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尔伯爵夫人因车祸使右手骨折断,于是到村里的别墅静养。但星期五那天,她却被人谋杀了。据说那时她正坐在院子里看书,有人从她身后用一条细长的绳子缠住她的脖子,把她勒毙,凶器到处也找不到,显然凶手将凶器一并带走了。
现场环境,地上泥泞湿滑。伯爵夫人所坐的那张椅子,离开平台差不多有五六尺距离,若凶手杀人时,必须靠近伯爵夫人身后,才能勒她的脖子,按常理应该留下凶手的足印才是的,但只有伯爵夫人从平台走到椅子的每一个足迹,而没有凶手的足印,这实在令人奇怪。那么,凶手是用何种方法,不用接近伯爵夫人而能够用绳子一类的东西,将她勒毙呢?
一个青年人跑上公路,拦住了名探哈莱金的车子,说要搭车前去报案,并说:“有一个人——我想他已经死了——正躺在动物园里。”
哈莱金说明身份之后,要求那人带他去看看尸体。在距公路大约100码处,一个身穿门卫制服的男子背部中弹,刚死不久。
报案人说:“我叫泰勒,不认识死者。几分钟前,我在路边散步,一辆小车从我身边擦过,开得很慢。后来我看见那车子的尾灯亮了,接看听到一声长颈鹿的嘶鸣,好象是遭受痛楚发出的叫声。我往鹿圈那边望去,只见一只长颈鹿在圈里狂奔转圈子,然后突然倒下。于是,我过去看个究竟,结果被这个人绊了一跤。”
哈莱金翻过栅栏,跪在受伤的鹿前仔细查看,发现弹伤位于颈部。
泰勒说:“我想可能是凶手第一枪没打中这人,却打伤了长颈鹿,于是又开了一枪才击中目标。”
“正是这样。”哈莱金附和道,“不过有一件事你没讲实话。你并不是跑去报警,而是想逃跑!”
哈莱金是怎么知道的?
刘日王是一个大公司的老总,他非常喜欢吃鱼的内脏,而且每次都是自己钓鱼,自己煮。一天他带着他的营养师配置的鱼饵去了郊外,没多久他就钓到了一条大鱼,他非常欢喜马上就回了家,自己动手做好了鱼后就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40分钟后正当他说着鱼内脏是多么的好吃时,突然间就猝死了,经过检查,刘日王的死因是中了一种人工合成的毒,中毒后在大约40分钟时就会开始毒发,这种毒比较少见,他吃的鱼本身是无毒的,而且刘日王家的餐具调料也都没有问题。正当人们束手无策时,侦探yaoyeye破了案。你知道是谁下的毒吗?是怎么下的呢?
假设9支球队在三个场地同时进行排球比赛。
在每一轮中,每个球场上有三支球队:其中两队互为对手,而第三支球队是裁判。
如果将这些球队编号为1-9,你可以以下列方式表示第一轮的比赛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在第一个球场,1队和2队比赛,而第3队做裁判;在第二个球场上,第6队做第4队和第5队比赛的裁判,以此类推。
以下是对比赛排程的要求:
(a) 我们需要一个12轮的计划表,每个球队都要正好和所有其他八支队比赛一次,并且做四次裁判。
(b) 一支球队在担任一次裁判后,在他们再次担任裁判之前他们应该至少参加连续两轮的比赛。
你可以制定一个理想的计划表,满足以上所有的要求吗?
如果不可以,请找到符合条件(a)并且最少次数违反条件(b)的计划表。
请将你的解决方案表示为12行,每行9个数字
宝石店售货员布莱克一早上班,他到的最早,发现了向着大街的门口橱窗被人划穿了一个大洞,接着发现靠洞口那颗价值 20 万英镑的大钻石戒指不见了。他马上向警局报案。警局派出警探到现场调查,发觉现场并没有留下任何的指纹,惟一的线索是被玻璃一类东西划开的破口非常整齐。
经过盘问、侦查以后,只有一个玻璃厂的职员最可疑,因为有人看见他昨晚曾经路过这个地方。可是再深入调查之后,证明他与这件事无关。后来再作调查,证实售货员布莱克是那颗钻石的偷窃者。请你想一想,他是用什么东西把玻璃橱窗划开的?为什么要这样做?
星期日早晨,G湖水面上漂浮着一具钓客的尸体。他是在租借的游艇上垂钓的,游艇翻覆,溺水而死的。死亡时间为星期六傍晚五点左右。最初以为只是一个意外事故,但经过团侦探的搜查后,发现这是一宗谋杀案件。向被害人借了巨款的朋友就是凶手。但这位嫌疑犯却有不在场证明。
星期六,他也租了另一艘游艇,和被害人一起在G湖垂钓。但下午三点,他先行离开,搭乘G站出发的15时40分的列车,回到了K市的住宅。到达K站的时间是18时30分。这期间,他一只待在火车上,车长可以作证。团侦探知道这名男子是某大学附属医院的药剂师,因此识破了他的巧妙手法。
那么, 这位犯人究竟使用了什么手法,使被害人在下午五点左右翻船溺水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