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在一次生日聚会上被杀,死前留下一个打叉的箭头,估计在指证凶手
警方控制了现场的4个人,并从他们的身份证和审讯中了解到以下新消息
A、小明,1991年5月3日,是小红的男友,两人在一个占星网上相识,但最近两人感情出现裂痕
B、小亮,1990年10月24日,是小红的农村表哥,虽然和死者关系不错,但很嫉妒这个出生于城市的时尚表妹
C、小丽,1991年10月19日,是小红的闺蜜,和小丽一样是时尚的都市小姐,两人经常在一起逛街八卦,但实际小丽暗恋小明
D、小华,1994年6月18日,小红的弟弟,性格娇惯,和姐姐关系不好。
请问凶手是谁?
一人独居的孟叶樱下了夜班,十点半才回到家,得知包括自己家在内的整条街道在当天晚上停了三个小时的电,停电时间是从晚上七点整到十点整。
孟叶樱的一个精神不太正常的邻居,神经兮兮地告诉孟叶樱:“今晚停电,大家都在外面乘凉,突然看到,从街对面那栋荒废已久的凶宅里冲出来一个浑身冒着红光的人,闯进了你家里!大家都被吓坏了!正准备报警的时候,又看到那个人从你家跑出去了……”
惴惴不安的孟叶樱摸了摸家里的笔记本电脑,发现键盘是凉的。又将笔记本电脑打开,发现电脑的电量是100%。她再走到阳台的那台滴水的老旧空调底下,发现用来接住空调冷却水的水桶已经差不多快满了。
问:根据以上线索,可以判断出什么呢?
【O省迷案 15】—— 少女的证词
时间倒回到上世纪八十年代,那时候的O省很多地方还未通电,夜晚漆黑一片,但也更加纯真自然。
某年6月27日,一名晚归的少女失踪了。警方立即出动,在附近搜索,而朴实的村民们自发寻找了三天三夜,但始终没有发现认的踪影。
出乎预料,一周后的7月4日,少女自己竟然回来了。她一回家就跑去警局,报警称自己遭到了绑架。根据她的描述,那天晚上她从集市回家,被一个陌生男子侵害,随后带到了一个二层小楼里囚禁。小楼里至少有三个人,因为她能听到一个男声和两种不同的女声。二楼没有窗户,楼顶倒是有个开口,但是三米的层高她实在爬不上去,只能每天吃着男子送来的狗食。终于她感觉自己身体不适,知道再这样下去肯定会死,就拼了命使劲向上跳,终于勾到了出口边缘。她用尽全身力气终于爬到楼顶,一咬牙从顶楼跳下,好在地上是一片农作物,只是受了些皮外伤。
看着她身上的挫伤,警方也不敢怠慢。很快,根据少女的指引,警方在几公里外果然发现了一座二层小楼。进入后果然生活着一家三口,一对夫妇与十来岁的女儿。少女看到男子后,经过一番思考确认对方正是绑架并非法拘禁自己的男人。
很快,夫妇俩被以绑架罪逮捕,男主人更是被追加了一条强奸罪。蹊跷的是,夫妇俩始终坚持自己无罪,并且连见都没见过这个女孩。警方在勘察现场时也发现,二楼是有窗户的,反而楼顶没有出口,但其他布局与少女的陈述没有明显出入。
9月12日,中级法院以强奸罪和绑架罪判处男主人死刑,以绑架罪判处女主人死刑,缓期执行。两人仍然不停为自己辩解,公派律师也指出了现场勘查中存在的疑点。11月11日,O省高院最终以案情存疑,将男主人由死刑减为死缓,女主人减为无期徒刑。
很显然,本案存在太多疑点,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