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在大英博物館工作,與同事蘭斯同住在艾得爾街九號公寓的四樓。三天前的夜晚,他從那所公寓的緊急階梯摔下死了。警察僅僅作為事故處理,大偵探福爾摩斯總覺得不正常,想將事件的真相調查清楚。
經過調查同屋的蘭斯得知,哈里患有火災恐怖症。那天夜晚,他好像做夢失火了。半夜一點左右,他突然跳起,叫喊道:「失火了!失火了!」從房間里跑出來,穿過走廊,想從緊急階梯下樓時摔了下來。
死者的姐姐介紹說,她弟弟是近視眼,平時必須戴眼鏡。以前他也曾做夢起火,迷迷糊糊起來,尤其是孩童時期常常就這樣,即使睡得熟,一聞到暖爐的煙味,就反射般跳起來。不過,他只是從床上起來感到害怕,一旦知道在做夢,又馬上安心地睡了。像這次跑出房間,穿過走廊,想從緊急階梯逃走的事,過於反常,一定有什麼原因。她還補充說,與她弟弟同屋的蘭斯是個非常精明的青年,他是弟弟的情敵。她懷疑蘭斯為了消滅情敵,把她弟弟從緊急階梯上推了下來。
福爾摩斯在現場發現,哈里住的公寓在一條小巷裡,是幢四層樓的舊建築。緊急階梯設在外面。三樓的木頭扶手已損壞,哈里大概就是從那裡摔下去的。
公寓管理人過來,講敘了當時的情景:「哈里倒在這裡,頸骨折斷,當即死亡。他摔在雨水裡。當時大雨傾盆,睡衣上沾滿了泥。一邊的眼鏡片也摔破了,滾在泥水中。」
福爾摩斯檢查完蘭斯的物品,沒發現什麼可疑的東西。
經詢問,住在對面房間的大學生,看見了哈里的背影,他一邊高叫失火了,一邊狂奔。那個學生通宵學習,聽見哈里的叫喊大吃一驚,趕快跑到走廊里看。他證實,蘭斯穿著睡衣從自己的房間里出來,好像沒完全清醒。他隨後和學生一起追了過去,但為時已晚,哈里在緊急階梯上一失足,摔了下來。看來似乎可以否定他殺的可能。
整理桌子抽屜時,發現了手帕包著的眼鏡,有一隻鏡片已摔碎。福爾摩斯拿起眼鏡,對著窗戶的光亮看了看,鏡片拭擦得非常乾淨。
福爾摩斯想了想,他熟練地將另一塊鏡片取下,把眼鏡的圓框放到水裡。奇怪的事發生了,水變得有些紅。大概這正是福爾摩斯所預料的,他浮起得意的微笑。
「謎解開了。哈里不是死於夢遊症的事故,而是死於謀殺。罪犯就是蘭斯。他雖然沒有直接把哈里從緊急階梯上推下,但他巧妙地利用了他的火災恐怖症,把哈里害死了!」
請你想想,使水變紅的東西是什麼呢?蘭斯使的什麼詭計呢?
牛頓吹熄了蠟燭,拉起窗帘,刺眼的陽光射進來,照在桌上那些未經整理的原稿和書上,熱衷於研究工作時,牛頓總是把書本和雜物放得亂七八糟的,這也是牛頓最壞的習慣。
「啊!今天是星期天.」
牛頓想到該去教會一趟,先到浴室洗把臉,忽然靈感所至,想要在論文上寫下所感,臉尚未擦乾,就飛也似的跑到桌邊,臉孔上的水珠,還斷斷續續的往下滴。他拿起鋼筆,徑直把剛才的思想記下來。
「啊!」如此這般神速,對自己神助似的構想覺得很滿意,直到這時他才覺得臉孔濕漉漉的,也分不出是興奮的汗珠,還是末擦乾的水滴,擦乾臉,整裝完畢,忽忙趕到教會,彌撒已近尾聲,無所事事,本來想回家,可是和煦的陽光吸引著他,忽然興起散步的興趣,他在街頭徘徊了一個小時,才走回家。
進門一股烤焦的味道撲鼻而來,書房已被燒掉大半了,僕人及時發現,把火撲滅,才沒有波及其他房間。
「啊!是什麼東西引起火災呢?」牛頓進門就追問僕人。
「我也搞不清,初時只覺得窗口陣陣的濃煙,接著有火苗冒出,我才意識到火災,你出門的時候,有沒有吹滅蠟燭?」僕人問道。
他知道每當牛頓熱衷研究工作時,其他一些瑣碎事物,他是絕不會經意的。
「我,我記得很清楚,我是先把蠟燭吹熄,然後洗臉的,在洗臉時,我還回到桌上在原稿中寫了一段話,當時還沒有半點燒起來的痕迹,這些我都記得很清楚。」
「你桌上有沒有作實驗用的透鏡?凸透鏡受到陽光照射時,光線集中在一點,太久的話,也會造成火種,引起火災的,是不是?」
僕人分析著,牛頓的僕人對科學也頗有概念,牛頓仔細觀察被燒得面目全非的桌子,但是沒有凸透鏡的殘骸,在燒毀的書籍與原稿中,有一塊長20厘米,寬10厘米的玻璃板,他在五年前出版了一本書叫做《Princopa》,而這塊完好如初的玻璃板隔在此書和原稿之間,恰似一座小橋樑。
「主人,你看,這兒有一塊玻璃板,亦可能受光能的影響,而引起火災。」
「不!這只是一塊普通的玻璃,縱使受到日光的照射,也絕不會產生焦點,引起火災.」
牛頓一面回答,一面仔細觀察,想找尋引起火災的蛛絲馬跡。
「說不定,是有些妒忌我研究成果的壞傢伙,故意在窗口放的火。」
由於找不出失火原因,牛頓有種被害的感覺,可是僕人為了證明牛頓的假說不成立,強調著解說,當時他在庭院工作,未曾發現有可疑份子侵入,假使有人進入窗口,他在庭院,也絕對逃不過他的眼線。
可是,就在兩年後的一個早晨,洗臉時,牛頓忽然覺得空虛的頭腦里,有一道曙光射進的感覺。
「對了,那個大火的星期天早上,我也洗過臉,而且就在那時靈感突然來臨,唉!像這類單純的事情,怎麼當時就想不通呢。」
起火的原因,突然得以證明,同時他的神經質亦云消霧散,那麼牛頓對失火原因到底什麼結論呢?
一個學生宿舍有個保安在門口 一間屋裡 房子住著3個人.這房裡有2張床 一張床 龍泉的床.一張雙層床 還有一步座機電話.
毛阿三 男 25歲性格 自卑 什麼電子產品都沒有 整天埋頭苦讀,成績一般 ,身上帶了1000元放在枕頭裡宿舍的其他人都不知道.
他媽住的不遠經常打電話給他.
龍泉 男 20歲 性格傲慢 家裡蠻有錢 經常鄙視比他窮的.不怎麼努力成績也還行.在宿舍的時候就玩蘋果的手提電腦網上賭錢 有時贏幾千請另外2個吃一頓,一邊用蘋果手機接電話把妹.出去的時候晚上睡覺的時候都把電腦鎖到他的書桌里,用的是密碼鎖 有個鍵盤10個數字1到9,非常的牢用電鋸也鋸不開.但是他的手機從來都不離身 .
李元 男 23歲 性格 開朗 不過非常 摳門.成績時好時壞.和大家的關係都不錯.
一個星期六 早上 毛啊三接到一個電話一早就出去了.星期天早上回來時拿著一大袋東西很輕鬆的就回來了,回來時發現兩個人在爭執,龍泉臉上有淤青昨天早上還沒有的,他的電腦被偷了.而且早就報了警,警察已經在搜查這個房間了,剛明白情況毛啊三緊張了. 龍泉對警察說是劉元偷的上次就感覺到他就在偷看他的密碼了.警察全部都搜遍了也包括毛啊三的包.錢,手機,電腦都沒有搜到.毛啊三說他的1000元不見了.
李元就憤怒的反對龍泉叫到 你賊喊捉賊 我書包里放了300塊錢現在不見了.
你tm 賭錢輸了把自己的電腦賣了再偷了我們的錢還債的吧.警察就查龍泉的網上賭博帳號的確欠了1千要在昨天還清.龍泉說我昨天已經把自己的手機賣了2000早就就把錢還了網上的記錄要過幾天才更新. 電腦絕對就是你偷的你沒錢別裝了.星期六店都關門除了銀行.
門衛說 昨天中午 龍泉第一個出去 李元跟著出去 最後毛啊三才出去的 後來李泉又回來又出去了.
請問那些人是小偷?原因
【PS:請勿吐槽劇情】
紅燈。
笛栝心不在焉地踩了剎車,等待30s的時間流過。
「姐姐,你真的特別喜歡橘錦么?」她望向坐在身側的雙胞胎姐姐笛枯,眼神複雜。
「當然啦。」笛枯莞爾嬌羞,一如既往溫柔。
「可是,我……」
「嗯?怎麼了?」
「沒……什麼。」
「有什麼就說出吧,我們之間……啊啊——」
「啊!」
「嘭!」
與此同時。
「警察先生,您一定要救救我的孩子……」
「十分對不起,您的小兒子已失蹤,我們已經找了三天,未果。」
「什麼?!天啊,可憐的橘錦……我的兒子啊……你怎麼就……嗚嗚……」
「警察先生,我是橘錦的哥哥,我希望您能不對外公開橘錦失蹤的消息。」
「那……沒問題。」
市醫院。
「她們面部遭受碰撞和灼燒嚴重變形,其中一位傷勢極其嚴重,需要立刻進行手術。」
「醫生,您一定要救救我的女兒,她們年紀輕輕,還有很多沒有見過經歷過……」
「我們會竭盡全力的。」
兩小時后。
「十分對不起,您的小女兒她……搶救無效,不幸身亡……」
出院一個月後,並沒有雙方父母的祝福,在異國他鄉的笛枯和橘錦步入婚姻的殿堂。
新婚之夜,笛枯坐在一面古老的銅鏡前,對鏡摩挲著自己眉心一點紅豆般的硃砂痣,卻被橘錦從身後一把擁住,輕咬她的耳垂,「想什麼呢,丫頭。」笛枯偏過頭,捧著他的臉蔚然一笑,輕輕摩挲他額頭上的那道猙獰的疤痕。
半晌,笛枯悠悠地道,「在想我的……sister.」
「想妹妹了?這不還有我呢,以後不許想別人,只能想我哦。」
「……」
紗帳搖曳,紅燭落淚。
新婚第二日。
「枯,我昨晚夢到了你呢,不過夢裡的你渾身是血,不斷地念妹妹的名字。」
「真的?那是個美夢還是個噩夢呢……」
「不知道,有你在就一定是美夢!」
「是么……好巧,我昨晚也夢到了你,你同樣渾身是血,不斷在念另一個名字:淡藤,你說,他到底是誰啊?」
「什麼?!淡藤?!」
「呵呵,淡藤先生,您有沒有很驚訝啊。」
「你……啊!」
笛枯面無表情地抽出刺進淡藤小腹的匕首。
新婚第三日。
「報告隊長,死者為一男一女,年齡在……」
「好,請家屬來認領吧。」
公墓,清明雨紛紛。
前來祭奠的人不禁紛紛為一個百年難得一遇的景象駐足。
936號與937號緊緊靠在一起,出生日期一樣的墓志銘。照片上,兩個女孩相互依偎,一個女孩眉心一顆紅豆般可愛的硃砂痣。
938號與939號緊緊靠在一起,出生日期一樣的墓志銘。照片上,兩個男孩緊握雙手,一個男孩額頭上一道不易被發現的疤痕。
等到暮靄昏沉之時,雨停,路人散去,頭戴鴨舌帽的人快步走過,撕下第一張照片,定定地看著硃砂痣女孩旁邊那個巧笑倩兮的女孩,眉目之間憐惜滿滿。微風輕撫發梢,凄涼一笑,淺淺淡淡的傷疤在額角。
Q:究竟誰是誰?發生了什麼?
發生在遊樂場的殺人案
6月1日是兒童節,晚上遊樂城「立方體魔方」免費為小孩子開放,少年們硬是讓sonar扮成一個小朋友,sonar有些氣不打一處來:「我堂堂一大男人,還要混進去玩下三濫的把戲。」但sonar只好依了。
他們先來到了化裝舞會,大家就變了幾幅模樣,惠祺和快尾儀扮成海爾兄弟,孔雀藍就去做花仙子,胖B太胖,只好當了豬八戒。道爾妮只是以公主的形象在旁邊跳舞,sonar在旁邊忙不迭的照相,因為自己也沒什麼可扮演的.瘦B也在旁邊做起了阿童木,「海爾兄弟」說:「你的頭髮是向下壓的,還不是得放一個什麼東東在頭上,就像帶發卡一樣!」「阿童木」也只好點頭。化裝舞會完了。「八戒」擦汗,快尾儀說:「你把妝都抹成花狗子腚了!」
穿過了「布拉格廣場」,就到了「彩虹城」了,彩虹城其實就是我們所說的過山車,很刺激的。特別是晚上,軌道上泛起一陣陣燈光,給人以神秘而浪漫的感覺。sonar他們還沒來得及上車,車就啟動了。他們只好望著滿天的星星等待著。但就在這時,一件不幸的事情發生了:在一節車廂上,安全帶出其不意的打開,一個小男孩從天而降,大家都捂住了眼睛。孔雀藍湊過去一看,這不是3年級的朋友周童嗎?怎麼會這樣?而且今天是周童9歲的生日!孔雀藍合上了他的眼睛,抱著屍體痛哭著。sonar氣恨的望著天,一旁的瘦B咬牙切齒,一定要把兇手抓出來為止!
昌達爾和安佐馳一也馬上趕赴現場,封鎖了立方體魔方,現場偵查就此開始。
道爾妮對sonar說:「現在最重要的是搞清楚手法。安全帶的生產是很嚴格的,通常不會出現質量問題。但這不能說明安全帶的質量萬無一失,安全帶可能會被人們用某些手法打開。」「這幾乎是不可能的!」sonar說,「安全帶都是採用的倒扣,想拆開殼子都難呢,別說撬開了,有可能安全帶根本沒系住!我們最好還是仔細看看。」
走著走著,快尾儀就發現了一個線環,兩頭都綁著寬鐵片,鐵片上還有兩道杠,是劃出來的。「這就可以殺人了?」快尾儀問道,瘦B回答說:「當然了,他完全不必用手拉,這樣會被人懷疑,所以他可以利用慣性。」;另一塊鐵片是撞擊的痕迹,sonar說:「這裡有痕迹的話,我想在那個地方,也會的。」果然,「火車道」的一根垂直於兩側鐵軌的鐵杆有了撞擊痕迹。「我知道他的手法了!但兇手還有待考證。」瘦B也在心裡思忖著:「一個是坐在周童身後的安全員何磊,一個是在他旁邊坐的科學顧問柯爾希.夏德維爾,還有周童前邊的金皮龍.埃爾頓,他們之中總要有一個是兇手吧。就方位對殺人手法而言,有兩個人都是有很大嫌疑的,這就困難了。」但是安佐馳一在一旁暗示大家的動作:後面的人扶著前面的人。「我懂了!」瘦B告訴sonar后二人說,「我知道兇手與手法了!」
事情解決了,兇手也說:「我要殺掉周童,是因為他的父母,是坑害我兒子的仇人!」大家倒吸一口涼氣,聽兇手講述他的往事。「我與周童的父親周建文曾經是合作夥伴,我們當時苦心經營著,但他為了娶他有錢的老婆,就拋下了生意,為了阻止我攔他,還四處敗壞企業的名聲,企業破產了,我只好艱難的度過我的日子,每天早晨起早貪黑的送外賣,中午去市場幫人運貨,晚上也還要打掃大樓的衛生,微博的薪水,就是為了養家糊口。我的兒子在考試失利、精神窘迫和備受欺負的環境下再也忍不住,在一年前大雨滂沱的夜晚跳樓自殺了。當我得知周建文的孩子周童是欺負我兒子的主要人物是,我就下了決心,坑害我只為花女人錢的惡劣男人,他病逝以後我也不會放過他兒的!」「可是你錯了!」sonar義正詞嚴,「你想復仇也就罷了,可周童還是個孩子,心裡並沒有對邪惡的概念,為什麼要殘害無辜?喜歡打鬧是孩子的天性啊!」那人想想也有道理,就跪倒在地上放聲大哭,哭幹了眼淚,也埋藏不住他的背痛……
雖說園長允許他們玩個通宵,但大家心裡還是沉甸甸的,包括安佐馳一在內;不過讓他們欣慰的是,他們結識了科學顧問柯爾希.夏德維爾和他的夥伴金皮龍.埃爾頓,他們也將在本人的第32集《發生在新聞發布會的殺人案》中出現。
請問兇手及手法是?
西班牙的南部,面臨著彎彎曲曲的加的斯海灣。靠近海灣有一個很小很小的村莊,叫羅達。村子雖小,但出產的南瓜卻遠近聞名。
羅達村南瓜種得最好的是布斯卡帕阿塔斯大爺,人們叫他布大爺。他60多歲,種了40多年的南瓜。他種出的南瓜一個有三四十斤重。他像愛自己的小孫子一樣疼愛那些南瓜,給他們起上名字,小心地給他們施肥、澆水。
這一年,他種的南瓜漸漸長大了。其中有40個,個個像小碌碡,閃著黃澄澄的柔和的光澤。布大爺決定明天到集上賣掉。他在心裡說:「誰吃到我的南瓜,真是有口福啊!」
第二天清早,他走到瓜地里,發現那40個最大的南瓜被人偷走了。這真像墒了布大爺的心肝一樣,氣得他直打顫顫。他想:「我的寶貝不可能還在村裡,村裡十人有九人會認出那是我種的南瓜。準是晚上有人偷了,乘半夜12點的船到集上去了。」
布大爺心神不寧地在地里轉了好一會兒,心痛地挨個摸了摸那些空空的瓜蒂。然後坐「快班船」往加的斯集上趕去。
集市上人聲嘈雜,前擁后擠。布大爺只兜了半圈,就在一個菜攤前停下來。他叫住一個大個子警察,指著菜攤上那些大南瓜說:「這些瓜是我的,請把這個賊抓起來!」
菜販子先是一驚,接著鎮靜下來說:「抓誰?老頭兒,你是在鬧精神病吧!這些瓜是我花錢買來的。」
對菜販子的油腔滑調,布大爺並不理會,只一口咬定這個人偷來了他的南瓜。而菜販子卻發誓說:「你要能叫應這些瓜,不用警察抓,我跟著走。」
警察也對布大爺說:「誰能相信,你丟的40個南瓜,正是這40個呢?」
布大爺說:「我認識我的南瓜就跟你認識自己的孩子一樣。你看,這個叫小胖,這個叫大肚皮,這個叫大花臉……」
「可是,法律不因為你認識,你能叫上名字來就算數,你還得提出確鑿的證據。」
「當然有證據。」布大爺說...到底是什麼證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