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北京,是一个大学没毕业的女生。一天下午,我要写文章投稿(除了历史,这也是我的爱好)。最近读的书不多,写不出来,想想以前都是借景抒情,我顺手撩开的窗帘。哎呀,忘了,现在是冬天,有什么好看的呢?我看着最后一缕夕阳消失了,哎,好想家乡呀!
樱桃怎么跑柜子上去了?
还好,她2分钟就下来了。
樱桃是我的同学,前几天我和她因为成绩的问题打过架,因为她是班长,所以我还得讨好她。
好饿。我看看小美提供的钟表,6点半了。我问樱桃:今天吃什么啊,我都快饿死了,你怎么也不去吃?
樱桃神秘一笑:我都吃完了
我说:什么时候去的,也不叫我!我饿死了!
我便飞快的跑出去。
其实我不是因为要吃饭,是因为...
问:因为什么?
一个豪宅主人死于自己的房内,死者死因为中毒,是一种入口即死的剧毒。死者死于沙发上,沙发前的桌子上有一盘炸鸡腿,经检测,炸鸡腿中不含毒素。但是在盘边的一个鸡骨头上检测出了毒素。
佣人证词:主人回到家后就开始吃饭,吃完饭后舔了舔手指,就随手拿了一盘炸鸡腿回房间吃后就再也没有动静了,因为主人经常拿些东西进去吃,还会锁上门在里面大半天。今天我们才觉得不妙,撞开了门才发现主人已经死了。
已知犯人是佣人,请问他是用什么手法杀死死者的。
特工K连夜摸进了富豪莫克的豪宅,寻找他私藏武器的证据。不料,当他穿过客厅的时候,两个保镖发现了他。紧接着,K被子弹逼进了厨房。“彭”的一声,厨房的门关上了。
K立马撞门,然而门后面被保镖堵上了不知什么东西。他跑向窗口,那里居然是用防弹玻璃封死的,K开了几枪,无济于事。
K只好向总部发出了求救信号。20分钟后,会有人过来的。
突然,厨房的灯亮了,墙上挂着的小电视出现了莫克的身影。
“我们又见面了,K!你关在里面也许很不爽,不过,很快你就解脱了。”莫克的脸上有着掩饰不了的得意。
“还记得昨天跟你过夜的那个美人吗?呵呵,其实她是我的人,你的手机被掉包了你都没发现。”K一看,暗暗骂自己关键时刻掉链子,有任务还去“找乐子”。
“这部手机将是送你上船的船票。你把它拆开,或者关机,或者对它呼叫,它都会引爆。你看,”电视里的镜头里,莫克的手下正在清理自己豪宅里的重要物品,“当我们全部撤离以后,我的一个电话将让我的罪证和你一起销声匿迹。时间不早了,晚安!”
电视只剩下了雪花片。K掏出手机塞进有水的水槽,手机防水,一个气泡都没放出来。K试图从油烟管逃出,可惜太小,容不下他。莫克只需15分钟就可以把豪宅清理干净,救援的时间恰好来不及。
K在莫克的厨房里徘徊。除了救自己,另一个问题是保留罪证,因为炸弹引爆后豪宅里的一切都不再了,他要如何做呢?
19点从东京站发出的特别卧铺列车“朝风2号”,于第二早上10点27分正点到达终点下关车站。可是,A车厢的一名乘客却失踪了。列车从东京站发出后不久,列车员检票时,那个乘客已换上了车上准备的睡衣,正在叠换下的西服。而且,第二天早晨,当列车通过广岛,列车员来整理床铺时,那个乘客的铺已经空了。因为皮箱还在,所以列车员以为是去厕所或者是洗脸间了。然而,到了终点点站下关,仍不见那个人的身影,所以列车员便报告了铁道公安官。
“因车门不是手动的,所以不会是深更半夜去厕所,因睡迷糊了而从车门掉了下去。肯定是在冈山或福山,三原车站停车时,到站台去而被车丢下了。”列车员对公安官说。
“可没接到任何车站的联络。如果是被绑架,强行在中途站被带下车,那么穿着睡衣下去不是太显眼了吗?”公安官对这一失踪案件也直摇头。
遗留物只有皮箱和一本周刊杂志及在东京站买的一盒点心。打开皮箱一看,里面装有一身西服和衬衣,领带及一套洗漱用具。西服上衣服的兜里装有10万元现金和笔记本,名片夹,东京市内的月票,手帕,卫生纸等。根据名片夹里的名片和月票得知,失踪者是M银行W分行的代理分行长小林清二(42岁)。
“遗留物就是这些吗?”
“是的,就是这些。”
“看来此人既不是被绑架也不是被车丢下了,而是本人故意失踪的。如果是银行的人,那一定贪污巨款躲藏起来了。”公安官断定说。
那么,究竟有什么证据下这样的判断呢?
在一间高级的餐厅里,有一位很文静的小姐在吃西餐。他喝了男侍应拿来的汤后,又赶快叫男侍应拿一杯水来。男侍应拿来后,他一口气喝完,接着请他再送一杯来。不久男侍应又拿来一杯水,那位小姐喝了两杯水后死去了。
大批警察到场调查,证实死者是死于中毒,而且是一种剧毒。但化验过死者餐桌上的一切食物、饮料和器皿,都没有毒。警方经过进一步调查,发觉死者原来是某国一名特工,因为被另一国的特工发现,必须要置他于死地,因此遭到毒杀。
杀人的特工是谁?他用什么方法下的毒呢?
美国加州奥克兰市。一天下午,在当地两名警察的协助下,探长西科尔和助手丹顿小姐于森林公路中段截获了一辆走私微型冲锋枪的卡车。经过一场激烈的搏斗,4名黑社会成员有三名当场被擒获,而此次走私军火的首犯巴尔肯被丹顿小姐的手枪击中左腿肚后逃入密林深处。
西科尔探长立即命令两位地方警察押送被擒罪犯往市警署,自己带领助手深入密林追捕首犯巴尔肯。
进入密林后,两人沿着点点血迹仔细搜捕。突然,从不远处传来一声沉闷的猎枪射击声和一阵忽隐忽现的动物奔跑声。看来,这只动物已经受了伤。果然,当西科尔和丹顿小姐持枪追赶到一块较宽敞的三岔路口时,一行血迹竟变成了两行近似交叉的血迹左右分道而去。显然,逃犯和动物不在同一道上逃命。
怎么办?哪一行是逃犯的血迹那?丹顿小姐看着,有些懊丧起来。但探长西科尔却用一个简单的方法,便鉴别出了逃犯血迹的去向,最终将其擒获。
请问,西科尔探长用何法鉴别出逃犯的血迹?
一天,一个商人带着许多货物去外地做生意。他出城没多远,走到一片树林,忽然被一个一身黑衣,骑一匹四蹄踏雪黑马的年轻人拦住,将他的钱财都抢走了。商人无可奈何,只好回城去报案。警察仔细分系案情之后,认定强盗就是这城里的人,但搜捕起来必会打草禁惊蛇。警察设下妙计,单等强盗的母亲前开。果不出警察所料,第二天强盗的母亲就自投罗网,从她口中得到了强盗的下落,警察立即派人将他抓捕归案。
警察究竟用什么妙计使强盗的母亲不请自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