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鐘錶銷售店的店員,店裡有老式發條鍾,也有新式電子鐘。我每天到店裡都會細心地一個個把它們重新調好時間。店裡通常只有我一個人。每天中午12點,所有掛鐘都會一起響起來,非常得壯觀。
一天,店裡來了位顧客。他是我店裡的常客了。他家的掛鐘也都是在我這裡買的,聽他說,他很喜歡每天中午的鈴聲。這天,卻不知他為何來得這麼早。而且看樣子,他好像生病了。帶著個口罩。
嗨,您今天怎麼來這麼早?
唔...我家裡的鐘壞了...想買個新的。
你要哪種鍾呢?
中午12點不會叫的那種...
啊?這是什麼奇怪的要求...我這樣想著。給了他一個新的電子鐘和一些電池。
收完錢,他問我一個奇怪的問題:你說,我如果哪天不來了。你店裡的鐘還會響嗎?
我剛開始沒在意,答到:當然會啊。然後他冷笑著離開了...
接著,我嚇出了一身冷汗...
問:為啥?
【沉睡的血像】 第一章
頭好痛!!
這是你醒來后的唯一感覺。
你突然想不起來你是誰了,也不知道你為什麼在這裡。
這裡一片漆黑,四周到處是塵封的蛛網,隱約可見蜘蛛在其上爬動。
不遠處有一個樓梯,隱約有血跡,你的直覺告訴你,應該往那裡走。
你走了過去,卻發現你根本無法邁入半步,只能返回。
這時你突然發現,你昏睡的地方旁邊有一個門,你走了出去,發現外面是一片無人的巷子,自己所在的地方是一座黑漆漆的塔,外面圍著一層過腰的欄杆,距地面大概有20米。
巷子里散發著陰氣,還有著較濃的霧,你只能看清周圍的一片,隱隱有人影盯著你,你模糊的記得,自己就是從這個門進入這座塔的。
太高了,你回頭打算走回去,卻發現門外有一道黃色的符紙。
「殺了他,你和他今晚12點只能有一個人活著,不然,就都下來陪我吧。」
又是惡作劇吧,自己就一個人,哪裡有他。
你看了看手錶,發現黃紙上的日期就是今天,轉身走了回去。
你仔細觀察著屋子,除了一些血跡便沒發現異常。
「咚」屋外一聲響動,你看了一眼時間,午夜11點59。
你走向門外,發現一個中年人正茫然站在門外,看了看那道黃符,又看了看時間。
你只有1分鐘,你手裡拿著從房間里搜來的砍刀,這時你會?
流落荒島的他們徹底絕望了······(這個團隊總共有4個人,個頭最壯的隊長大雄,副隊長小光,還有小紅,小明。)
頭天晚上,他們搭好帳篷(分開的),匆匆解決一頓晚飯,但因為糧食有限,嘴又多,最終每個人還是餓著肚子睡覺。(大多抓到的野味都讓大雄吃了)夜裡,狂風呼嘯,暗示著不詳······
第二天早上,他們發現了大雄的屍體,皆是驚愕之色。(大雄是被亂刀捅死的)
「看來,兇手就在我們之間了。」小光沉著地說道。小紅,小明面面相覷。「昨晚你們都在幹嘛呢?」小光問道。「夜裡,我還是擔心會死在這荒島上而睡不著覺,一直在沙灘上徘徊,隱約聽到大雄的帳篷里有點動靜,但不敢過去。」小紅說。「1點半左右我才睡覺,但我在睡前隱約聽到外面有「嚓嚓」的聲音,嚇得我只敢呆在被窩裡。」小明說。小光聽完后一陣驚嚇,立馬來到小紅的帳篷內,翻出了一件棉衣。「果然啊」小光冷靜說道。那件淺紅色的棉衣上留著幾滴黏糊糊的深紅色的血······小紅頓時慌了。
問 兇手是誰?
美國洛杉磯萬聖節當夜的凌晨發生了一起ATM盜竊案。
由於萬聖節就是周日,所以10月31日人們玩得不亦樂乎甚至通宵的人很多,結果隨後的凌晨,有人砸壞了一個路邊的ATM機,取走了裡面的所有鈔票。
由於案發當日11月1日案發地在開派對,有很多人證實凌晨一點ATM機還完好,隨後凌晨三點有巡警發現ATM機被打倒,於是這段時間被認定為犯罪時間。
雖然通過盜竊手法、目擊形象等方式調查到了三個嫌疑人,可三個人都有不在場證明。
比爾從當天凌晨零點到早上八點在上晚班,有好幾個同事可以作證,而且通勤卡還顯示他有一個小時的加班。
喬斯則是在自家公寓睡覺,但他公寓的鑰匙是智能卡,僅此一把,這張卡同時也是公寓大門鑰匙。晶元記錄證明他當夜沒有出去過。如果他沒帶鑰匙根本回不了家。
泰克斯則是在凌晨一點到了A酒館並於一點半離開,凌晨三點出現在B酒館。兩家酒吧的老闆都可以作證。從A酒館到案發現場到B酒館開車至少需要兩個小時。
那麼請問:誰的不在場證明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