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發生了矛盾,甲先對乙進行辱罵。乙覺得不服便和甲吵了起來,後來甲吵不過乙便對其拳打腳踢,乙轉身逃跑,甲拿出自己隨身攜帶的板磚追了上去,乙在逃跑的過程中不幸摔倒,甲追了上去去著乙的手部、臀部、背部一共拍了三下,甲正想拍第四下卻被乙給搶了過來,然後甲又掏出上學時使用的美工刀向乙刺去,乙驚慌失措,為了不讓自己死亡,乙迫不得已往甲頭上連拍五下,致使甲重傷搶救無效死亡,請問乙構成?
甲、乙為劫取財物將在河邊散步的丙殺死,當場取得丙隨身攜帶的現金2000餘元。甲、乙隨後從丙攜帶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總經理。兩人經謀划后,按名片上的電話給丙的妻子丁打電話,聲稱丙已被綁架,丁必須於次日中午12點將10萬元現金放在某處,否則殺害丙。丁立即報警,甲、乙被抓獲。關於本案的處理,下列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
某攪拌站向某水泥廠訂購了500噸水泥,合同約定因為水泥質量太大,水泥廠分5次交付,每次交貨數量為100噸,攪拌站第1次收到水泥后支付1/5貨款,收到所有水泥后確保無質量問題就支付所有的尾款。第1批水泥到貨后,沒有質量問題,攪拌站支付了1/5的貨款。但是第2批水泥經檢驗質量不合格,攪拌站要求水泥廠立即停止供貨,並提出解除合同。一批不合格,攪拌站就可以解除合同嗎?如果解除合同,第1批已經送到的水泥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