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个有钱的商人,和佣人管家住在一所别墅。因商业竞争和许多其他商人结下了仇。一天,家里的佣人给在书房的A送饭。佣人推了推门发现A把门锁上了,然后把饭菜放在书房的门口对这门大声说:“A先生,我把饭菜放门口了。”“嗯。”门后的A回应了一声。
第二天,佣人上楼给A送早餐是看到昨天晚上送去的饭菜完好的放在同样的位置。佣人大声的叫道和使劲的敲门,门后却没有一声回应。佣人去花园透过固定在书房的落地玻璃往里看到A倒在地板上。佣人急忙找来了管家,带着工具费了多时才把书房这扇笨重的房门打开。过去一看,发现A已经没有气息。管家赶紧打电话给警察。
经勘察,死者A在佣人傍晚送饭时的前后已经死了,死于窒息,被人从后用绳子勒死,钥匙在A的口袋里找到。钥匙是不可能被复制。探长透过这块约高2米宽1米玻璃看到从外直射过来的阳光,顿时明白凶手是如何杀完人后离开这个神一般的密室。
那么这个密室是如何形成的呢?
一天清晨,警察接到某人报警说他昨天晚上透着月光看到在对楼的一个房间有个男人用花瓶敲女人的头,他以为是平常的家庭暴力就睡觉去了,没想到在今天早上起来看到她已经被杀死了。警察赶到现场发现了女人的尸体,窗帘是打开的,正对着对楼的一个房间。警察来到报案人的房间,屋子非常干净整洁,电器和家具都很豪华,除了卫生间和书房以外见不到一盏灯,警察询问了那个报案者就把他带回局里,没过多久男人就把自己在那个女人家用花瓶杀死她的罪行承认了。警察是如何怀疑上他的?
A、B、C、D、E五人,在1、2、3、4、5五个班,职务包括班长、学委、语文课代表、数学委课代表、化学课代表,爱吃的食物包括a、b、c、d、e,此五人上次期末考试的成绩包揽前5。此5人班级,职务,爱吃的食物,名次各不相同(不存在并列)。现有如下描述:
1. C比E名次高
2. 班长爱吃a
3. B在1班
4. 数学课代表不是第三名
5. 数学课代表不爱吃e
6. 学委不在2班,也不在3班
7. 来自5班的比来自3班的成绩低
8. C爱吃e
9. 班长是第二名
10. 语文课代表不在2班
11. B不爱吃a
12. 学委是第五名
13. 化学课代表比数学课代表名次高
14. 第一名爱吃b
15. D在4班
16. C不是班长
17. 来自2班的爱吃d
18. D是化学课代表
请根据以上信息推断出五人各自的班级,职务,爱吃的食物,名次,并写出详细推理过程。
一辆汽车撞伤了孩子,孩子的小伙伴说是一位身材高大的男人开的车。精擦找到了涉嫌者洛桑,可洛桑说今天上午是我妻子用的这辆车他妻子身高不抄过一点五米。 警嚓说:“目击者还说,撞人的汽车噪音很大,好像消音器坏了。” “那咱们试一下吧!”洛桑把警嚓带到车库,打开车门,然后舒舒服服地坐在驾驶座上,发动马达,在街上转了一圈,一点噪音也没有。 刑事专家哈利对精擦说:“洛桑是在你到他家前换上了新消音器。” 哈利是怎么作出这一判断的?(应该是新题吧)
8月的一天,大学生佐治骑着自行车沿着斜路驶去,他是准备返回大学宿舍的,没想到自行车碰到一块大石头,佐治跌倒地 上,头部破裂,当场死亡。
在死者身边站着大学生汤米,他在向警察甲和警察乙讲述目 睹的情况:"我当时正走上斜坡,看到这辆车由上急冲下来,只 见他突然撞在大石上,人被弹起再跌落地,动弹不得,于是,我 便立即报警。"汤米讲完后,警察乙认为这是交通意外。但警察 甲却突然对汤米说:"你撒谎!你向警察作假证供,这宗案件一 定和你有关,快从实招来。"
想一想看,警察甲凭什么这样说汤米?细心看看现场图,能找出答案吗?
死于非命的阿瑟凯猫
警探瑞德刚走马上任就发生了一桩案件:世贸大楼一家餐厅的女老板被人发现死在餐厅的厨房里。警方勘查现场后发现,她死于二氧化碳中毒,同时尸检后发现死者血液里有大量的安眠药成分。但是,瑞德当即觉得死者绝非自杀,这其中一定另有玄机。
在案发现场不仅仅发现女老板,还有一只她的名贵宠物:阿瑟凯猫。令人奇怪的是,猫的尾巴上拴着一个很大的棉花团。估计嫌疑人并不知道,这样的一只猫也值天价,否则不会把它也弄死。煤气从一根管子里释放出来,经现场法医鉴定认为,死者的死亡时间在晚上10点30分左右。瑞德推测现场的门窗紧闭,打开煤气顶多半个小时就足以致人死亡。那么行凶时间就被锁定在晚上的10点左右。 但是警方追捕到的嫌疑犯则拿出了确凿的不在场证据,证明自己从晚上9点一直到第二天早上都不在现场。
那么,有不在场证明的凶手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
某财团的经纪人柯林斯,中午在外面吃过午餐后,慢慢地踱回办公楼。他刚进入写字间坐下,就接到一个匿名电话: “柯林斯先生吗?你的女儿杰茜,现在由我们保护起来了。如果想见她活着回来,你就立即着手准备10万美金,交换地点另行通知。如果你想报警,悉听尊便,不过,后果你是清楚的。”不等柯林斯回过神来,电话己经挂断了。这位经纪人急得如没头的蚂蚱,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恰好,他的老友、一位 摄影专家来访,见他这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忙问原因。他讲了以后,老友安慰他说:“如果歹徒再来电话,你就说为证实被劫持的确是杰茜,请他们光送一张杰茜的照片来;只要在交钱前保证杰茜的安全,一切听从他们的安排。”柯林斯收到女儿的照片,立即转交老友。凭这张照片,在向绑架犯交钱的时侯, 警方一举破获此案。
那么,这张被绑架者本人照片与破案有什么联系呢?
时间早上9点“乞爱!”乞爱只听见有人在叫自己,接下来便被抱进怀里,头被埋在胸前不能喘气,乞爱挣脱开来,抬头望了望眼前这个173 的男人,无奈的叹了口气:“又发生什么了吗?”
那人也并不表示惊讶的说到“是的,A大的男生宿舍的浴室里死人了,我想请你这个小侦探前去看看。”乞爱一听便饶有兴趣地说:“走吧”
犯案现场,只见一名男子躺在地下,全身湿透,地上全部是血,在右手边有一把刀。死者是A大法学系的才子吴某,身高183,据说最近因为和女朋友分手伤心,有自杀的倾向,死因是手腕上的动脉被割,死亡时间应该是今天早上8点。调查死者平时很随和没有什么仇人,这样来看应该是自杀才对。乞爱问:请问今天早上水头头停水吗?
宿管说是的今天早上停水,只有花洒能用,接着乞爱把花洒拿了下来看了看周围的痕迹,还有未干的水迹,然后小爱又把花洒上下调了一调。没错,死者应该是.....
一个午夜,丈夫抱着晕厥的妻子赶到医院,说是妻子突然发病,遗憾的是经过抢救妻子还是死了,据了解,妻子因为腿的关节炎症而长期卧床,身体羸弱,而两人关系也因为这个变得恶劣不堪,动不动就会拌嘴吵架。丈夫有时还会对妻子拳脚相加。就在前几天,两人吵了一架,丈夫还动手打了妻子。法医开始检查尸体,脱去外衣后首先看到的就是妻子被打得青肿的大腿和臀部,但因为结缔组织和脂肪层厚,这些外伤并不构成致命伤。妻子从发病到死亡只经历了几分钟,但是据了解,妻子并没有心血管类的病史。法医不由得将眼光又放回到死者身上的外伤上来,难道这与妻子的离奇死亡有什么关联?
太阳下山后,林先生被人发现倒毙在家中,警方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经过一番调查后,警方发现死者除了额头被撞外,全身并没有任何伤口,同时,在现场也找不到任何凶器。可在死者身旁有一个吃剩的法国面包。相信死者实在吃这面包时遇害的。
为了彻底了解死因,警方要求对尸体进行解剖。数天后,解剖报告出来,证实死因是中毒,而且肯定毒药是由伤口渗入的,因为只有在死者的血液中发现毒药而胃液中却没有。这样一来,更加令警方感到疑惑:死者身上并没有任何伤口,毒药是由哪里渗入体内的呢?
叶受林的邀请来查明一起凶杀案,他手里拿着林给他的报告,报告里显示死者是晚上九点到九点半之间遇害,目前有三名嫌疑人
嫌疑人A:是死者的女朋友,也是现场的目击者,案发当晚他们在约会,八点左右来到他们经常去的宾馆,九点十分左右A去买宵夜,回来的时候,A听见有人争吵,推门进去发现一个黑影从窗户外跳出去了,(询问时,很悲伤)
嫌疑人B:与死者有过节,一直觊觎死者的位置,案发当晚一直在家看电视,没人证明(询问时,很害怕,焦躁)
嫌疑人C:死者同父异母的弟弟,一直和死者不合,案发当晚和朋友唱K,在九点二十到九点四十之间出去过(被询问时,很淡定,还说“他死了,就没人和我争财产了”)
叶和林来到案发现场,死者仰卧在床上,胸口有伤,地上流着大量的血液,林说现场没有发现任何可以致死者死亡的凶器,监控记录证实A没有说谎,叶瞥了一眼鱼缸,他绕过地上一些零星的碎玻璃,来到窗户边,看了看窗外满地的碎玻璃,嘴唇一钩,我知道凶手是谁了
问:凶手是谁,作案手法是什么
“警察先生,这里是珠宝公司,我们遭到了抢劫!”电话那边的声音不停地颤抖,显然还心有余悸。
“请说出详细地址,不要破坏现场,我们马上就到。”值班的希曼立即前往案发地点。
希曼赶到后,看见现场到处都是被砸碎的玻璃和散乱的物品,值班经理莫尔满脸悲伤地坐在楼梯上。
希曼拿出纸笔,打开录音机,准备记录案情。
莫尔喃喃地说道:“5 个人……都带着枪。他们砸开珠宝柜台,抢走了所有的钻石首饰。这都是些价值几百万美元的首饰啊!”
希曼边记录边询问:“你看清楚他们长什么样子了吗?”
莫尔痛苦地挠着脑袋,回答道:“一个大胡子,眼睛旁边有两颗痣……”
“光线那么暗,你怎么能看清眼睛旁边的痣呢?”希曼有点奇怪。
“是这样的……”莫尔结结巴巴地说,“大胡子拿着强光电筒照过来的时候,我正好从货柜缝隙往外看,刚好看到他的脸。”
希曼冷冷地说:“莫尔先生,如果这真的是一起抢劫案,那我要立刻逮捕你,因为你就是同伙。”
你知道莫尔哪里露出了破绽,让精明的希曼警官识破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