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葯業公司向林某借款20萬元,一直沒有償還。葯業公司法定代表人楊某以個人名義向林某歸還了該筆欠款,林某確認20萬元債權轉讓給楊某。葯業公司隨後出具了承諾書,對向林某借款進行了確認。楊某要求葯業公司歸還欠款,稱自己向林某還了借款,林某將債權轉讓給他,有權要求公司歸還轉讓借款20萬元。葯業公司稱楊某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董事會成員,其參與制作的承諾書的真實性無法判斷,不予認可債權轉讓。
請問,企業能否將債權轉讓給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某農機公司是個標準的債權人,有好幾家公司欠農機公司貨款,共計100多萬元,為了能及時回款,農機公司與其員工劉某約定,劉某專職催款,不論收回多少,都按回款額的10%獲得提成。劉某與欠下貨款的那幾家公司多次交涉,可謂費盡心機,但沒有一家回款。劉某看到自己努力了大半年也沒有結果。只能提出辭職。誰知,劉某離職1個月後,欠款最多的農場主動還款50萬元。劉某回公司要求支付其5萬元的提成。這筆提成應該支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