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題
一日早晨,一位釣魚者來到警局報案,據他稱,在環繞小鎮的河上,他釣上來了一具貓屍。等到警方與你到達現場時,大家都不由的倒吸了一口涼氣。湯姆已經面目全非了,全身毛髮凌亂,湯姆身上充滿了撕扯傷,僅僅看得出是湯姆的是因為它的毛色,湯姆是這小鎮上唯一一個藍色毛色的,湯姆瞳孔睜大,似乎受到了不小驚嚇,不過你在現場除了屍體的腐爛你還聞到一股奇怪的味道,以及檢查到水體被某種材料污染,來源正是湯姆。警方沿河找了三遍,並未發現其他異常。
你開始了例行的走訪,因為小鎮里從來沒發生過這種性質的案件,所以小鎮里的居民都在討論這起案件。「知道嗎,湯姆死了」「什麼!咋死的?」「好像是被人撕扯開了」「這麼恐怖嗎!不過是誰幹的?湯姆在貓族裡也沒什麼朋友,還有個死對頭處處和他競爭」「不過據說湯姆在上次傑瑞開玩笑之後,他的死對頭就主動找上傑瑞,不過那貓應該是圖謀什麼,跟傑瑞混好了,成了好朋友」「也是,看來上次傑瑞玩笑看得太大了嗎?族群里也就湯姆一個異類了」「也是,要是我的話,直接搞」
伴隨著細碎的交談聲,你敲響了湯姆主人家的門。經歷了與主人的一番詢問后,得到了以下信息:
湯姆與傑瑞鬧矛盾是在三個月前,傑瑞拿湯姆過世的父母開玩笑,以前傑瑞開玩笑湯姆都是一笑而過,不過這次傑瑞也是踩到尾巴了。
死對頭來的時候是在湯姆與傑瑞鬧翻的兩天後。
傑瑞一直對湯姆與他鬧翻存有愧疚。
有人曾說在湯姆失蹤前看見他們三個在一起,好像是湯姆主動來找傑瑞和談,應該是嫉妒他的死對頭吧,畢竟他與傑瑞呆的時間長嘛,在幾天前湯姆就去雜貨店買東西,是去買酒和別的一些東西。
在湯姆主動找傑瑞后,有人曾看見他們兩個進入了湯姆他家,第二天傑瑞和湯姆就不見了,就剩下湯姆的死對頭了,他的死對頭在前一個星期就閉門不接客,不過大家都理解,因為他可能目睹了傑瑞與湯姆,衝擊挺大的.
在閉門幾天後,湯姆的死對頭就忽然門窗全打開,在他周圍鄰居反映他走過他家時總感覺有什麼氣味,不是屍體的味道。
這時,你走進了湯姆所在的那個小區,你在遠遠觀望,湯姆家通體藍色,不過可以看出上去的,你走過去摸了摸「剛塗的」把手放到鼻子上聞了聞「這····」
你從周圍的居民打聽可知,湯姆經常受欺凌,現在甚至更早,湯姆家就會莫名被畫上一些侮辱性的字,所以湯姆就會在家中常備塗料來塗,掩蓋這字。沒錯湯姆就是這麼懦弱,父母走之前,別的貓還不敢這麼做,父母一走,湯姆的庇護沒了,湯姆在這些年中學會了隱忍,因為他知道,這些貓就是玩玩,或許父母是他唯一的寄託了
這時你忽然想到了什麼,來到了警方存放屍體的地方,摸了摸湯姆的毛並湊上去聞了聞,你心中一喜「這氣味,果然」
等你心中差不多有結果時,你再去看了看,帶上了魯米諾,在湯姆家中檢測出來一種血,是湯姆的死對頭的並沒有檢測出其他血。
問誰是兇手,死者是誰,傑瑞可能是怎麼死的
(不要問為什麼警方魯米諾都有了還沒有DNA鑒定技術,就當是設定看下去吧)
[故事敘述]:公元2001年,1月2日,在A國A省A市A區,早上六點,公安局接到報警,清潔工李某說,本區的第一單元街上,一個下店上家,一樓開店二樓住宿平房小型餐廳內, 老闆和老闆娘死了,名字叫張大哥餐廳。
周警長,帶領十名警員與相關人員,立案偵查,來到現場勘察,張某死在二樓1號房間的床上,1號房間的是關閉著沒鎖的, 王某死在房間外的走廊上,這是一個24小時營業的店,但是老闆和老闆娘,晚上到時間就睡覺或者在二樓休息。
由錢經理,帶領其他員工繼續值夜班,今天早上清潔工李某去二樓打掃衛生,才發現人死了,於是立刻報警。
[相關物證]:警察發現二樓死者張某隔壁2號房間的門是開著的,夫妻生的兩歲半的孩子,在床上發燒,餐廳門口監控錄像顯示,昨晚只有1月1日早上八點,來應聘夜班的,趙某,昨天進去過二樓,找老闆應聘廚師,死者現場留下的帶血殺人刀,經鑒定就是這把刀殺的兩名死者,刀把子上,檢測出趙某的指紋,死者手機上,最後一通電話,通話記錄是,與趙某的通話,時間是1月1日,晚上21點。
[法醫驗屍報告]:死者張某與死者王某,兩人的死因是,被菜刀砍脖子至死,死亡時間是,1月2日凌晨一點到凌晨三點之間,胃中沒有食物,沒有中毒現象,沒有別的疾病。
[房間結構]:下店上家,一樓是餐廳,帶窗戶就是那種讓光進來白天省的開燈的設計,與廚房帶窗戶,一個側所帶窗戶、所有窗戶沒上鎖,十個桌子、20個椅子,2個冰箱、3個物品櫃,2個灶具,大量食材,二樓一個側所帶窗戶,1號房間和2號房間。
監控只能看到門外和直到一樓到上二樓那個樓梯。
[人物資料]:
張某40歲男,身高一米七,體重56公斤,B型血廳的老闆,和老婆關係非要好
王某35歲女,身高一米七,體重54公斤,血型A,是張某的老婆,與老公關係非要好。
趙某26歲男,身高一米七,體重53公斤,血型B,趙某有盜竊前科自首,1千多個,追回98個,被判六年,盜竊金銀器品,出獄1個月,沒工作,有暴力傾向。
錢某34歲男,身高一米七,體重52公斤,血型B,餐廳的經理。
孫某30歲女,身高一米七,體重50公斤,血型B,餐廳的收銀員。
馮某30歲男,身高一米八,體重60公斤,血型O,餐廳的服務員。
李某31歲男,身高一米八,體重60公斤,血型AB,餐廳的清潔工。
[人物口供]:
李某:今天早上六點,我去二層打掃衛生,發現人死了,所以立即報警,昨天凌晨左右忘記幾點,好像是聽到上面有一點動靜,問了一問有事情嗎,聽到上面回復了一聲沒事,就沒管了,沒注意是不是老闆的聲音。
錢某:您好警察同志,坐下喝口茶,是這樣昨天趙某應聘確實用過一把刀,現在不見了,所以應該兇器就是這把刀,當時比較忙,我就忘了把刀叫人收回去了,趙某可能直接給順走了。
趙某:刀上有我的指紋是因為,我昨天應聘廚師時用的就是這把刀,昨天21點的電話是,張某說我休息一天之後,明天來上班,警察條子,老子他媽的沒殺人呀,你他媽的不要認為我以前偷過東西,又來殺人了。
孫某:我是收銀員,案發當時,我很忙什麼也不知道,這事服務員馮某應該可以證明,小馮呀快過來和警察說說。
馮某:這事我能證明,孫某和我當時很忙的,孫某全程應該沒時間去殺人,還有老闆說下個月就要把這家餐廳給賣掉了。
A區公安局14天後,將案卷移交給A巿中級人民檢查院複核,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事實不清,決定不起訴趙某,無罪推定,趙某釋放回家。
最近,小柳在村子里開了一家小餐館,因為村子里比較窮,所以本地的顧客很少,但是小柳的收入卻很好,因為這是專門用來招待外面慕名而來的顧客的,做的都是熟人的生意。他在短短几天就獲得了巨款,真是生意興隆。而那些客人來的時候都坐著小車。這在本地的村民看來,這可是想當奢侈的事情了。那是什麼,是小車呀,別說坐,摸都沒摸過。但是後來卻發現這車子來來去去都是同一輛,經過詢問,原來這是小柳的車,是專門用來接客的,畢竟這個村子比較偏僻,慕名而來的人也不一定都會有錢。「我們做生意,要學會為顧客著想,我們總不能嫌貧愛富嘛。」
白粉仔,是村子里對那些吸毒人或者是那些不良少年的稱呼。這些人,為了得到錢去吸毒,經常在村子里做一些違法的事情,但由於這些人做事不怕後果,所以大家就對他們半隻眼開半隻眼閉,只要他們不來自己家就行了。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而小何就是這樣的一個白粉仔,但他做事很有原則,愛打抱不平,而且想要錢的時候,總是回到別的村子里去偷,在自己村子里從不下手,而且還會幫助村裡的老人。也算是村子裡面的好人了。但是他卻有一天被發現去偷大老闆小柳店裡面的東西,被小柳和他的司機小夏,還有員工小熙抓到了,由於村子裡面的老人和其他商家的求情,才沒有把小何送去派出所。在那之後,小何就總是針對小柳,總是讓別人不要靠近小柳的店,總是打亂小柳的生意,搞得小柳很惱火,村裡的人也勸了小何,但是卻沒有用。直到有一天,小何離奇死亡,經過調查,是本村的人殺的,嫌疑犯有以下幾個人:小柳,當天沒有不在場明,第二個是小夏,也是一個白粉仔,但是當時他正在接送客人,第三個是小熙,沒有不在場證明,但是她是女的,她是鄰村的人,。經過警方深入調查,發現兇手就在上面的那幾個人之中,而且還發現了一個大陰謀。問題:誰殺的?動機是什麼?陰謀是什麼?
A、小熙,她是隔壁村的受害者,陰謀:隔壁村遭到搗亂的原因是因為在做非法的事
B、小夏,兩虎相爭,爭地盤,陰謀:小何假仁假義,其實在村子里干盡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