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這段文字摘自啟蒙運動時期最後一位主要哲學家(他調和了勒內·笛卡兒的理性主義與法蘭西斯·培根的經驗主義)的介紹:
他生活中的每一項活動,如起床、喝咖啡、寫作、講學、進餐、散步,時間幾乎從未有過變化,就像機器那麼準確。每天下午3點半,工作了一天的( )先生便會踱出家門,開始他那著名的散步,鄰居們紛紛以此來校對時間,而教堂的鐘聲也同時響起。唯一的一次例外是,當他讀到法國浪漫主義作家盧梭的名著《愛彌兒》時,深為所動,為了能一口氣看完它,不得不放棄每天例行的散步。這使得他的鄰居們竟一時搞不清是否該以教堂的鐘聲來對自己的表。
括弧里應該填的這位哲學家
阿加莎•克里斯蒂是《尼羅河上的慘案》的作者。
有一天晚上,她應邀參加一個生日宴會,直到凌晨兩點宴會才結束.回家時,她一個人走在又長又冷的大街上.突然,從大樓的陰暗處衝出一個高個子男人,手裡持著一把明晃晃的尖刀,向阿加莎撲了過來.
"你想要什麼? "阿加莎害怕地問道,"想要你的耳環.把它們摘下來!"。
阿加莎緊鎖著的眉頭舒展了。於是她努力用大衣的衣領掩住自己的項鏈,同時,用另一隻手摘下自己的耳環,一下子把它們扔在地上。
"拿去吧!現在我可以走了嗎 ?"她問。
強盜看見她對耳環毫不在乎,只是試圖要保護住那串項鏈,於是說:"把你的項鏈給我!"
"噢!先生,它一點也不值錢,給我留下吧。" "少廢活.快點!"
阿加莎的雙手顫抖著,不情願地摘下自己的項鏈……當強盜一走,阿加莎拾起了地上的耳環.
試問,是耳環值錢還是項鏈值錢,你能判斷出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