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老頭退休回家后,閑來無事,就侍弄花草、養養魚。老伴三年前病故,有兩個兒子,大兒子在紙廠上班,二兒子是一會計事務所的會計師,都對老人的生活照顧得很好。鄰居李大媽57歲,老伴已去世,有一兒一女,都在化肥廠上班,很忙。李大媽的任務就是給上班的兒子、女兒做飯。孤獨與寂寞使兩位老人同病相憐,互幫做些家務,共同語言也多了起來,逐漸產生了感情。當兩位老人鼓足勇氣,向子女談論再婚時,遭到了子女的強烈反對。都認為有損自己的顏面,讓別人會誤認為自己不孝順,戳自己的脊梁骨,並說,若兩人結合就與其斷絕父母子女關係。兩位老人非常痛苦。張老頭與李大媽兒女的做法是否正確?
【法律知識系列】
老王下夜班回家,路過一偏僻衚衕時,忽然從角落跳出一個手持匕首的壯漢,並且將刀指向老王威脅交出錢包和手錶,老王拔腿就跑,被壯漢追到一死胡同里,老王慌亂中撿起牆角的木棍揮向壯漢,壯漢應聲倒下,老王迅速逃離並向附近派出所報案,經查驗,壯漢已受傷死亡。老王的行為屬於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