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曼哈顿唐人街的一家中餐馆内发生了一桩血染的悲剧,死者是店内来自福州的厨师David Liu,现场并没有打斗的迹象,看来是冷不防的遭到袭击。左腕上的手表因撞击而破裂,而且在死者的双手各紧握着某些东西。不过双手的姿势显得不自然,左手掌心向上握着一片青椒,右手掌心向下握着店里的招牌菜蒙古鸡(Mongolian Chicken)。
经过分析是死者留下的dying message。凶嫌有四人分别是来自内地开封的Stan Zhu; 上海的Leo Lin; 洛阳的Melot Sun ;以及台湾屏东的Jim Wang.
然而两小时后警方读破了这个死亡信息,并将犯人绳之于法
那么凶手到底是谁? 死亡的信息又是什么呢?
名探福尔拜访一位女画家,看到房间里开着灯,敲门却听不到一点儿声音,就感到情况有些不妙,急忙找到公寓管理员,用备用钥匙打开了房门,进去一看,只见女画家浸在浴盆中死去了,据推断,死亡的时间大约是前一天夜里8点到12点之间,经过调查得知,前一天夜里9点左右,住在同一公寓的人曾看到,已同女画家分居的她的丈夫拉姆,偷偷摸摸地从发案现场的房间里出来,于是,福尔开始搜寻拉姆的住所,后得知他和他的情妇宿于郊区一个旅馆。
福尔来到那家旅馆,励声问道:“是您杀死了您的夫人吧?”可是拉姆说道:“这是从何说起,昨晚我10点半来这里,11点我想给妻子打电话,可是因为对方正在讲话,电话没有接通,这就是说,那时我的妻子还活着呢,电话是通过交换台要的,旅馆接线员可以作证。”旅馆接线员证实,拉姆没有说谎,接线员记下的电话号码,也确实是被害者的。
“和拉姆住在一起的他的情妇,当时在什么地方?”为慎重起见,福尔又询问了旅馆服务员,服务员回答说:“你说的那个女人吗,我看见她11点左右在走廊上的公用电话附近。”
福尔立即识破了拉姆的诡计,说道:“说了半天,凶手还是你啊,你把尸体浸泡在水中,企图使人难以推断死亡的时间,然后和你的情妇狼狈为奸,妄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相。”
那么,拉姆和他的情妇身在旅馆,是怎样制造出被害者正在打电话的假相,并迷惑了交换台的接线员为其诡计作证的呢?
柳德维克正驾车行驶在弯曲的山道上,他发现在路边被撞坏的围栏旁有人急切地朝他挥手, 到了跟前,那人还未等柳德维克下车,就一口气地说道:“汽车刚把我从里面抛了出来,它完全摔坏啦!幸好我是保了险了。请你在调查时作个证人,因为我打算向保险公司索赔。” 柳德维克下车后,随着那人从斜坡爬下去,他看了看损坏的车,说:“你真幸运,瞧,车子的前半部分全都撞歪了。”然后走到车后,接着道:“我想再看看你行李箱怎么样了?”“请吧,如果你感兴趣的话。” 那人从衣袋中掏出汽车上的所有钥匙递给柳德维克。柳德维克打开行李箱,里面是一些密封的汽油罐、工具、小箱子等物品。柳德维克关上行李箱,一字一顿地说:“喔,我现在看出你从汽车出来后是故意让汽车跌下去的,你想捞一票!”……
柳德维克是怎么识破那人的诡计的?
Sroan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但他非常喜欢赛车,并且十分爱美,外观很丑的车一般看不上。
有一次出去赛车时不幸发生了意外,虽然赛车受到了严重的破坏,人也变形了,但他也非常安详,手里握着十字架,并且将十字架放在胸前,好像在赎罪。
大侦探执法官调查发现,死者死于某种药,这种药会在服用后2小时会使人处于疲惫、昏迷的
状态。
调查发现,2小时前和他刚好吃完午饭,和他一起用餐的有女星韩雪、赛车伙伴伍德以及妻子汪菲。
并且发现他其实非常喜欢韩雪,韩雪也对其有好感,但妻子对他有恩,在还没有钱的时候就一直照顾她,Sroan只对妻子有感恩之心,毫无爱情,感到非常痛苦,妻子也知道丈夫喜欢韩雪,但内心十分不甘,这次吃饭就是好友伍德撮合的,伍德可是Sroan最好的朋友,伍德和韩雪及汪菲的关系挺好。
请推理,谁是凶手?
和朋友打完篮球回来,浑身是汗,我叫管家帮我准备热水。 过了好一会都没有回应,我看了下门口的鞋,是先回去了吧,也不知道是有什么事情,竟然都不打打电话给我请假。 我只好自己去准备热水,顺手拿了瓶可乐边喝边等。 听着燃气的声音,我觉得差不多了,将可乐瓶放在一边准备洗澡。 卫生间的窗户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封上的,防盗吧。 洗完澡,可乐瓶里的可乐多了些,大概是有水进去了吧。 我突然感到有点不舒服,喝了口可乐,掺了水也和之前的味道一样。 我将可乐瓶扔掉,走向门口,却突然感到一阵恐慌。 问:解释我的恐慌,并说明理由。
李某和张某是商业上的竞争对手。
一日,李某在公园道上散步时突然从旁边冒出一女子,并且手里拿着张某的照片指着问道:"这位先生你认识吗?"
“是的,他是我商业上的竞争对手”李某一脸茫然的回道。
“那你一定很恨他吧。”女子继续追问。
“我巴不得他早点死掉。”那女子用商量的口气说道:“那你的愿望可以实现了,三个月内此人就会因心脏病发作死掉。”
李某吹嘘道:“你是在吹牛吧”
“不信,我们可以打个赌,谁要输了就给对方一笔钱,三个月后我会再来找你!”说完女子转身离去。
不到三个月,张某就如女子所说,因为心脏病发作在医院死去。
随后的一个星期天早上,还是在公园那条林荫道上,李某又碰到了那位女子,他付给了女子一笔可观的现金,那女子迈着轻盈的步子走了。
那个女子为什么能提前预知张某会因为心脏病发作死去呢?
微推理小说:陈钟会在商场混了许多年,朋友多,仇人也多,难得的是他恩怨分明。此刻他应酬完准备回家,半路上却挨了一记闷棍。当他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破旧的房屋中,一个面色苍白的小女孩端着一杯水站在床前,陈钟会接过水杯,一口饮尽,然后连连向小女孩道谢。令陈钟会感到奇怪的是,无论问女孩什么她都不说,而且面色越发苍白。无奈下陈钟会留下一些钱就回家了。第二天醒来时迎接自己的竟然是警察。昨晚九点有一些路人人目击他在城西杀死了他的商业竞争对手杨玉裘。陈钟会吓了一跳,这不可能!昨晚八点到九点间他都在女孩家里。当他赶到女孩家的时候,女孩的哥哥竟然说女孩得了重病已经三个月起不了床了!陈钟会感到一阵眩晕。更糟糕的是女孩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根本无法为自己作证。陈钟会将女孩送进医院,现在她是自己唯一的希望了。
1903年,有一艘“高斯”号探险船,到了南极洲。
南极洲真是个怪地方,别的不说,连“白天”、“黑夜”和我们这里也不一样。它是以半年为界,半年冬天,见不到太阳;半年夏天,太阳又总是低低地徘徊在天空,不愿意离去。
南极洲还是个“风暴之家”,风特别大,刮得时间特别长。
“高斯”号到达南极洲时,连续的白天刚开始,却恰恰碰上一场大风暴。风暴过后,船被冻在冰上,船和冰像浇铸在一起似的,一点儿也动弹不得。用炸药炸,用锯子锯,破开的冰都很有限,船仍然不能脱离困境。只有打开一条一公里长、十米宽的航道,才能通到没结冰的海面上去。
还有什么办法能使航船恢复自由呢?
从船长到每一个船员,都在苦苦思索着这个问题。
一个高个子船员,眯着深陷的两眼,望着坚硬的冰层,望着一直伴随着他们的温柔的太阳。他想起了家乡雪后白皑皑的情景:太阳静静地照着。洁白的雪,铺在田野里,很长时间融化不掉,可是在村头,连泥带灰堆积起来的雪,却很快就化成了水,流满街口。
想到这里,他忽然想起了一个解救航船的办法...究竟是什么好方法呢?
一天,邦德警长要看望住在海边豪宅的好友卡洛斯。路上,他给卡洛斯打了电话,告诉他大约大半个小时后到。半小时后,邦德准时到达,可是在客厅等了5分钟,还未见卡洛斯出现。这时仆人说:“老爷进去洗澡已经半个多小时了,会不会……”
邦德警长撞开浴室门,发现卡洛斯死在浴缸里了。从初步检查的结果来看,他是溺水死的。
警察赶到后做了进一步分析,发现卡洛斯的肺部有大量的海水,并没有淡水残留物。而整个下午只有仆人一个人在家,没有其他人来过。
邦德第一个反应就抓住仆人,说他是凶手。仆人拼命地否认他没有作案时间,邦德警长打电话来的时候主人还在接电话,从那时到现在只有30多分钟,可是从这里到海边却要1个小时,就是坐飞机也来不及。但邦德警长却一口咬定是仆人干的。
请推理:邦德警长的判案理由是什么呢?
一个窃贼爬进一所房子,发出了很大的声响。他翻遍了整个屋子,找到了最宝贵的东西,然后携带着这东西向房子外面跑。正要跑出房子时,他发现警察已经在外面了。房子的主人没有对他提起诉讼,警察也没有深究这个案子。然而这座房子的邻居被这一阵骚动惊醒了,他们冲出门看到这个窃贼后坚持要逮捕他。这是怎么回事?
1.这座房子装有警报器
2.窃贼发出的声响惊醒了这所房子里的每个人
3.他必须迅速逃出这所房屋
4.他不打算偷窃这一家
5.这所房子的邻居不认识这个窃贼
在英国,有个古怪的男爵,此人迷于印度的瑜珈术,因此他花钱买下了一幢旧的房子,并请来四个印度人一起研究瑜珈术。有一天,男爵对那四个印度人说:“我想单独在这幢房子里修习瑜珈术,所以在两个星期内你们谁也不要来打扰我。”说完,他就带足了食物走进了房子,并用锁把门反锁住。
两周后,那四个印度人来到卡尔侦探处报案:“男爵说要单独修习瑜珈术,并命令我们不可以打扰他。可是已经过了两周了,他还没有出来,我们很担心,就爬上房子的屋顶,从天窗里往里看,发现男爵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已经死了。但是,床边还有很多的食物,男爵会不会是绝食死的?”
卡尔赶到现场,爬上屋顶,仔细观察起来。天花板离地面约十五米,天窗锁着,上面嵌着铁方格,就算把窗玻璃拿掉,也无法潜入。在仔细看地板,发现积起灰尘的地面有床位移动的痕迹。卡尔想了想,悄声问了男爵夫人一句话。男爵夫人立即点头答道:“是的,侦探先生。我丈夫每次遇到这样的情况都会非常的害怕,双腿发抖,眼前发黑,甚至头晕恶心。”
卡尔听她这样说,便马上通知了警方:“快去逮捕那四个印度人,是他们害死了男爵,别让他们带着夺来的财宝逃回印度”。 请推理那四个印度人是如何将男爵害死的?
抹不去的贼脸
抹不去的贼脸戴维斯早上来到医院,刚穿好医生工作服就有一个人气冲冲地闯了进来,并拿着刀架在戴维斯的脖子上说:“赶快给我整容,让人无法认出我来,不然我就杀了你!”
戴维斯此时刚回想起在路上看的报纸,说有一名通缉犯在逃,还登了照片,照片上的人就是现在拿着刀威胁他的人。戴维斯为了自己的安全,不得不答应歹徒的要求。戴维斯不慌不忙地在手术台上准备着,脑袋里在思考怎么办才好。20分钟后,歹徒拿着镜子看自己的脸,满意地说:“很好,现在完全不是我了。”于是走出了医院。
他刚走出医院不久,正巧遇上侦探张成在散步,他也不怕,就大胆的向张成走去,谁知他刚走到张成面前,几个警察从后面跑了过来,把他抓住了,张成笑着说:“哈哈,你还是被抓住了吧!”歹徒直到被捕那一刻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警察会这么快认出他来。
请问:歹徒为什么会被张成和警察认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