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印度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所以在古代,印度在周围国家之中的名声是相当不错的,有许多波斯人都想要到印度去定居。有一天一群波斯人来到了印度的都城附近,但是却被守门的卫兵给拦了下来。这群波斯人的首领请求卫兵告诉印度的国主,说自己这些人希望能够到印度来定居。卫兵首领想了一下就让这群波斯人的首领跟着他们一起去皇宫当面向国主请求。当这群波斯人的首领将自己的意愿说出来之后,印度国国主略微思索了一下之后就命令人端出满满的一碗牛奶放在桌子上,说:“这就是我的意思!”但是这个机智的波斯人首领却也让人拿来一样东西,然后将这样东西慢慢地洒在牛奶之中,然后说:“这就是我的看法!”然后这个国主竟然哈哈大笑着同意了这群波斯人在印度定居。请问,这两个人的对话究竟有什么玄机呢?
某星期天早晨,G湖水面上飘浮着一具垂钓者的尸体。看上去象是乘租用的小船垂钓时船翻溺水而死的。死亡时间是星期六下午5点钟左右。
起初这起死亡事件被认为是单纯的意外事故,但经团侦探调查后认定是他杀案。而凶手竟是死者一个在某大学附属医院任药剂师的朋友,因为他欠死者一大笔债。
可是,罪犯有不在现场的证明。星期六他租用另一条小船在G湖和被害人一起钓鱼, 下午3点钟左右与被害人分手,一个人乘坐G车站15点40分发的电车回到K市自己的家里。列车到达K市车站是18点30分。这期间罪犯一直坐在列车上,并有列车员的确切证词。但团侦探仍然揭穿了他巧妙作案的手段。
那么,罪犯用了什么手段使被害人溺水而死的呢?
1980年4月3日,加籍人士埃米尔在美国杀死了一个华人女士苏小玲,至今仍在潜逃中。
2000年的4月3日晚上9点,警官杰参加姑妈的婚礼,来到现场的有很多社会名流,尽管很晚了人都未散去。因为杰是从首都华盛顿赶来的,所以要在酒店留宿一晚。又过了2个小时,除了在酒店留宿的来宾,其他人都已离开。而这时,杰偶然翻阅到了埃米尔的这起案件。他看了将近有1个小时,之后开始自言自语。
“原来那家伙的左眼皮上有个花的胎记啊。”杰笑了笑,走出房门。而这时,一名服务生走过,他尽量拉低帽子,可还是被杰看到了隐藏在帽子下的那个花形胎记。
“埃米尔,没想到你潜逃那么多年了,最终还是被我找到了啊。”在杰亮出警官证的时候,突然钟敲了12下。
“哈哈,可惜,你现在已经不能抓我了。”说着大笑离去。
过了一会,杰终于明白了怎么回事。
请问为什么杰不能抓捕埃米尔?
检察官温特斯一走进斯塔霍的办公室,巴特就迎上前说, "除了桌子上的电话,我什么也没碰过。我立即就给你打了电话"。斯塔霍的尸体倒在办公桌后面的地毯上,右手旁边有一支法国造手枪。
"你快说这是怎么回事!"检察官急切地追问。"斯塔霍叫我到这儿来一下,"巴特说,"我来到之后他立即破口大骂他的妻子和我。" "我告诉他一定是他弄错了。但他在火头上已经变得无法自制。突然,他歇斯底里地大叫:"我非杀了你不可!,说着,他拉开办公桌最上面的抽屉,拿出一支手枪对着我就开了枪,幸好没击中。在万分危急之中我不得已只好自卫。这完全是正当防卫。"检察官将一支铅笔伸进手枪的枪管中,将它从尸体边挑起,然后拉开桌子最上面的抽屉,小心翼翼地将枪放回原处。
当晚,检察官对哈菜金说:"巴特是一名私人侦探,他的手枪是经注册备案的。我们在桌子对面的墙上发现了一颗法国造手枪弹头,就是巴特所说的首先射向他的那颗。那支枪上虽留有斯塔霍的指纹,但他并没有持枪执照,我们无法检查出枪的来历。""我想你已经可以立案指控巴特蓄意谋杀了吧?"哈莱金问。请推理:巴特在哪儿露出了马脚?
名侦探剑神:无中生有的尸体
今日,剑神接到一份委托,通天科技电脑有限公司老总怀疑其妻子有外遇,约好早上8点在公司顶楼见面。
电梯门打开,两侧都是走廊,看起来一模一样。走廊倒是不长,一边也就二十五米左右,
这里的排版还真是整齐,两侧除了门牌号数不同外如出一辙。
“这个房间是谁的?真是粗心,门牌都滑出来了。”说着剑神重新把门牌弄好,继续寻找老总的房间。
房间在走廊的最后边,之前的房间都是左右相望,这里的则正对着走廊。
“22号,就是这里了。”剑神推门而入。
“你来啦,”总裁于天打了打招呼“早已恭候多时。”
“那么请说明一下你掌握的情况吧。”
“当然,哦,不好意思,我得去趟厕所。”
“不打紧。哦,对了这台电脑我可以看吗?”剑神正好看见电脑开着。
“当然,请便”
剑神打开网页,浏览了一下最近关于他的评价,相当令人满意。“没开隐私模式?”剑神有些意外,“大概是习惯吧。”
于天出气的迅速,2分钟不到,便回到了房间,开始给剑神说明情况,不知不觉,已经到中午了。
“既然如此,我们共进午餐如何?”
“欢迎至极。”于是,两人前往附近餐厅用餐。
1小时左右,他们回到了公司大楼,“那么接下来,让我们商讨一下。。。”
声音戛然而止,当他推开门时,一具女尸,赫然吊在吊扇上,正是于天的妻子。尸体离地面半米高,脚下空无一物,现场出奇的干净。
“究竟是谁!侦探先生,请务必揪出凶手!”于天含着眼泪说道。
“请放心,那么,请允许我先问几个问题。”
“请讲。”
“这层楼的每个房间都一样吗?”
“确实,为了整齐,其他房间的布置也都是一样的。”
“对面走廊的尽头也有一间这样的房间吗?”
“确实,布置是一样的。”
“之前与我一同离开的时间便是那1个小时左右,”剑神想了想,“先让我们问问当时在这里的人吧。”
“如果说是员工作案的话恐怕你想多了,因为今天这桩大楼里只有我们2人,其他员工都回家了。”于天苦笑。
“你的意思是说凶手是外人喽?”
“也可能是自杀。”
“不用装了,凶手就是你!”剑神冷笑:“如果凶手是外人,目的是金钱,那么为什么会使用让死者上吊的办法行凶呢?至于自杀,嘿嘿,现场真是漏洞百出。话说之前你上厕所怎么会这么快?当然是因为你没有去厕所,而是做了件更简单的事,你委托我前来就是为了借我之手为你做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让我以为尸体是在那1个小时才出现在这里,然而事实上,却并非如此。”剑神顿了顿,“况且之前我在你去厕所时的无意之举,已经留下了成为你作案事实的铁证了。”
“一派胡言。”于天冷笑。
“哦?那我问你,为什么22号会再1号的后面呢?”
“这”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
请问如何制造不在场证明?剑神为何断定不是自杀?证据又是什么?
某公司的王经理来到警察局报案。称他半月前借给部属两万元钱,本来写好了借据,并让借钱人在借据上签了名字,但没想到,这个部属竟然抵赖,断然否定借钱一事。 赵警官接待了王经理,听完他的叙述,问道:“不是有借据为证吗?”王经理哭丧着脸说道:“最奇怪的正是这张借条。本来我保存得很好,可是拿出来之后,竟发现借据上一个字都不见了。” 赵警官又问道:“难道没有签字吗?难道没有盖图章吗?”王经理回答道:“没有。”赵警官接着问:“钢笔用什么颜色的墨水?”“是蓝色。”王经理答道。 赵警官无奈地对王经理说:“先生,你被欺骗了。”你知道赵警官为什么这样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