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娛樂公司要參與制作一部電視劇,於是與某首飾加工廠簽訂首飾定做合同,合同約定該批首飾全為仿金。合同簽訂后,娛樂公司經理電話通知首飾加工廠,稱該批首飾是道具,為追求真實性,將仿金改為鍍金。首飾加工廠只能按鍍金進行加工,於是修改了定做方案。又過了兩天,娛樂公司經理再次電話通知,稱將仿金改為鍍金公司承擔的費用太高,還是按仿金製作,首飾加工廠稱一切準備就緒,已經不能變更了。娛樂公司可以任意行使其合同變更權嗎?其經理對合同的第二次變更有效嗎?
我是一個資深健忘症患者,哈哈,搬進了大學新宿舍,真是開心。
「同學,叫什麼?」
「高獃獃」
「獃獃啊,把手機號給我唄」
「222222222222」
我立刻存起來,打上標籤「我的同學」,這下又有人可以整啦。
到了晚上夜深人靜的時候,我悄悄拿出手機,翻出通訊錄,在W那一欄按下撥打鍵。
鈴響了,我拿起電話,卻只聽見「您所撥打的電話正在通話中」
我看向高獃獃,他仍像個死龜似的睡著,他的手機像個死龜似的躺著。
難道他騙了我,他不像有心眼的人啊。
我一躍而起,驚恐地扔下了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