摆脱黄某,顺手操刀捅了黄某一刀,致其重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2021年,S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此案。法院认为常铠深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归案后坦白认罪积极赔偿,但犯罪动机卑劣,不足以从轻处罚,故判处死刑。
常铠深上诉,O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次年2月作出终审判决,O省高院认为,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建议二审期间常铠深超额赔偿并取得黄某全体家属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因此撤销原判,改判常铠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问——本案的处理是否有问题?如果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