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邮票展览会上,有一张价值40万元的珍贵邮票被盗。窃贼在行窃时即被人发现,但他带着那张邮票冲出会场,逃进了一幢大楼。不一会儿警察赶来,并在这幢大楼的一个房间里找到了窃贼。窃贼拒不承认。警察只好动手搜查。房间只有一张桌子和一台正在转动的电风扇,没有其它家具。窃贼身上找不到邮票,警察搜遍了桌子的抽屉、电风扇下面以及天花板和地板的缝隙,也都没有邮票的踪影。那张邮票异常珍贵,窃贼是不可能将它扔到窗外去的。这时,警察局的侦探来了。他一进门,左右环视一下,便对警察说:“邮票就在你面前,你怎么还没有看到?”你知道窃贼究竟把邮票藏到哪里去了吗?
经过了整整一年无休地工作之后,史密斯警官终于迎来了难得的休假,他沿着街边散步,享受着难得的悠闲,但是这种惬意很快就结束了。他突然注意到,街边一栋楼的六楼上的阳台好像有什么异常。定睛一看,原来一名身穿花格子衣服的男子正把刀架在另一个男人的脖子上。史密斯立刻向那名男子大吼一声,然后拔枪偷偷溜上楼梯,伺机靠近罪犯。当走到六楼时发现那个原本有凶犯和人质的房间房门敞开着,于是史密斯端着手枪缓缓地走进房间,进入房间后才发现只有一具惨淡的尸体仰躺在阳台上。史密斯检查了房间其余地方,发现没有罪犯隐藏的迹象,而阳台上也没有任何利用绳子逃离的痕迹。当史密斯再次朝着街上看去的时候,整栋楼也只有一个楼梯。请推理:凶手是如何杀掉阳台上的男人再从自己的眼皮底下逃离的呢?
“被告,你还不认罪吗?除了物证我们还有一个人证!”检察官冷笑道。被告汗如雨下。证人大声道:“那晚,我从窗户看见他举刀刺向沉睡的被害人。血还顺着刀尖流到了他的右脚上。对,他那天穿的就是现在这双拖鞋!”检查官指着被告:“人证物证俱在,事实已经很明显了!凶手就是你!你趁被害人熟睡的时候捅了她三刀,导致其当场死亡。”被告低下了头:“没错…是我干的…”“反对!”沉默已久的辩护律师终于开口:“裁判长,被害人的确是被捅死的,他们说的其实都对,但是…”她嘴角露出微笑,“检察官大概记错了,不是三刀,是四刀!而且…被告是个左撇子!”
夏夜,有三个年轻人在天南海北地聊天。后来,有一个年轻人说:“怎么样,现在我们来试试胆量吧!就在讨饭房那边吧?”另外两个年轻人也赞成。那座讨饭房是在村子尽头的一幢独户房,无人居住。据说,走过这幢房子的门前时,便会听到屋里传来“给我饭吃,给我饭吃”的声音,因此,村里人十分害怕走过那儿。三个年轻人说定:在这幢房子门前打一个木桩回来,猜拳输的人先去。“我输了,我先去。”第一个输拳的人拿着木桩子去了。过了一会儿,那个年轻人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啊,真可怕!不过,我把木桩子打在那幢房子的门前了。”接着,是第二个年轻人去了。过了一会儿,他脸色苍白地跑了回来,说:“真可怕!可我把木桩打好了。”轮到第三个年轻人了。三个人中,就数他胆子最小。他心惊胆战地去了。他好不容易走到讨饭房的门前,觉得马上就会传来可怕的“给我饭吃,给我饭吃”的声音。这个年轻人战战兢兢地总算把木桩打进土里去了。“呵,总算打好了。”他想要离开时,不知谁一下子拉住了他的长衫下摆。“啊,鬼来了!”年轻人吓得昏了过去。那两个年轻人见他老不回来,担心起来,就到讨饭房去找他。只见他躺在房门前昏迷着。两个人使劲摇晃他的身子,这个年轻人才清醒过来。“可怕,可怕,不知谁拉住我的长衫下摆不放。”年轻人心惊胆战地说道。是鬼拉住了年轻人的衣服了吗?那当然不是。那么,是哪种可能性呢?
又是一个美妙的中午,我---A市警察局局长,终于又有3天休假的日子来放松一下我那紧张的神经.不过,总是会有麻烦的事找上我……
第一天正午时分我来到了本市最著名的海滨浴场一只手里握着一张当日报纸,另一只拿着从这个海滨里新开的麦当劳点的一份可乐尽情享受阳光的沐浴.大概1点左右突然从浅滩处传来了一声尖叫声,马上哪里围满了人,海水被染成了红色并散发出一阵阵鲜血的腥味.在我封锁现场不久穿来一声警笛声.
挖开出现血的沙滩后发现了一个倒伏在地的男尸头部被砸开了花,血液已经凝固,在他周围还发现了一片带血的刀片和几只死亡的螃蟹(不是被压死的,也没有什么外伤)根据初步判定死亡时间是在今天早晨10点的时候.
可是10点的时候该海滨已经开放而且今天来的人也不算少,不可能没有人发现凶手行凶并且把他埋在沙中.
仔细回味了一下案发经过的我叫住正急得一团糟的警察们,我知道凶手的手法了并拜托你们……只要找到这个就能够找出凶手了.
请推理:1.手法是什么?2.如何找出凶手?
接近午夜时分一辆正在公路上正常行驶的巴士突然失去了控制一头撞向了正在过马路的一个老大爷,并最终撞在了路边的一个建筑物的墙上停了下来,造成老大爷当场死亡,车上的5个人,均不同程度受伤。但是当交警询问这五个人的时候他们均称司机在他们5个人之间但是由于半夜精神不济外加天黑,没有看清司机的脸。这五个人中A身材比较高大,上肢肌肉特别发达,皮肤却非常白净,但是他说他有轻微的夜盲症,头部受到撞伤。B满身一股酒味和烟味,挺着大大的啤酒肚,手上戴着Rolex的金表,胳膊位置受到瘀伤。C皮肤黝黑,但是手却显得有些白,脚上穿着一双有些破旧的布鞋,眼睛上有着重重的黑眼圈,肋骨短了一条。D同样皮肤非常的黑,脚上穿着塑料拖鞋,手掌上有厚厚的茧,上肢肌肉同样比较发达,肩胛骨断裂。E身材十分地矮小,右手肌肉十分发达,身上的油烟味很重,他是全车里受伤最为严重的,全身10处骨折。
问题:谁是司机,出事故的原因是什么,试推理下这5个人的职业可能是什么?
有钱人布朗和朋友来到非洲之后,因为没事决定开车去沙漠比赛。他们比了几个来回,第一总是布朗。大家觉得没意思就闲聊起来,其中一位说:“我听说你在沙漠里只要发出求救信号,很快就会有人来救你,他们被称为沙漠耶稣。”
布朗听完觉得很有趣,就起了一个歪点子。布朗把自己的车子埋进沙里。然后发出求救信号,果然,不一会儿有一辆救卫车赶到这里。布朗对一名救助人员说:“我把车停在这里之后就去附近找朋友,等我找到朋友回来,发现车子被埋在浮沙里。”
求救人员面无表情说:“这位先生您真的不应该拿着种事情开玩笑,很有可能因为你的玩笑,我们没能第一时间救出正真需要求助的人。”
布朗听完深深表达了自己的歉意。你知道救助人员是怎么知道布朗在开玩笑吗?
一家酒馆里,三个男子在一起喝酒。
突然停电了,酒馆一片漆黑。酒馆老板马上拿来蜡烛点上。
三个男子继续喝着酒。
又是一个突然,其中个男子表情痛苦,倒在地上呻吟起来。一会儿气绝身亡。
警察来到现场,发现该男子嘴唇发黑,有着明显的中毒迹象。
警察怀疑下毒者在那另外两个男子之中的一个,所以马上检查他们身上的东西,有如下:
男人甲:手表,感冒药,手帕,口香糖,手机,口罩,火车票。
男人乙:钢笔,笔记本,手机,名片。
而那酒馆的老板和服务生也证实说,停电之中,他们三人都没离开餐桌一步。所以不可以将毒药扔掉!
探长乱步看着桌上那从两名男子搜出来的东西,想了一会,说:“哈哈,不用麻烦法医来了,我知道凶手是谁了!!”
经过检测,凶手正如探长所讲!
(请问凶手是甲还是乙,他是如何下的毒,毒药藏在那里?)
天空下着小雪,除夕快到了……
好不容易跑出来,得好好玩玩……
肚子饿了,我独自一人到那个小卖部的瘦老头那里卖点零食吃!!!
这小卖部有菜刀、蔬菜!哦,还有鸡,还有我最爱的饺子……
“臭小子们,你们干什么呢!!!”
“买东西”
“偷东西吧!”
“我们会付钱的”
“我这些东西不买”
“你这人这么不讲道理呢”
“讲道理,我呸!”
老头拿起了旁边的菜刀,向着我挥手砍去……
我机灵地躲开了……
“臭小子,回你家躺着去……”
“你这人这么这样说话呢……”
老头更怒了,把一大盘的热水泼到了我身上……
“哇!!!好热……”我被烫哭了……
老头便笑了:“哈哈哈,死猪不怕开水烫……”
“你个老东西……”
老板把我推出了后门……
这雪下得深呀……当我这要走时,我似乎看见水沟里有什么……
”是……是血……好大一滩血……”
我立即捂住了嘴巴,生怕老人发现我……
“我得报警……我得救人”
请问,怎么了?
本人第一次出侦探推理,可能题目不太严谨,还望各位前辈海涵。不喜勿喷即可,谢谢合作。
某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问问正在看跟着贝爷去冒险,突然他收到一条消息,疯淫在外出玩耍的时候被歹毒分子给杀害了,尸体在他家附近的一条河发现,下面附带了一张照片,看面容,疯淫死前应该被虐待过,但是问问感觉很奇怪,好像哪里有问题。沉思片刻,他明白了,那根本就不是疯淫。亲爱的你们猜一猜原因何在.(疯淫是男生)
7月14日中午,巴黎四方旅馆住进了4个单身旅客。他们是:从耶路撒冷来的斯坦纳先生,经营水果生意;从伦敦来的勃兰克先生,行踪有些诡秘;从科隆来的企业家比尔曼,他是来同跨国公司洽谈一笔生意的;从里斯本来的曼纽尔,身份不明。
7月16日上午10点10分,电影明星格兰特小姐刚刚起床,发现所有的珠宝被盗。警方接到报案,经调查嫌疑人就是这4人。于是警方要求旅店经理提供者4位旅客的活动情况。经理回忆道:“斯坦纳先生每天总是要两张希伯来语报纸,坐在大厅门口,用一个放大镜从头到尾读着;勃兰克先生每天早上10点左右离开旅馆,下午5点回来,一家照相机从不离身;比尔曼总是在床上吃饭,一个鸡蛋和一些鱼子酱,起床后在服务台最忙的时候来拿他的信件;曼纽尔是个左撇子,会讲六种语言。”
警方根据经理提供的线索,决定传讯这4个人。不料,勃兰克和曼纽尔都离开了旅馆,比尔曼也不知去向,只有斯坦纳坐在大厅门口看报纸,把放大镜从左到右一行一行往下移。老练的警长看着看着,突然眼睛一亮,马上逮捕了斯坦纳。最后他承认了罪行。
斯坦纳在什么地方出了破绽?
无声的求救
萧风关上门,整个人趴在床上。好累……一个月的超时工作让他累毙了,萧洙今天和隔壁的同学一起去露营,晚上又没有饭吃了。萧风迷迷糊糊睡着了。突然,被有节奏的敲击声吵醒。怎么回事?隔壁的不是和萧洙去露营了吗?(注:隔壁邻居是萧洙的同学,同时爸妈还是萧洙的数学和语文老师)不会出什么事了吧?萧风出去敲了敲隔壁的门,没回应……继续,突然,门开了里面是一名男子,哦!是李老师的弟弟萧风见过几次,奇怪的是脸色苍白并不说话。萧风问:“李小弟.怎么了,我听见有敲墙的声音!对了,我是警察,有什么可以叫我!”
李恒勉强的笑了笑,指了指喉咙,并摆手表示没什么!然后伸出两个手指表示自己姐姐和姐夫已经出去了,然后比了比自己。突然,里面传来李老师的声音,“弟弟是谁?快点回来吃药!”李恒怔了一下突然不好意思的用左手搔搔头,然后就关上门了。
萧风纳闷不是说出去了么?怎么会李老师还在家里,难道是自己理解错了?萧风回到自己的门前,突然灵光一闪,并马上跑到隔壁和打电话给局里要求支援。最后,营救出来用手枪挟持两姐弟的在逃杀人犯R
聪明的读者,你知道萧峰是怎么知道隔壁有危险的呢?
明明可以避免的......
高沛希回忆着刚才发生的一幕:
高沛希为公司取得如此大的利润,却还是免不了扫地出门的结局。
高沛希大醉了一场,趁着酒劲,高沛希拿起一把刀冲进了办公室。
“我不会再雇佣你们的,你们只是我手下的棋子而已”
怒火中烧的高沛希将刀插入了李兴芃的腹部,李兴芃倒下的一瞬间,高沛希酒醒了,赶忙逃出,遇到同事董君君。
董君君让高沛希拨打急救电话,并去观察老板的情况。
她安慰高沛希,如果老板不那么凶恶,是不会有这样的事的。
没过多久,急救车就到了。
看着地上的血和一旁的刀,高沛希再次愧疚起来。。这本来可以避免的。。。
那么是谁杀的李兴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