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特打開了電視機,播音員正在播報一條消息:「今天19點左右,在貝姆霍德花園街,一名79歲的老人在遭搶劫后被槍殺。據目擊者說,兇手穿綠色西裝。請知情者速與警察局聯繫。」
花園街正好是維特住的這條街。她感到害怕。正在這時,陽台上的門口突然出現了一個35歲左右的男子,身穿綠色西裝,而且衣服上有血。維特嚇得臉部白了。那人讓維特把手錶和金戒指給他。突然有人敲門。那人用槍頂著維特的背,命令道:「到門口去,就說你已經睡下了,不能讓他進來。」
「誰呀?」維特問道。
「韋爾曼警官。維特小姐,你這兒沒事吧?」聽到這熟悉的聲音,她內心平靜了許多。
「是的,」她答道。停了一會兒,她用稍大的聲音說,「我哥也在問你好呢,警官!」
「謝謝,晚安。」不一會兒,巡邏車開走了。
「幹得不錯,太妙了。」那人高興地大口喝起酒來。突然,從陽台上的門裡一下子衝進來許多警察。沒等那人反應過來,就給他戴上了手銬。
「好主意,維特小姐。你沒事吧?」韋爾曼警官關切地問道。
請問,維特的好主意是什麼?
【鏡叔情景猜謎系列第一章】
神秀戀水在工作前忘了將自己的鞋換下,然而工作時她卻因為這雙鞋子死於非命。
玩法:
這是一個不完整的情景,需要你發揮想象力去填充。
一個情景可能有千百種不同的方式填充,但出題者腦海中設定的完整情景只有一個。你要做的是——猜測並推測出我腦海中的那個完整情景,將它還原出來。
(請各位自覺遵守情景猜謎的遊戲規則,要靠自己的想象獲取答案)
作者批語:每個人可以問封閉性問題,詢問我線索,我只能回答對或不對。
賭神高進終於使用巧計,讓新加坡賭王陳金城自食惡果,鋃鐺入獄。
可陳金城的兒子——陳天傲卻一直耿耿於懷。雖然和父親關係並不好,但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打敗賭神,稱霸賭壇。
江湖上一直傳言,有一個高手,綽號「瞳孔暗殺者」,就是陳天傲——他可以從對手的眼睛反光來看到對手的底牌。
陳天傲和高進的賭局最終在各路高手的見證——確切地說是監視——之下開始了。經過幾局,雙方各有輸贏,不相上下。
最終到了賭身家的決勝局了。陳天傲坐莊,高進依舊摸了摸他的翡翠戒指。規則為普通的梭哈規則,非二人梭哈。
發牌開始。陳天傲面是黑桃Q,高進面方塊9。高進用方塊9挑起底牌,搓了幾下。陳天傲一直盯著高進的眼睛,後來從他的眼睛里看到一個紅色圓邊。
該陳天傲說話。「一千萬美元。」「划算。我跟。」
接著發牌。陳天傲梅花2,高進方塊J。
「現在輪到我了,」高進數出籌碼,「兩千萬。」「你狠。不過我也跟。」
繼續發牌。陳天傲紅桃2,高進方塊8。
「有時牌小也不算太壞,五千萬,」陳天傲微微冷笑。「值得。我跟。」
最後一張了。雙方各發了一張牌。高進亮牌,方塊10。「看來我運氣不錯呀。」
「今天不能是大派獎吧?我也中獎了?」陳天傲陰陽怪氣地,亮出了一張梅花Q。
有意思了!陳天傲黑桃Q、梅花Q、紅桃2、梅花2,高進方塊8、9、10、J同花順。
「現在我說話,」陳天傲一推籌碼,「Show Hand!兩億六千萬。花三億多和進哥賭,值得!」
高進現在桌上有六千萬。他不慌不忙,從西裝內襯裡取出兩張支票。一張一億美元的瑞士銀行本票,一張十億港幣的滙豐本票(約合1.3億美元)「跟了。我就只算兩億。」
「好!高進,我看你怎麼贏我!!」陳天傲把底牌摔在桌上。是方塊Q。「我Fullhouse,你開底牌!你只有同花順能贏我!在場這麼多人,你敢出老千你就輸了!我看你怎麼開同花順!!」
在場的都是賭壇精英,只要有人出千,當場就會被發現。
高進長出一口氣,好像很累的樣子。可是……
究竟誰會贏?怎麼贏?
在一次郵票展覽會上,有一張價值40萬元的珍貴郵票被盜。竊賊在行竊時即被人發現,但他帶著那張郵票衝出會場,逃進了一幢大樓。不一會兒警察趕來,並在這幢大樓的一個房間里找到了竊賊。竊賊拒不承認。警察只好動手搜查。房間只有一張桌子和一台正在轉動的電風扇,沒有其它傢具。竊賊身上找不到郵票,警察搜遍了桌子的抽屜、電風扇下面以及天花板和地板的縫隙,也都沒有郵票的蹤影。那張郵票異常珍貴,竊賊是不可能將它扔到窗外去的。這時,警察局的偵探來了。他一進門,左右環視一下,便對警察說:「郵票就在你面前,你怎麼還沒有看到?」你知道竊賊究竟把郵票藏到哪裡去了嗎?
經過了整整一年無休地工作之後,史密斯警官終於迎來了難得的休假,他沿著街邊散步,享受著難得的悠閑,但是這種愜意很快就結束了。他突然注意到,街邊一棟樓的六樓上的陽台好像有什麼異常。定睛一看,原來一名身穿花格子衣服的男子正把刀架在另一個男人的脖子上。史密斯立刻向那名男子大吼一聲,然後拔槍偷偷溜上樓梯,伺機靠近罪犯。當走到六樓時發現那個原本有兇犯和人質的房間房門敞開著,於是史密斯端著手槍緩緩地走進房間,進入房間后才發現只有一具慘淡的屍體仰躺在陽台上。史密斯檢查了房間其餘地方,發現沒有罪犯隱藏的跡象,而陽台上也沒有任何利用繩子逃離的痕迹。當史密斯再次朝著街上看去的時候,整棟樓也只有一個樓梯。請推理:兇手是如何殺掉陽台上的男人再從自己的眼皮底下逃離的呢?
有一個土耳其商人,精明能幹,能說會算,買賣越做越興旺,很快就覺得人手不夠了。他便貼出啟事,想找兩個夥計,協助他經營生意。
沒過幾天,果然有兩個人前來報名。這兩個人也真有意思,高矮差不多,卻一個精瘦,一個肥胖,好像有意來作鮮明對照似的。兩個人對商人都很尊敬,對做買賣也都十分熱心。商人很滿意,但他還想知道這兩個人中哪個更機智、聰明些。
於是,他想出了一個測驗的辦法。
這一天,商人把兩個人帶進一間狹窄的屋子。屋子裡空蕩蕩的,一個小窗用厚帘子遮著,透不進陽光,屋裡全靠燈光照明。兩個人莫名其妙,不知道商人要幹什麼。
商人打開一個盒子,對兩個人說:
「盒子里盛著五頂帽子,兩頂紅的,三頂黑的。現在我把電燈關掉,我們三個人每人摸一頂帽子戴在自己頭上,然後蓋好盒子,打開電燈。你們倆要說出自己頭上戴的帽子是什麼顏色,看誰說得快而且準確。」
商人怕他倆沒聽明白,又重複了一遍。而後就關上了電燈。三個人各摸了一頂帽子戴在自己頭上,商人把盒子蓋好,當電燈開亮之後,那兩個人同時看見商人頭上戴著一頂紅色的帽子。兩個人又互相看了一眼,略一遲疑,那個瘦子立即喊道:「我戴的是黑的。」
胖子有些詫異。商人卻顯出穩沉的樣子,問瘦子:「你怎麼知道自己戴的是黑色的?」
大家來猜猜看吧
美國總統林肯曾是個傑出的律師。使他取得全國聲譽的是阿姆斯特朗案件。
一天,林肯在報上看見一則消息說,有個叫阿姆斯特朗的青年被指控犯謀財害命罪。阿姆斯特朗是林肯一個已去世的好朋友的兒子,他知道這青年性格善良,決不會幹殺人的事,就以被告律師的資格,到法院查閱了全部有關案卷,進行仔細研究,直到心中有數,才要求法庭複審。
複審開始了。全案的關鍵在於原告方面的證人福爾遜。因為福爾遜發誓說,10月18日晚,他在月光下清楚地目擊阿姆斯特朗開槍擊斃了被害者。
林肯質問福爾遜:「你在草堆後面,阿姆斯特朗在大樹後面,兩者相距二三十米,你能認清楚嗎?」
福爾遜回答:「看得很清楚,因為月光很亮。」
林肯問:「你肯定不是從衣著方面認清的嗎?」
福爾遜回答:「不是的,我肯定認清了他的臉蛋,因為月光正照在他臉上。」
林肯又問:「你能肯定時間是在晚上11點嗎?」
福爾遜一口咬定:「是的,因為我回屋看了鍾,那時正是11點一刻。」
「你擔保你說的全是事實嗎?」
「我可以發誓我說的全是事實。」
「謝謝你,我沒有其他問題了。」
林肯這時向整個法庭環視了一遍,鄭重地宣佈道:「全體女士和先生,親愛的陪審官先生們,我不能不告訴你們,這個證人是個徹頭徹尾的騙子!」
整個法庭一陣騷亂,大家紛紛向他投去疑問的目光。
原告跳了起來:「你有什麼根據來證明我的證人是騙子?」
林肯神采奕奕,侃侃而談。聽了他的理由,整個法庭轟動起來。證人在眾人的咒罵聲中承認了自己是被人收買來陷害被告的。阿姆斯特朗立即被宣告無罪。
你知道林肯是怎麼辯護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