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長崎,和廣島一樣,都是從曾經遭受原子彈轟炸,舉世聞名。
一九四五年八月九日,美軍在長崎投下原子彈,城市街道上一般土地,大約七萬五千人的生命,一瞬間喪失。
長崎之毀是在廣島原爆后的三日,離第二次世界大戰奏出終曲不過區區六天。
一個下雨的夜晚,長崎大學學生A、B在宿舍裡邊喝酒邊爭論。
爭論的主題是有關四日前中國在塔克拉瑪干沙漠核試爆的事,當天吹西北風。
爭論到最後,竟打了起來。
最後,A空手將B打死。
A想,這下慘了。
但是後悔已經太遲了。
當天半夜,A將B的屍體放入車中,載到原爆中心的遊樂場丟棄。
因為雨已經停止,便用公廁內的水以噴壺將屍體澆濕。
不料,隔天早晨屍體被發現,警方展開捜證時,鑒識人員立即說道:
「死者並沒有被昨晚的雨淋到,是犯人故意洒水萊矇騙。」
犯人偽裝立即被揭穿。
請推理 到底犯人A什麼地方露出了馬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