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发生了矛盾,甲先对乙进行辱骂。乙觉得不服便和甲吵了起来,后来甲吵不过乙便对其拳打脚踢,乙转身逃跑,甲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板砖追了上去,乙在逃跑的过程中不幸摔倒,甲追了上去去着乙的手部、臀部、背部一共拍了三下,甲正想拍第四下却被乙给抢了过来,然后甲又掏出上学时使用的美工刀向乙刺去,乙惊慌失措,为了不让自己死亡,乙迫不得已往甲头上连拍五下,致使甲重伤抢救无效死亡,请问乙构成?
甲、乙为劫取财物将在河边散步的丙杀死,当场取得丙随身携带的现金2000余元。甲、乙随后从丙携带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总经理。两人经谋划后,按名片上的电话给丙的妻子丁打电话,声称丙已被绑架,丁必须于次日中午12点将10万元现金放在某处,否则杀害丙。丁立即报警,甲、乙被抓获。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某搅拌站向某水泥厂订购了500吨水泥,合同约定因为水泥质量太大,水泥厂分5次交付,每次交货数量为100吨,搅拌站第1次收到水泥后支付1/5货款,收到所有水泥后确保无质量问题就支付所有的尾款。第1批水泥到货后,没有质量问题,搅拌站支付了1/5的货款。但是第2批水泥经检验质量不合格,搅拌站要求水泥厂立即停止供货,并提出解除合同。一批不合格,搅拌站就可以解除合同吗?如果解除合同,第1批已经送到的水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