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紅在一次生日聚會上被殺,死前留下一個打叉的箭頭,估計在指證兇手
警方控制了現場的4個人,並從他們的身份證和審訊中了解到以下新消息
A、小明,1991年5月3日,是小紅的男友,兩人在一個占星網上相識,但最近兩人感情出現裂痕
B、小亮,1990年10月24日,是小紅的農村表哥,雖然和死者關係不錯,但很嫉妒這個出生於城市的時尚表妹
C、小麗,1991年10月19日,是小紅的閨蜜,和小麗一樣是時尚的都市小姐,兩人經常在一起逛街八卦,但實際小麗暗戀小明
D、小華,1994年6月18日,小紅的弟弟,性格嬌慣,和姐姐關係不好。
請問兇手是誰?
一人獨居的孟葉櫻下了夜班,十點半才回到家,得知包括自己家在內的整條街道在當天晚上停了三個小時的電,停電時間是從晚上七點整到十點整。
孟葉櫻的一個精神不太正常的鄰居,神經兮兮地告訴孟葉櫻:「今晚停電,大家都在外面乘涼,突然看到,從街對面那棟荒廢已久的凶宅里衝出來一個渾身冒著紅光的人,闖進了你家裡!大家都被嚇壞了!正準備報警的時候,又看到那個人從你家跑出去了……」
惴惴不安的孟葉櫻摸了摸家裡的筆記本電腦,發現鍵盤是涼的。又將筆記本電腦打開,發現電腦的電量是100%。她再走到陽台的那台滴水的老舊空調底下,發現用來接住空調冷卻水的水桶已經差不多快滿了。
問:根據以上線索,可以判斷出什麼呢?
【O省迷案 15】—— 少女的證詞
時間倒回到上世紀八十年代,那時候的O省很多地方還未通電,夜晚漆黑一片,但也更加純真自然。
某年6月27日,一名晚歸的少女失蹤了。警方立即出動,在附近搜索,而樸實的村民們自發尋找了三天三夜,但始終沒有發現認的蹤影。
出乎預料,一周后的7月4日,少女自己竟然回來了。她一回家就跑去警局,報警稱自己遭到了綁架。根據她的描述,那天晚上她從集市回家,被一個陌生男子侵害,隨後帶到了一個二層小樓里囚禁。小樓里至少有三個人,因為她能聽到一個男聲和兩種不同的女聲。二樓沒有窗戶,樓頂倒是有個開口,但是三米的層高她實在爬不上去,只能每天吃著男子送來的狗食。終於她感覺自己身體不適,知道再這樣下去肯定會死,就拼了命使勁向上跳,終於勾到了出口邊緣。她用盡全身力氣終於爬到樓頂,一咬牙從頂樓跳下,好在地上是一片農作物,只是受了些皮外傷。
看著她身上的挫傷,警方也不敢怠慢。很快,根據少女的指引,警方在幾公裡外果然發現了一座二層小樓。進入後果然生活著一家三口,一對夫婦與十來歲的女兒。少女看到男子后,經過一番思考確認對方正是綁架並非法拘禁自己的男人。
很快,夫婦倆被以綁架罪逮捕,男主人更是被追加了一條強姦罪。蹊蹺的是,夫婦倆始終堅持自己無罪,並且連見都沒見過這個女孩。警方在勘察現場時也發現,二樓是有窗戶的,反而樓頂沒有出口,但其他布局與少女的陳述沒有明顯出入。
9月12日,中級法院以強姦罪和綁架罪判處男主人死刑,以綁架罪判處女主人死刑,緩期執行。兩人仍然不停為自己辯解,公派律師也指出了現場勘查中存在的疑點。11月11日,O省高院最終以案情存疑,將男主人由死刑減為死緩,女主人減為無期徒刑。
很顯然,本案存在太多疑點,那麼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