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爾伯爵夫人因車禍使右手骨折斷,於是到村裡的別墅靜養。但星期五那天,她卻被人謀殺了。據說那時她正坐在院子里看書,有人從她身後用一條細長的繩子纏住她的脖子,把她勒斃,兇器到處也找不到,顯然兇手將兇器一併帶走了。
現場環境,地上泥濘濕滑。伯爵夫人所坐的那張椅子,離開平台差不多有五六尺距離,若兇手殺人時,必須靠近伯爵夫人身後,才能勒她的脖子,按常理應該留下兇手的足印才是的,但只有伯爵夫人從平台走到椅子的每一個足跡,而沒有兇手的足印,這實在令人奇怪。那麼,兇手是用何種方法,不用接近伯爵夫人而能夠用繩子一類的東西,將她勒斃呢?
一個青年人跑上公路,攔住了名探哈萊金的車子,說要搭車前去報案,並說:「有一個人——我想他已經死了——正躺在動物園裡。」
哈萊金說明身份之後,要求那人帶他去看看屍體。在距公路大約100碼處,一個身穿門衛制服的男子背部中彈,剛死不久。
報案人說:「我叫泰勒,不認識死者。幾分鐘前,我在路邊散步,一輛小車從我身邊擦過,開得很慢。後來我看見那車子的尾燈亮了,接看聽到一聲長頸鹿的嘶鳴,好象是遭受痛楚發出的叫聲。我往鹿圈那邊望去,只見一隻長頸鹿在圈裡狂奔轉圈子,然後突然倒下。於是,我過去看個究竟,結果被這個人絆了一跤。」
哈萊金翻過柵欄,跪在受傷的鹿前仔細查看,發現彈傷位於頸部。
泰勒說:「我想可能是兇手第一槍沒打中這人,卻打傷了長頸鹿,於是又開了一槍才擊中目標。」
「正是這樣。」哈萊金附和道,「不過有一件事你沒講實話。你並不是跑去報警,而是想逃跑!」
哈萊金是怎麼知道的?
劉日王是一個大公司的老總,他非常喜歡吃魚的內臟,而且每次都是自己釣魚,自己煮。一天他帶著他的營養師配置的魚餌去了郊外,沒多久他就釣到了一條大魚,他非常歡喜馬上就回了家,自己動手做好了魚后就迫不及待的吃了起來,40分鐘后正當他說著魚內臟是多麼的好吃時,突然間就猝死了,經過檢查,劉日王的死因是中了一種人工合成的毒,中毒后在大約40分鐘時就會開始毒發,這種毒比較少見,他吃的魚本身是無毒的,而且劉日王家的餐具調料也都沒有問題。正當人們束手無策時,偵探yaoyeye破了案。你知道是誰下的毒嗎?是怎麼下的呢?
假設9支球隊在三個場地同時進行排球比賽。
在每一輪中,每個球場上有三支球隊:其中兩隊互為對手,而第三支球隊是裁判。
如果將這些球隊編號為1-9,你可以以下列方式表示第一輪的比賽情況:
1 2 (3) 4 5 (6) 7 8 (9)
在第一個球場,1隊和2隊比賽,而第3隊做裁判;在第二個球場上,第6隊做第4隊和第5隊比賽的裁判,以此類推。
以下是對比賽排程的要求:
(a) 我們需要一個12輪的計劃表,每個球隊都要正好和所有其他八支隊比賽一次,並且做四次裁判。
(b) 一支球隊在擔任一次裁判后,在他們再次擔任裁判之前他們應該至少參加連續兩輪的比賽。
你可以制定一個理想的計劃表,滿足以上所有的要求嗎?
如果不可以,請找到符合條件(a)並且最少次數違反條件(b)的計劃表。
請將你的解決方案表示為12行,每行9個數字
寶石店售貨員布萊克一早上班,他到的最早,發現了向著大街的門口櫥窗被人划穿了一個大洞,接著發現靠洞口那顆價值 20 萬英鎊的大鑽石戒指不見了。他馬上向警局報案。警局派出警探到現場調查,發覺現場並沒有留下任何的指紋,惟一的線索是被玻璃一類東西劃開的破口非常整齊。
經過盤問、偵查以後,只有一個玻璃廠的職員最可疑,因為有人看見他昨晚曾經路過這個地方。可是再深入調查之後,證明他與這件事無關。後來再作調查,證實售貨員布萊克是那顆鑽石的偷竊者。請你想一想,他是用什麼東西把玻璃櫥窗劃開的?為什麼要這樣做?
星期日早晨,G湖水面上漂浮著一具釣客的屍體。他是在租借的遊艇上垂釣的,遊艇翻覆,溺水而死的。死亡時間為星期六傍晚五點左右。最初以為只是一個意外事故,但經過團偵探的搜查后,發現這是一宗謀殺案件。向被害人借了巨款的朋友就是兇手。但這位嫌疑犯卻有不在場證明。
星期六,他也租了另一艘遊艇,和被害人一起在G湖垂釣。但下午三點,他先行離開,搭乘G站出發的15時40分的列車,回到了K市的住宅。到達K站的時間是18時30分。這期間,他一隻待在火車上,車長可以作證。團偵探知道這名男子是某大學附屬醫院的藥劑師,因此識破了他的巧妙手法。
那麼, 這位犯人究竟使用了什麼手法,使被害人在下午五點左右翻船溺水的呢?