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顧:
3月11日下午,輪到警員灰原哀當班。在6點的時候,正當她昏昏欲睡的時候,接到了一通電話。
「喂,你好......什麼,妃律師被殺了?你現在的位置在哪裡?......好,我馬上過去!」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死者是有名的律師妃英理,而發現屍體的是她的女兒Ran。今天她們約好下午5點半到米花車站附近的壽司店去吃飯,在這之前Ran和其朋友鈴木園子去電影院看了場電影。4點45的時候電影散場,Ran同鈴木園子分開后,便提前到米花車站旁邊等律師。妃律師向來是提前一刻鐘到的,可是等到5點一刻的時候,妃律師還沒來。Ran有點不放心,便去妃律師的事務所去找她,在途中拿出給妃律師打了通電話,沒人接聽。到了妃英理辦公室門口,Ran輕輕敲了敲門,沒人應門。Ran拿出手機,又打了一通電話,還是沒人接聽,並且連手機鈴聲都沒聽到。Ran越來越覺得不放心,便把律師的助手哆啦A夢找來。剛好哆啦A夢有律師辦公室的鑰匙。打開門后,兩人迎面發現妃律師直直地趴倒在血泊中,在她身旁有一把沾血的匕首。看到這個情景,Ran嚇壞了,大叫一聲后便攤在地,而哆啦A夢則馬上打電話報了警。
灰原帶著法醫等人趕到了現場,發現Ran已經醒來,正蹲在門口哭著,而哆啦A夢正安撫著她。灰原立即開始調查現場。
根據法醫調查,妃律師的死亡時間是5點到5點半之間,死因是利器刺中心臟一刀斃命,匕首上沒有任何人的指紋。另外,在灰原查看屍體的時候,發現律師的右手向前伸出,用手指指著什麼......是用血寫的字母「B」,不過從死者的角度看,這個「B」寫的有些歪。同時,灰原還在妃律師口袋裡找到了她的手機,手機的模式是「標準」,並且手機上顯示有兩條未接來電,都是來自Ran的,一條是5點18分,另一條是5點32分。
調查完現場之後,灰原將現場的這兩位鎖定為嫌疑人:首先是Ran,原因是和死者的母女關係,殺人動機不明,不過她似乎沒有時間犯案;其次是哆啦A夢,雖然是死者的助手,但是他的進取心很強,一直努力去成為一名律師,自然與死者有利益衝突,並且沒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因而嫌疑很大。
之後,灰原哀對兩位進行詢問。兩位除了描述上述事實,都堅稱自己不是犯人,同時,哆啦A夢還提供了一條重要信息:在大約5點的時候,他目擊到檢察官Conan進入了妃英理辦公室,關上了門。之後聽到了吵架聲,聲音很大。大約5點10分的時候,Conan摔門而出。這樣,嫌疑人便增加了一位。
灰原哀立即把Conan請到了現場。Conan承認自己與死者有過爭執,但不激烈,並且爭執的原因只是有關一起訴訟的爭論,不至於殺人。
由於對嫌疑人的調查進入了盲點,灰原哀又重新開始調查現場。除了那個字母B,依然沒有其他線索。
「或許,可以從這個『B』上面找到突破口。」灰原找來一個放大鏡,仔細觀察這個「B」。
「這個『B』裡面果然有貓膩。」灰原哀沉思道,「如果我的判斷沒有錯,那個人便是兇手。接下來是尋找證據......」
謎題:
①字母「B」存在怎樣的貓膩?
②殺害妃英理律師的兇手,最有可能是上述中的哪位?
③為了證明兇手的身份,灰原可以採取什麼方法?
魯豫第三次採訪精神病院院長。
魯豫問:「你們都怎麽診斷病人的呢?」
院長回答:「我都先問他們一些簡單的問題,如果他們會猶豫的話,我大概就可以知道他們神志有問題了。」
魯豫很感興趣的問:「是什麽樣的問題?你能不能舉一些例子?」
院長說:「比如說庫克船長曾環遊世界三次,不幸在其中的一次他去逝了,請問是哪一次?」
魯豫猶豫了一下,有點困窘的說:「我對歷史不太熟,難道是第二次嗎?」
結果院長又把魯豫關進了精神病院,這是為什麼呢?
繼續犯:又稱持續犯,指犯罪行為與該行為引起的不法狀態在一定時間內處於繼續狀態的犯罪。
根據上述定義,下列行為屬於繼續犯的是( )。
A. 孫某與有夫之婦張某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被張某丈夫發現后,張某與孫某斷絕了關係,孫某懷恨在心,兩天之內先後將張某及其丈夫殺害
B. 李某舉報某派出所所長王某徇私舞弊,王某為報復李某,借執法之名,將李某非法拘禁3日
C. 張某非法行醫三年多,導致1人死亡,2人身體殘疾
D. 王某在走私毒品的過程中,遇到邊防人員的檢查,王某以暴力方法抗拒檢查
在一幢簡易公寓里,兩個流氓打了起來。住在鄰室的一位婦女聽到后,立即給警察分局打了電話,警察埃德和瓊斯很快趕到了現場。他倆破門而入后看到,其中一個流氓頭被打破, 已經死去。從傷口看,死於鈍器猛擊。可是,問到兇手薩姆, 他拒絕回答。
在這間連像樣的傢具都沒有的屋子裡搜了半天,連個可口可樂瓶子都沒找到。要說像兇器的鈍器,只有一個空菠蘿罐頭 盒子,而且還被壓扁扔在地上。
"你是用這個罐頭盒打的他嗎?" "笑話!你們相信這空罐頭盒子能置他於死地嗎?"薩姆推開雙手,做出若無其事的樣子說道。確實,用這麼一個空空如也的罐頭盒子,是不可能把個大活人打死的。
據那位住在隔壁的婦女說,薩姆在案發後一步也沒有離開過房間,而且也沒有向窗外拙過什麼兇器。那天,他到底用的 什麼樣的兇器,又把它藏在哪兒呢?兩位警察稍微考慮了片刻,相互會意地點了點頭,瓊斯突然把薩姆的胳膊扭到背後。 埃德朝他的腹部猛擊。薩姆因受到突然襲擊,疼痛難忍, "咳,咳,咳……"地嘔吐起來。
"怎麼樣,薩姆,還假裝不知道嗎?"說著,埃德指出了真正的兇器。
兇器究竟是什麼呢?
有個人去買蔥
問:「蔥多少錢一斤?」
賣蔥的人說:「1塊錢1斤,這是100斤,要完100元。」
買蔥的人又問:「蔥白跟蔥綠分開賣不?」
賣蔥的人說:「賣!蔥白7毛,蔥綠3毛。」
買蔥的人都買下了 稱了稱蔥白50斤 蔥綠50斤
最後一算蔥白50*7等於35元 蔥綠50*3等於15元 35+15等於50元
買蔥的人給了賣蔥的人50元就走了
而賣蔥的人卻納悶了:為什麼明明要賣100元的蔥,而那個買蔥的人為什麼50元就買走了呢?
你說這是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