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的朋友兰道死在房里,本回来的时候发现有很多警察。因为今天阴天,天气闷热,所以本顺手把衬衫脱了,只穿了背心。
警察:能告诉我们你的职业吗?
本:我是一个摄影师。
警察:死者是死于上午8:40至9:40,这段时间你在哪里?
本:哦,我那时刚好在大本钟那边,看这是我拍的照片。
警察一看果然,大本钟指着9点整,照片里的人正是本,一个是别人帮忙拍的。后来经检查,确实是今天拍的,因为今天在那刚好有一个商业活动,刚好被拍进去了。
本:照片是中午我洗的,而且死亡地点距离本拍照的地方有两个小时的车程。
我凑过头去看看,说:这果然是只有摄影师才能犯下的罪行,看证据在这,我指着照片的一处说到。
问:证据在哪里,不在场证明是如何造成的?
笨蛋小偷
迪奥斯是一个没有工作的社会青年,一天,他看到以前的同学和朋友都有了工作,挣了钱,结了婚。他也想炫耀一把,于是就打起了偷东西的念头,他决定偷其中一个同学的老板的办公室。
晚上他偷偷溜进了公司,小心翼翼的走进办公室,发现保安人员都在楼上的娱乐厅玩呢,就打开了灯,从办公室里的抽屉里找到一枚价值连城的戒指(同学告诉他的,那位同学是老板的助理),得手后,他有把他所有碰过的东西都擦了一遍,包括灯的开关,这个他可不能忘。
正当他得意得走出办公室,又走出公司大门时,从里面跑出来了两位保安人员,一把将他按住了。
可怜的他大声喊道:“你们有什么证据啊!!就因为我在门前走了两步?”可保安人员的确有证据,使他低下了头。
侦探们:请问迪奥斯究竟忘了什么,才被保安人员抓住了的?(超简单)
美丽的“金丝雀”琼丝死在自己的家中,现场是大款史密斯为她购买的公寓的卧室中,当时她已经怀有4个月的身孕。经尸体解剖发现琼丝的死亡时间是晚上9点钟左右,因煤气吸入过量死亡。临死前她服用过未超量无法致死剂量的安眠药。
现场勘查,煤气开关开着。上面只有琼丝的指纹,房间里没有发现遗书。床头柜上放着一只打开的冰淇淋盒,里面是吃了一半的无色果味冰淇淋。
经侦查,大款史密斯有谋杀琼丝的嫌疑,因为他不可能与琼丝结婚,也不能让琼丝把腹中的孩子生下来,如果琼丝告发他通奸,他将身败名裂。
史密斯称述:当晚7:30为琼丝买来冰淇淋,8:00看着她服下安眠药后离开公寓,在门口遇到过邻居。离开公寓后即驾车20分钟到朋友处打牌直至天亮,过程均有证人可做证。
侦察人员会同技术人员对煤气灶的结构做了仔细的研究,并进行了实验,终于发现了煤气外泄的秘密。在充分的证据面前,史密斯终于交代了他预谋杀害琼丝以掩盖自己的丑行的过程。
你能分析出史密斯是如何在煤气灶上做手脚的吗?
盲人哲学家艾斯最近由于新书的出版而风头正盛,艾斯由于残疾的关系,唯一的朋友只有他的导盲犬,几乎对它保持着一种溺爱的态度,不会让其受到一点委屈。 然而在8月30日,艾斯的尸体却被发现在他新房子的仓库中,胸口处有一个枪伤的伤口,子弹却不翼而飞,而在他尸体旁边的一个斜坡上,却发现了大量血迹,奇怪的是,艾斯尸体所在的位置,血迹却不是很多,在警察探查时,在一个箱子旁边发现了他导盲犬的尸体,尸体上没有任何伤痕,箱子中是满满一箱子的鲜肉狗粮。 尸检报告称,死亡时间在8月29日10~16时左右,艾斯先生身上的伤口只有胸口的枪伤而导盲犬身上没有任何伤口。 警察传讯了几名嫌疑人分别是
A.埃尔先生:【职业】:训犬师,艾斯先生的导盲犬便是出自他手。【怀疑动机】;导盲犬出自他手,且没有任何伤口。
B.汉姆先生:【职业】:出版社老板,艾斯的顶头上司,艾斯的新房子便是他为庆祝艾斯的新书大卖送的。【怀疑动机】;现场出现了汉姆先生的指纹,但在8月29日整天,他都在别的城市,并且有监控作证。
C.丽儿小姐;【职业】;艾斯先生的助理。艾斯先生死后转走了一笔不菲的财产。【怀疑动机】艾斯先生曾准备辞退她,并揭发她窃取艾斯资金的事情。
D.梅斯先生;【职业】报社经理。报道了艾斯先生的死亡事件,挽救了他濒临破产的公司。【怀疑理由】报到当天无任何报社人员赶到,却在第一时间报道了该新闻。
某公司老总被刺杀,管家主动自首,原因是拖欠工资恼羞成怒,判有期徒刑15年。JC调查发现了老总亲笔签名,有公证员认证的遗产分配书。书上写道:“如果自己遭遇不测,将公司51%的股份给二儿子B,其余股份由大儿子A和小儿子C平分。”
之后10年间,B不学无术,成天花天酒地醉生梦死。公司由A和C照料,的确创出了一番事业。
10年后的一天,A突然被刺杀碎尸,第二天尸体被丢弃在了全市最繁华的地段,引起了轩然大波。嫌疑人是刚刚释放出狱的管家,正当JC紧锣密鼓地在组织缉拿凶手时,B和C也在暗地里调查管家的行踪。突然管家给B打来一个秘密电话,说是有重要事情相告,B秘密联系了JC,并到了事先约好的地点等待,JC在暗中监视。谁都没有想到,管家突然出现在了大家的视线中大喊:“你害我!”,直接一刀将B刺倒在地。伏击的JC立即将其擒拿。。B抢救无效身亡。管家被判处死刑。
某侦探秘密的调查结果:
管家在服刑的10年间曾经狂躁一时,但是因为总体表现还算良好,获得了提前5年释放嘉奖。但是被判处死刑时却变得异常平静。管家在杀死A后,他某亲戚的账户内曾经有巨额资金流动。在对管家实行枪决的日期过后,一个面貌清新的人来到老总和B的坟前,献上了几束白菊...之后不知所踪。
你能推理出事件真相么?
劫机事件近年屡有所闻。匪徒劫机的目的,不外乎是追求个人自由、勒索赎金或者具有政治性的恐怖目的。然而,在众多劫机事件中,也有令人摸不着头脑的原因存在,以下便是其中一例。
事件发生在2000年8月的某日,由美国旧金山市飞往纽约的飞机上。飞机起飞不久,一中年乘客突然从洗手间慌张地走出 来,对空中小姐说:"不得了呀!我刚才去洗手间,发现镜上贴 有一张纸,纸上写着飞机内已放置了炸弹呀!"
他的叫声,打破整个机舱的沉寂,乘客面露绝望的神色,力竭声嘶地喊叫。空中小姐急忙走入洗手间,果然发现镜上贴了张纸,纸上写着:我已在飞机上放置了炸弹,你们必须听从指示, 立即把飞机飞往迈阿密,否则飞机将会在15分钟后(9时20分) 爆炸。
空中小姐一看手表,只余10分钟时间,便立即与机长及机场控制塔人员联络,为了乘客的安全,只有应允疑匪的要求,把 飞机飞往迈阿密。到达当地机场后,特警立即上机搜查,发觉机内并无炸弹, 只是虚惊一场。现在请问,这人劫机的动机是什么?
芭蕾舞演员迪斯,上午在一份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年轻银行家查理大人的尸体,被发现在K公园内,距网球场大约一米左右。她是被利刃刺死的,死亡时间约为星期六晚上七八点左右。”凶案现场,由于早上下过春雨,地面潮湿,死者和凶手的高跟鞋足迹非常明显。但奇怪的是,两个足迹不是并行的,除被害者的足迹外,另一个却是离开现场的足迹。
警方已将可疑的嫌疑犯逮捕,其中一名是前芭蕾舞团的舞蹈教师,名为杜芙。而在死者卧房的备忘录中,也发现上面记着:下午8点和杜芙小姐在网球场会面。
那么杜芙是用什么方法,让凶杀现场的足迹消失呢?
之后,迪斯好像对这件杀人事已不感兴趣,于是又开始练习他的芭蕾舞,忽然他仰天大笑,然后说道:“哈哈!我明白了,真是一条巧妙的杀人诡计啊。”
那么迪斯的推理到底是什么呢?
N国正在缉拿一伙在逃的走私犯。
一天,保安处的查理来到黑塔旅馆。
他发现这旅馆老板家的朋友们正是被通缉的那伙坏蛋。
由于这些人不知道查理的真正身份,就没有注意他。为了抓住这伙家伙,查理用电话通知保安处。
机智的查理装着和女友通电话,这伙坏蛋听到的内容是:“亲爱的琼,您好!我是查理,昨晚不舒服,不能陪您去酒吧,现在好些了,全亏黑塔旅馆老板上次送的药。亲爱的,不要和目标生气,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请您原谅我的失约,我们不是很快就要结婚了吗?今晚赶来您家时再道歉,亲爱的,再见!”那些家伙听了查理这番情话大笑起来,可是10分钟后,保安处的警员们因为这个电话,突然出现在黑塔旅馆,将走私犯全捉住了。
你知道查理打电话时做了什么手脚吗?
某公寓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是已婚妇女。探长来到现场观察。法医说:"尸体经过检验后,不到2个小时,被一把刀刺中心脏而死。"
探长发现桌上有一台录音机,问其他警员:"你们开过录音没有?"从警员都说没开过。
于是,探长按下放音键,传出了死者死前挣扎的声音:
"是我老公想杀我,他一直想杀我。我看到他进来了,他手里拿着一把刀。他现在不知道我在录音,我要关录音机了,我马上要被他杀死了……咔嚓。"录音到此中止。
探长听到录音后,马上对众警员说,这段录音是伪造的。你知道探长为什么这么快就认定这段录音是伪造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