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楚探案集前篇 葉笑一的案卷第二案
破案時間 兩周
2003年 2月7日 J市郊區某小區
2月7日早,一清潔工於小區一住戶內發現一具女屍。經周邊居民辨認,死者名叫楊莎,42歲,從事性服務工作,與獨子居住在該小區一廉價出租屋內。
法醫鑒定顯示,被害人頭部存在一鈍器打擊傷口,但並不致命。此外全身上下存在數道創性傷口,死因為流血過多。死者口中塞著一副塑料手套。死亡時間為2月6日晚10點至次日2點。
警方趕到被害人家中時,發現家中起居室內布滿碎玻璃殘渣及其大量噴濺狀血跡,以及一件染血的圍裙。由於血液與被害人相吻合,警方斷定,此處為第一案發現場。當警方趕到時,被害人獨子,9歲小學生楊開仍處於睡眠狀態。
據監控顯示(晚12點關閉,次日三點開啟),被害人於2月6日晚7點攜子回到家中,再無外出。10點左右,一男子進入被害人家中,於11點左右離開,神色慌張。
劉永,男,45歲,家裡經營一家鐵製品加工店,常出沒於風月場所,與楊莎有染。由於案發現場再無人員出入,9歲楊開作案可能微乎其微,警方目前已經對下落不明的劉永發出逮捕令。
警方調查結果如下
口供
鄰居:誒?什麼樣的人?這我也不大清楚.....但經常可以看見不同的男人出沒於她的家裡啊,估計就是干那種事情的女人......哦對了,她有一個兒子吧,經常能聽到打罵聲啊.....孩子挺懂事的,還挺可憐.....
楊開的老師:什麼?警察?(面色凝重).....那真是太不幸了......這孩子,也挺奇怪的,平時不太愛說話,而且精神不太穩定....誒,就是有時候像換了一個人,力氣很大.....唉,估計是母親逼得太緊了,看他一身的傷.....我們也經常和他母親談,那個女人態度倒是挺好.....
楊開的同學:(略有慌張)啊?沒關係....不怕不怕....楊開嗎,他這個人可奇怪了....就是先前,有幾個男生嘲笑他沒爹,他突然就衝上去和他們打起來了,力氣還很大....嗯,是在午睡后....啊,他的力氣時大時小,也是很奇怪呢,有時候好幾個男生都拉不住他....最近嗎,最近他在我們玩橡皮泥的時候搶走了幾個塑料手套....
楊莎的客人:死了啊....沒,沒什麼.....唉,這我哪知道....劉永那傢伙,最近和她往來還挺頻繁的....還不是費用那點破事兒....哎對了,那女人最近還挺缺錢的,好像是給他兒子治病,他兒子和劉永的關係彷彿非同一般.....
楊開:(走路一瘸一拐,彷彿腳底有傷)......(目光獃滯,拒絕回答問題)
線索
現場發現的玻璃碎片經驗證為被害人家中一花瓶;經醫院核實,楊開患有某種精神疾病,但已經快被治癒,醫治費用高昂。
清潔工每日早餐挨家挨戶收集垃圾
警方於後院內發現一把染血的菜刀,確定為兇器,未檢測到指紋。
楊開所患的精神疾病,經警方調查,為極其罕見的次人格類心理疾病,治療費用高昂。
兩周后,嫌疑人劉永落網,交代了犯罪經過:2月6日晚,劉永因與楊莎存在經濟糾紛,只身前往被害人家中,到達時其子已經入睡。被害人獅子大開口說要其支付兒子醫治費用,劉永惱羞成怒,使用玻璃花瓶砸擊被害人頭部后倉皇逃離。審訊過程中劉永回答問題時支支吾吾,彷彿有所隱瞞.......
葉笑一所留訊息:「次人格是出自解離症里的說法,就是指一個人在精神分裂前形成的正常人格。一般精神分裂(解離症)會造成第二人格(次人格)取代主人格,甚至永久取代主人格而使主人格沉睡。而這種現象的出現與年齡無關,經過後期操作甚至可以人為創造人格。部分第二人格表現出超高的智商與巨大的情緒波動,目前科學無法解釋。第二人格可通過精神治療治癒,歷史上出現過第二人格殺死治癒醫生的案例....
真相是什麼?(本題為開放題,大家暢所欲言)
早11點,京西董事長黃尚和妻子若雲以及眾傭人帶著剛出生的黃泰紫浩浩蕩蕩地從一婦嬰回到了家。正整理物品呢,手機響了。陌生號碼,黃尚心情正好,接了。
「是不是很著急啊!不過放心,你們的兒子在我這乖乖地喝奶粉呢。不過呢,奶粉的質量我們可不保證喲,哈哈。五百萬,孩子就還你們。」
黃尚一面聽著疑似綁匪的電話,一邊轉頭看著嬰兒床上躺著的黃泰紫,不由好笑。回答:「唉,你們騙人要專業一點啊,一口的XX口音,要說普通話嘛!還有你們不是都是發簡訊的嗎?那個便宜,成本控制曉得伐。」
電話那頭沉默了。黃尚正冷笑著要掛電話,突然電話里傳來了嬰兒的哭聲。緊接著那個男聲又出現了:「我不是開玩笑!要你孩子的話就拿五百萬來。明天這個時候我們再打來,到時錢沒準備好就準備給你兒子收屍吧!~說罷電話掛了。
黃尚覺得不太正常於是報警,警察了解情況後到一婦嬰實地了解情況。接待的是王護士長。然而沒有孩子丟失記錄也無異常。警察也認為是惡作劇。
第二天上午,黃尚又接到了綁匪的電話,沒等對方開口,黃尚就拿對方取樂,比如冥鈔之類的無聊笑話。對方明顯被激怒了,直接掛斷了電話。
一周后,一具男童屍體被發現,死因:窒息。身上無指紋。警方發現孩子身著衣服是一婦嬰的標準嬰兒服,聯想起之前黃尚的報案,再次造訪一婦嬰。這次接待的是李副護士長。得到如下線索:
1:無人反應孩子丟失,也無人報警
2:死嬰的衣服的確是一婦嬰出生的嬰兒專用
3:黃尚的兒子是王護士長親自接生。王護士長最近請了病假,據說是摔跤了,去看望的人說她摔得鼻青眼腫,手臂也骨折了。
4:醫院最近有三個生了孩子的媽媽沒有進行嬰兒出院健康檢查就擅自離開了醫院。當然這種事時有發生,但三人其中之一是醫院某工作人員的妹妹。
5:警方離開醫院后還特意慰問了該工作人員。她稱已無法聯繫到她妹妹了。她妹妹是未婚先孕。看過死去孩子的照片后她哭了好一會,說孩子看著還挺像她妹妹的。
此事後續不了了之。3年後,若雲二胎,還是王護士長接生,誰想王護士長操作失誤導致孩子死亡而若雲因受創較深再無生育能力。有人說若雲因其娘家極其富裕(連黃尚都是借著若雲娘家的勢力而上位的)習慣性炫富還嘲笑家有巨額負債的王護士長才遭到她報復。王護士長因此被停職。
30多年後,王護士長在其豪華別墅中咽下了最後一口氣,死前也許是因為看到了不幹凈的東西死的並不安寧。
題中一切皆因果,請根據題中線索還原題中隱藏的劇情,還天下一個真相。
無題
一日早晨,一位釣魚者來到警局報案,據他稱,在環繞小鎮的河上,他釣上來了一具貓屍。等到警方與你到達現場時,大家都不由的倒吸了一口涼氣。湯姆已經面目全非了,全身毛髮凌亂,湯姆身上充滿了撕扯傷,僅僅看得出是湯姆的是因為它的毛色,湯姆是這小鎮上唯一一個藍色毛色的,湯姆瞳孔睜大,似乎受到了不小驚嚇,不過你在現場除了屍體的腐爛你還聞到一股奇怪的味道,以及檢查到水體被某種材料污染,來源正是湯姆。警方沿河找了三遍,並未發現其他異常。
你開始了例行的走訪,因為小鎮里從來沒發生過這種性質的案件,所以小鎮里的居民都在討論這起案件。「知道嗎,湯姆死了」「什麼!咋死的?」「好像是被人撕扯開了」「這麼恐怖嗎!不過是誰幹的?湯姆在貓族裡也沒什麼朋友,還有個死對頭處處和他競爭」「不過據說湯姆在上次傑瑞開玩笑之後,他的死對頭就主動找上傑瑞,不過那貓應該是圖謀什麼,跟傑瑞混好了,成了好朋友」「也是,看來上次傑瑞玩笑看得太大了嗎?族群里也就湯姆一個異類了」「也是,要是我的話,直接搞」
伴隨著細碎的交談聲,你敲響了湯姆主人家的門。經歷了與主人的一番詢問后,得到了以下信息:
湯姆與傑瑞鬧矛盾是在三個月前,傑瑞拿湯姆過世的父母開玩笑,以前傑瑞開玩笑湯姆都是一笑而過,不過這次傑瑞也是踩到尾巴了。
死對頭來的時候是在湯姆與傑瑞鬧翻的兩天後。
傑瑞一直對湯姆與他鬧翻存有愧疚。
有人曾說在湯姆失蹤前看見他們三個在一起,好像是湯姆主動來找傑瑞和談,應該是嫉妒他的死對頭吧,畢竟他與傑瑞呆的時間長嘛,在幾天前湯姆就去雜貨店買東西,是去買酒和別的一些東西。
在湯姆主動找傑瑞后,有人曾看見他們兩個進入了湯姆他家,第二天傑瑞和湯姆就不見了,就剩下湯姆的死對頭了,他的死對頭在前一個星期就閉門不接客,不過大家都理解,因為他可能目睹了傑瑞與湯姆,衝擊挺大的.
在閉門幾天後,湯姆的死對頭就忽然門窗全打開,在他周圍鄰居反映他走過他家時總感覺有什麼氣味,不是屍體的味道。
這時,你走進了湯姆所在的那個小區,你在遠遠觀望,湯姆家通體藍色,不過可以看出上去的,你走過去摸了摸「剛塗的」把手放到鼻子上聞了聞「這····」
你從周圍的居民打聽可知,湯姆經常受欺凌,現在甚至更早,湯姆家就會莫名被畫上一些侮辱性的字,所以湯姆就會在家中常備塗料來塗,掩蓋這字。沒錯湯姆就是這麼懦弱,父母走之前,別的貓還不敢這麼做,父母一走,湯姆的庇護沒了,湯姆在這些年中學會了隱忍,因為他知道,這些貓就是玩玩,或許父母是他唯一的寄託了
這時你忽然想到了什麼,來到了警方存放屍體的地方,摸了摸湯姆的毛並湊上去聞了聞,你心中一喜「這氣味,果然」
等你心中差不多有結果時,你再去看了看,帶上了魯米諾,在湯姆家中檢測出來一種血,是湯姆的死對頭的並沒有檢測出其他血。
問誰是兇手,死者是誰,傑瑞可能是怎麼死的
(不要問為什麼警方魯米諾都有了還沒有DNA鑒定技術,就當是設定看下去吧)
16-12-23
「飯店打人致傷,帶下去,拘留三天!」 很快有人來接我。來人看了我一眼,緊皺的眉頭舒展了許多,單獨帶我去了拘留所。
「到了,十點熄燈。」這是一個兩人間,裡面已經住了一人。我看了看我的室友,他也正饒有興趣地看著我。我們在彼此眼中看到了驚訝。我們聊了起來,當我說到我父母雙亡無牽無掛時他說他有個妻子。房間有點陰冷,冷風從我褲襠處的破洞吹進涼嗖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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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26
上午十點我準時走出了拘留所,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座駕。我下意識地摩挲了下戒指,笑著走上去。這時遠處跑來一個拿著一捧不值錢的鮮花的女孩。只見她滿面笑容地跑來。我警惕地望著她,她走近了看到我冷冷的臉色笑容一僵,她弱弱地看著我,過了一會後臉露失望尷尬之色。我和她錯身而過只聽她自言自語道,明明說了早上十點啊,看來在下一批。我暗暗皺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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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26 午後
我困惑地從警局走出,既然如他所說那怎麼會沒遇到呢。幸好要到了他的住址。
走在一個無人的小道,突然閃出一個人影,是他!只見他鼻子這綁著繃帶顯得很可笑,可惜我一點也笑不出。
「找情哥哥那?」他猥瑣地笑著。「你要幹什麼!?」我色厲內斂。「這次可不會再有英雄救美了,哈哈。」他獰笑著撲來。我一面喊救命一面跑。然而這裡很荒,再說即使有行人也未必敢管,不一會就被他撲倒在地。原來,他到飯店裡鬧並不是為了訛錢而是為了我!我不由雙手護住了前胸。「別自我感覺太好。你是自討苦吃。」他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很是不屑道。自討苦吃?我很是困惑,可惜我再也沒機會知道真相了。
問:
還原整個故事的前因後果
[故事敘述]:公元2001年,1月2日,在A國A省A市A區,早上六點,公安局接到報警,清潔工李某說,本區的第一單元街上,一個下店上家,一樓開店二樓住宿平房小型餐廳內, 老闆和老闆娘死了,名字叫張大哥餐廳。
周警長,帶領十名警員與相關人員,立案偵查,來到現場勘察,張某死在二樓1號房間的床上,1號房間的是關閉著沒鎖的, 王某死在房間外的走廊上,這是一個24小時營業的店,但是老闆和老闆娘,晚上到時間就睡覺或者在二樓休息。
由錢經理,帶領其他員工繼續值夜班,今天早上清潔工李某去二樓打掃衛生,才發現人死了,於是立刻報警。
[相關物證]:警察發現二樓死者張某隔壁2號房間的門是開著的,夫妻生的兩歲半的孩子,在床上發燒,餐廳門口監控錄像顯示,昨晚只有1月1日早上八點,來應聘夜班的,趙某,昨天進去過二樓,找老闆應聘廚師,死者現場留下的帶血殺人刀,經鑒定就是這把刀殺的兩名死者,刀把子上,檢測出趙某的指紋,死者手機上,最後一通電話,通話記錄是,與趙某的通話,時間是1月1日,晚上21點。
[法醫驗屍報告]:死者張某與死者王某,兩人的死因是,被菜刀砍脖子至死,死亡時間是,1月2日凌晨一點到凌晨三點之間,胃中沒有食物,沒有中毒現象,沒有別的疾病。
[房間結構]:下店上家,一樓是餐廳,帶窗戶就是那種讓光進來白天省的開燈的設計,與廚房帶窗戶,一個側所帶窗戶、所有窗戶沒上鎖,十個桌子、20個椅子,2個冰箱、3個物品櫃,2個灶具,大量食材,二樓一個側所帶窗戶,1號房間和2號房間。
監控只能看到門外和直到一樓到上二樓那個樓梯。
[人物資料]:
張某40歲男,身高一米七,體重56公斤,B型血廳的老闆,和老婆關係非要好
王某35歲女,身高一米七,體重54公斤,血型A,是張某的老婆,與老公關係非要好。
趙某26歲男,身高一米七,體重53公斤,血型B,趙某有盜竊前科自首,1千多個,追回98個,被判六年,盜竊金銀器品,出獄1個月,沒工作,有暴力傾向。
錢某34歲男,身高一米七,體重52公斤,血型B,餐廳的經理。
孫某30歲女,身高一米七,體重50公斤,血型B,餐廳的收銀員。
馮某30歲男,身高一米八,體重60公斤,血型O,餐廳的服務員。
李某31歲男,身高一米八,體重60公斤,血型AB,餐廳的清潔工。
[人物口供]:
李某:今天早上六點,我去二層打掃衛生,發現人死了,所以立即報警,昨天凌晨左右忘記幾點,好像是聽到上面有一點動靜,問了一問有事情嗎,聽到上面回復了一聲沒事,就沒管了,沒注意是不是老闆的聲音。
錢某:您好警察同志,坐下喝口茶,是這樣昨天趙某應聘確實用過一把刀,現在不見了,所以應該兇器就是這把刀,當時比較忙,我就忘了把刀叫人收回去了,趙某可能直接給順走了。
趙某:刀上有我的指紋是因為,我昨天應聘廚師時用的就是這把刀,昨天21點的電話是,張某說我休息一天之後,明天來上班,警察條子,老子他媽的沒殺人呀,你他媽的不要認為我以前偷過東西,又來殺人了。
孫某:我是收銀員,案發當時,我很忙什麼也不知道,這事服務員馮某應該可以證明,小馮呀快過來和警察說說。
馮某:這事我能證明,孫某和我當時很忙的,孫某全程應該沒時間去殺人,還有老闆說下個月就要把這家餐廳給賣掉了。
A區公安局14天後,將案卷移交給A巿中級人民檢查院複核,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事實不清,決定不起訴趙某,無罪推定,趙某釋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